中學五一文藝匯演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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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五一文藝匯演規則
一、目的:
為了加強學校德育教育,培養學生的審美情趣,豐富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推動學校藝術月活動,促進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便於各班組織學生參加“五一”文藝匯演,現制定“五一”文藝匯演規則
二、內容:《中學德育大綱》國中階段德育內容。
三、形式:舞蹈、歌曲獨唱、合唱、相聲、小品、魔術等多種形式。
四、時間:4月28日。(具體時間根據天氣情況而定)
五、要求:
1.各班選派代表表演一個節目。
2.賽前由各班文娛委員抽籤決定參賽次序。
3.各班於4月20日前將參賽節目的類別、名稱、碟子等交到德育處,4月26日分年級進行節目採排以保證節目質量。
六、評分標準
1.思想內容10分:《中學德育大綱》國中階段德育內容10分,其他健康內容5分。
2.服裝、道具、化粧20分:着裝得體,自然大方,道具選擇恰當,與內容統一,化粧恰如其分20分;着裝不很協調,道具選擇與內容不很統一,化粧效果一般15分。
3.舞台表演60分:能熟練掌握舞台表演技巧,藝術感染力強,表演自然、親切、流暢、大方60分;能較熟練地把握舞台表演技巧,藝術感染力較強,表演比較自然大方50分;
4.舞台效果10分:表演效果佳,觀眾掌聲大10分;表演效果良,觀
眾掌聲較大8分。
七、評比辦法:
1.評委:(統計)。
2.評分採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合計成總分。
3.節目評獎和班級考核均按總分進行。
八、有關方面負責人。安全:、各班主任;紀律:、各班主任(值周行政協助);後勤(飲水及簡易醫藥):;音響:;匯演標誌及背景:由何剛設計製作;橡膠地毯的安裝及撤卸:;廣播:;協調:
九、場地服務:由當週值周班級班主任負責。
十、獎勵:
1.節目分為兩大類:舞蹈類和非舞蹈類,採取分類評獎。
2.設獎:只設節目獎。
3.節目獎:分類進行評比,各類分設一、二、三等獎,其評獎數按各
類節目數量的3/4決定:一等獎一個,獎金50元;二等獎二個,獎金各30元;三等獎若干,獎金各20元。各類節目餘下的1/4均設為精神文明獎(只發獎狀)。
注:請各班精心選拔人員和節目,認真組織學生參加本次匯演活動,以確保本次活動的節目質量。
南湖中學德育處、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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