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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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自治區、市及縣委縣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落實上級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實抓好我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某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和工作職責

根據工作要求,成立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一)成立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xx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xx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轄區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區)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4.評估和總結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5.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6.培育社區服務民間組織,組織開展社區志願者服務活動。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各村(社區)支書等組成。

其職責:負責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的日常協調工作;
組織制訂、修改村委會公共衞生預案;
組織對轄區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
組織技術培訓和演練;
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做好學校、市場等高危場所防控措施的落實工作;
組織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

(二)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負責協調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現場處理和控制過程中的有關工作;
協調做好社會穩定和安全保衞工作;
負責全鎮內外聯絡及日常事務,交流工作情況,及時彙報防治工作的動態。

2.應對防控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職責:協助衞生部門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報等工作;
組織和動員村(居)委會力量,開展自救和互救,參與羣防羣治。

3.宣傳動員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工作的社會宣傳、新聞報道、普及防病知識。

4.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資供應、經費籌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並做好物資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警時,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本鎮內發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鄰近鎮(街道)或上級部門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樂民鎮各相關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村(居)委會的應急處理工作。

三、應急反應措施

鎮內一旦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或上級政府關於防控重特大公共衞生突發性事件的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可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1.鎮人民政府

(1)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的需要,開展全鎮動員,組織鎮內各有關單位、羣眾組織、社會團體,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鎮內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信息;
協助衞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
根據實際需要和衞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對需要進行隔離的本鎮居民及村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
協助做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的組織與落實;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的封鎖工作及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協助開展公共場所的消毒、殺蟲、滅鼠等工作;
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對本鎮內禽畜和野生動物等異常病死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保護現場、監督深埋和勸阻食用等措施。

(3)鎮內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毒疫情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衞生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樣品的採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衞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及時通知衞生院對病人實施搶救;
必要時通知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羣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調查。

(4)根據上級政府發佈的信息和宣傳要求,在全鎮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
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5)採購、接收、分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

(6)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對特困羣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後工作;
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公)傷待遇。

2.鎮衞生院

(1)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2)指定專人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報告程序,對各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時報告。

(3)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設立傳染病隔離留觀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進行定期隨訪;
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疫點、疫區的封鎖管理;
指導病人家庭消毒。

(4)按專業機構要求,對本鎮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造冊登記,為專業防控機構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6)開設諮詢熱線,解答相關問題。為集中避難的羣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7)在專業防治機構的指導下,具體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毒、殺蟲、滅鼠等項工作;
分配發放應急藥品和防護用品,並指導居民及村民正確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隨訪與醫療服務工作,落實康復期病人的各項防控措施。

(9)根據本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性質和特點,對村民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等個人防護技能的培訓。

(10)指導駐鎮各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協助做好對全鎮各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

3.鎮直(含直線駐鎮)各單位

(1)按照鎮和上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機構的要求,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管理與報告工作;
對本單位的病人、疑似病人進行登記造冊;
落實對人員外出限制等措施,對外來人員、外出返回人員進行登記和及時報告。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在本單位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落實現場消毒、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防控措施。

(3)執行政府對本單位實施的封鎖、隔離措施。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單位內應急隔離場所,做好封鎖、隔離期間本單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單位內防護用品、消毒設施的採購、供應、分配和使用工作。

(5)開展單位及周邊地區的消毒、殺蟲、滅鼠和環境衞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單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4.派出所

(1)在實施疫區、疫點封鎖及人員隔離措施時,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強制執行。

(2)保護並配合專業防治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協助開展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等現場防控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實施人員、車輛的衞生檢查,對拒絕檢查者依法強制執行。

(4)與衞生部門密切合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

5.市場監督管理所

(1)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做好農貿市場、集貿市場的環境衞生工作。

(2)做好和維護藥品、食品經營秩序。

(3)要求活禽、鮮活動物經營户做好做好個人防護工作,野生動物不得進入市場經營。

(4)協助做好疫情與市場相關的調查、處置工作。

6.各村(居)民委員會

(1)當鎮內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造冊,為專業防治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2)當鎮內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感染疫情時,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羣眾疏散,及時通知公安部門,協助專業機構開展調查。

(3)根據實際需要和衞生部門的要求,建立臨時隔離場所,並對專業防治機構認為需要進行隔離的本村村民、外來人員及外出返回人員,實施家庭隔離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

(4)接種、分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理所需的相關設備、器械、防護用品,為隔離者提供生活必需品、處理生活垃圾。

(5)按照專業防治機構的要求,動員羣眾開展公共場所和家庭內的消毒工作。

(6)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點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村民做好相應的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
組織村民參加健康教育和個人防護知識與應急技能的培訓。

四、應急反應的終止

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政府作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終止決定,確定本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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