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消防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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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消防管理,確保市場人員和業户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工作手冊,制定本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市場事務所所長擔任市場防火總負責人,各部門主管為防火責任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以保安部門為主體建立義務消防隊。
一 市場防火總負責人的職責
1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組織制定各項消防工作規章制度。
3組織、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並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5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7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8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9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10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二 各部門防火責任人職責
1當好市場防火負責人的參謀,配合防火總負責人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根據消防總負責人指示,組織消防演練。
3建立防火檔案。
4在消防總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宣傳,檢查並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5負責消防工作巡查。
6督促落實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三 各班組防火責任人職責
3保護好現場嚴禁壞人乘火打劫。
物資保障組
滅火戰鬥開始後,根據火勢情況需要備好各種物資,以供各方面人員的需用。在日常工作中應做好各種物資的準備工作,備好食品、藥品、通訊器材、滅火器材等裝備,以備緊急情況時的使用。
交通疏散組
1接到火險通知後,即刻赴外圍疏通車輛。
2保證有充足的空間供人員疏散及救護、滅火車輛進出、
調頭。
捲簾升降組
接到火險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降下捲簾,並打開消防疏散通道,保證人員的安全撤離。在日常工作中應做好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