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防止學生溺水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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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防止學生溺水應急預案
根據縣教育局、中心校安全工作要求和部署,為防止學生溺水、或萬一學生溺水,做到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減少財產損失,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突發溺水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XX
成 員:本校各班級的班主任
二、處理防溺水事故發生的辦法:
1、各班班主任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其中必須包括防溺水的內容。(不到江河、水庫游泳等內容)。班主任有記錄。
2、發生溺水事件,第一發現的人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①搶救溺水者,爭取時間,避免傷亡。
②迅速撥打120就近進行急救。
③迅速報告校長及領導小組成員配合搶救,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校長和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達現場後立即搶救溺水者或配合醫生進行搶救。以領導小組排名為序,當前者不在崗位或公務外出時,後者自動負責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四、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件,到場的所有人員在盡力搶救溺水者的同時,另分工如下,副校長負責聯繫就近醫院,爭取最短時間搶救,避免溺水者傷亡。XX負責穩定家長情緒;校長與班主任負責調查事件起因、經過;科任老師負責疏散閒雜人員,保護現場;校長同時負責報告上級教育部門;XX負責做好記錄。
五、在溺水事件發生後,第一個發現者為預案的首位責任人,首位責任人應以學生的生命安全為重,盡一切力量營救或搶救溺水者,要充分利用身邊的營救工具、通訊工具等儘快做好營救、搶救和報告工作。如遇視而不見、拖延時間、知情不報等一律視為失職,學校將視失職情節追究責任,根據後果不同程度,給予各種級別的處分。
六、首位負責人在搶救工作完畢後應如實將事件的經過向領導小組彙報,領導小組成員做好記錄,以便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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