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律師實習工作總結範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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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活着不能與落葉變成泥土,不要讓自己變成事業工具的勇敢自由追隨者。那麼關於相關的總結該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實習工作總結範文,供大家參考。

精選律師實習工作總結範文5篇

律師實習工作總結1

回顧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感觸頗深。一年的實習律師生活讓我認識到自己的無知,也見證了我的成長,一年的實習律師生活,使我對法律的信仰逐漸加深,堅定了我走上律師工作崗位的決心,並對自己未來的執業生活充滿了期待和嚮往。這實習律師的一年裏,我在指導老師、主任律師的培養、指導下,在其他執業律師、實習律師的幫助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現就這一年來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實習期間的主要工作

1、諮詢工作。

一年來,我每週會用一至兩天的時間服務於法院及法律援助中心,免費為老百姓提供法律諮詢,幫助老百姓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我也我認識到,當事人在現實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往往不是自己想象的那麼簡單,很多時候都是錯綜複雜的,這就需要我們有較強的分析法律關係的能力,更需要我們具備紮實的法律功底。

2、起草法律文書。

起草法律文書是律師的基本功。我在律所最初學習的技能就是起草法律文書,當時起草的法律文書漏洞百出,指導老師會耐心的幫我修改。通過指導老師的指點,我意識到了法律文書出錯的嚴重後果,也認識到作為一名律師,最重要的品格就是細心嚴謹。經過一年不斷的學習,我寫作法律文書的能力有所提高,現在我也時常幫助當事人代寫法律文書或者準備案件時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

3、庭審外的準備工作。

我跟隨指導老師準備了十多餘起民事、刑事案件,使我深刻體會到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訴訟法基本原則的適用以及案情分析報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事實是不可還原的,但又是不可不還原的,主任律師經常和我説“律師的能力取決於其思維的廣度和深度,想的越全面,越深入,其個人水平就顯現出來了,法官和當事人也就自然看出來了。”律師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從細節出發調查取證,形式加實質地深入審核己方和對方的每一份證據,包括在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上存在的問題,並提前準備好案情分析報告、質證意見及代理意見等,查閲大量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在庭審後要及時將庭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整理、歸納到代理詞中並及時提交法官。

4、其他法律工作及內勤工作。

實習期間,我多次草擬及修改合同、協助指導老師出具法律意見書,還多次前往工商局等單位調取、查閲資料。此外,我還做了很多內勤工作,如整理案件和歸檔等。

在一年的實習期間,我隨着指導老師出庭十餘次,自身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過出庭活動,我瞭解了民事、刑事案件的具體審判流程,也見證了雙方律師就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博弈和辯論。總結過去,我的確存在很多的差距和不足,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若沒有指導老師及律所其他律師的指點,案件何去何從確實心裏沒有底。在分析討論案件時,還不能抓住案件的核心關鍵,並圍繞核心提出較為明確的解決思路。除此之外我還存在辦事不夠認真、容易忽略和遺忘一些細節。今後我一定認真總結,糾正不足,找出工作的差距,虛心學習,夯實執業基礎,一步一個腳印向前發展。

二、對律師執業的展望

在這一年的律師實習過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師的責任和壓力,執業過程中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我也意識到了自己在專業知識、執業經驗方面與成熟律師的差距還非常大,終身學習對於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是至關重要的,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註定是要被淘汰的,沒有專業特長的律師註定是不會出眾的。所以我打算對税務師、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學習,為企業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專業的綜合服務。在新的起點上,我一定要戒驕戒躁,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勤思考勤學習勤鍛鍊,時刻以高標準要求自己,爭取早日成為一名成熟的執業律師。

 

律師實習工作總結2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無論理論多麼高深,始終需要深入於實踐才能發揮它本來的作用。寒假前後,為了將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鍛鍊自己,我抱着期盼與激動的心情,利用集中的空餘時間,走進了xx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三個多月的實習。實習期間,xx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工作人員為我提供了一個提高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台,這個難得的機會使我付出了足夠的認真。在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交代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瞭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的能力有了初步的提高。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

xx律師事務所是於20xx年註冊成立的新生律所,有2名執業律師,2名實習律師,3名律師助理。該所主任之前曾長期在他所做專職律師,精通工傷、交通事故、合同、刑事辯護等。

我作為一名實習生在該所進行了為期三個多月的實習,工作性質和程度基本上是循序漸進的。從剛開始的複印、打印、傳真等瑣碎的工作到寫法律文書,去工商局、公安局等調取資料,整理卷宗並及時補缺,再到去法院旁聽、立案、申請執行,最後到跟蹤案件、提供幫助等。可以説我的工作內容豐富而充實,從中我學到了很多理論中不曾出現的知識,也學到了人際關係的重要性。

二、實習內容及過程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並且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鍊機會,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法律文書寫作

剛開始寫法律文書,基本上都是方老師或者宋姐拿着材料給我看,然後根據材料跟我説一下大概要寫的內容,再由我自己編輯。等到熟練和了解了這些文書的模板後,方老師和助理就漸漸把截止到寫文書時刻的現有證據和其他一下材料拿給我,讓我根據這些證據自己組織語言和把握文書內容,比如起訴書、答辯狀、上訴書、律師函等。通過法律文書的寫作,我瞭解到在一個案件中間,代理律師注重的是哪些細節問題,並如何通過現有證據最大程度的使代理的當事人獲益。

(二)通過整理卷宗及時補缺,並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整理卷宗之前,我都是單獨、孤立的做着律所老師交代的任務,如法律文書寫作、調取證據等。但整理卷宗以後我的這些工作就連貫了起來。比如一個案子,在起訴之前,我寫了起訴狀,調取了該案所需要的當事人的信息材料,對案件證據材料進行了歸類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還需要列出詳細的損失清單等。等到案子結束後,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來我便是按照順序對其進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記卷宗流程以後,不僅可以幫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時在案件訴訟期間還可以幫助自己查漏補缺,把需要的文件材料都準備好,或提醒其他實習生把文件準備好。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三)通過跟隨律師旁聽庭審,立案、申請執行等增加與法官的接觸

旁聽案件以及立案、申請執行等都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困難。曾有一次工傷的案件,因為對方代理律師與方老師曾有過合作,再加上法官從中斡旋,大家便選擇了調解。因為我在開庭前瞭解了大致情況,且在庭審過程中做了較為詳細的記錄,故對整個案件較為了解。在調解時,我跟另外一個實習生積極獻策,再加上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的努力,最終取得了較為滿意的結果。親身參與審理中的案件,對於我來説是一件值得興奮的事情。這不同於校內的模擬法庭。在校時,我們始終想着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並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決結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靈活性。同時,因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師,他們都熟悉庭審流程,故在審理中,往往簡化了一定的程序。

立案和申請執行是程序性的事項,但即使如此,剛開始時也是會有一定的失誤,會被審查的法官批評,但也正因為如此,我才對過程中的某些細節問題印象更加深刻,失誤也沒有重複犯過。

(四)通過完整跟蹤案件,提高自己的實務能力

從與唐姐一起接待當事人的法律諮詢開始,一直到案件審理結束,這是我第一次完整參與一個案件。這是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涉及特別侵權問題。從看到當事人慘不忍睹的照片開始,我們的心便深深陷入在其中。去出事地點、當事人所在學校取證,整理卷宗,準備起訴的材料,立案,一直到旁聽,其中更是在律所旁聽、參與案件的討論。參與完整的案件完全是不一樣的感受,內心蠢蠢欲動的法律使命感深深被激發了出來,激動地想幫助當事人獲得更多的彌補,維護其更多的權益。

三、實習總結及體會

(一)應積極主動地學習與思考

在剛開始實習的過程中,我對律所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環境有稍許的不適應。習慣了大學裏老師們言傳身教的模式,以為律所和大學差不多,故沒有主動地去向方老師申請過一些工作,而導致自己有些懈怠和消極。後經過與律師助理之一的扈老師聊天並經其指出後,才深深地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足。之後就主動地跟宋姐、唐姐調取證據,旁聽;記錄扈老師在法律諮詢時的問題和技巧,幫助其整理卷宗,和他一起分析某些案件等,並且是在查了相關材料、文件之後與其分析,這樣更有針對性,也讓我學會了主動思考。真正主動起來以後才發現,自己以前沉默的行為是何其的愚蠢,浪費了大把的實踐,也任由學習的機會從身邊無數次的溜走。前後對比使我深深的體會到,主動學習和思考的重要性。

(二)理論與實踐有一定的差距,應避免眼高手低

在律所實習的過程中,有些問題看似簡單,卻讓我深深受挫。本來憑藉在校的成績和努力,我自信的認為可以對付一些初級的問題,但在實習過程中卻發現了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時覺得相關知識已經掌握,但在運用時卻不知從何着手。有時接觸的問題更是讓我束手無策,因為在大學甚至司法考試中多沒有很多的涉及,比如工傷的傷殘級別賠付問題。我們不能以大學理論學習的經驗來挑剔律所的實務工作,而應該去適應律所,去學習或者鞏固律所實務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和知識,應該積累經驗,積極努力學習提高。

(三)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同時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這將成為我今後努力的方向。

四、結語

這三個多月不算漫長但很充實的實習,讓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增強自信心。我要感謝xx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我相信自己。

律師實習工作總結3

人生苦短,歲月流長。無謂的感歎已毫無意義,不覺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也隨之成為了美好回憶。在此,我首先要感謝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給我提供了這種學習實踐的平台;感謝李老師和楊律師對我的指導,讓我有自己動手將所學知識用於實踐的機會,讓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為了現實;感謝小姚姐和趙律師對我的幫助與關懷,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的度過這個暑假。

在這一個多月裏,我學到了許多學校裏很難學到的東西:為人、處世和工作,特別是大大提高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和把所學知識運用於實踐的能力。在李老師和楊律師的指導下,我參加庭審三次,外出取證五次、立案三次,參加調解一次,同時書寫了大量的法律文書。其中,法庭記錄五份,調查筆錄六份,取保候審申請書及保證書六份,行政答辯狀一份,民事賠償協議書一份,民事起訴狀三份,代理詞一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兩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一份,民事裁定上訴狀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一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另外,我還獨立接待諮近二十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和解除同居關係、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傷害及工傷等各方面。對這段重要的人生經歷,也是最可貴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一、社會關係方面

律師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他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因此律師所要處理的社會關係,往往大於純法律關係。除了基本的家庭親友關係、同事關係外,要下大工夫在當事人、證人、公檢法獄政部門等他們身上。對商人來説,顧客是上帝;而對律師來説,這些人都是上帝,哪個也惹不起,哪個也不能得罪。從比較功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親友關係。一支超強戰鬥力的作戰部隊,必然有堅實的後勤保障,一個要叱吒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睦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親友關係。律師是相當辛苦的一種職業,長期奔波於當事人、證人與法院之間,需要大量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個律師經常後院起火,常被家庭和親友的瑣事煩的焦頭爛額,心情老是悶悶不樂,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哪有時間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師能事先處理好這些關係,不僅會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同時也產生了一個穩定的案源。可謂一箭雙鵰,何樂而不為?

2、同事關係。世上沒有永恆的敵人,也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裏面,那這句話就大錯特錯了。人是感情最為豐富的一種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關係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是社會最基礎的人際關係之一。律師在我們這裏作為從業人員較少的一種職業,同事也就不應該限於自己所在事務所裏的人,而是本區域內所有法律服務工作者。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裏的律師不能同時為原、被告雙方代理。但根據現實需要,同所的律師出現兩軍對壘法庭的情況也很常見。這樣以來,使這種同事關係更加複雜化。在所裏大家需要團結融洽、和睦相處;而在法庭上為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爭得面紅耳赤,互相給對方難堪。那他們平時在事務所裏表現出來的和氣是真的嗎?若是,那這些律師需要多麼大的氣量;若不是,那如此虛偽又要多累呢?但我寧可相信他們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3、與當事人、證人的關係。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就要盡職盡責為當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當事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實踐中,有些當事人處於對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隱瞞一些事實,很容易導致律師的工作誤入歧途,陷於兩難境地。證人也時常因對某些社會關係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提供虛假證言。這些對律師來説都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的把事實講清楚,讓證人放下顧慮能為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這便體現出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這一點,我從楊律師那裏學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

(1)端正態度、擺正身份、作好應對一切困難的思想準備;預見事情將會出現的最壞結果並設計好解決方案。

(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與生活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敍夾議,以聊天的形式蒐集最有價值的線索。

(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係。從工作性質上來説,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儘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衝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繫在了一起。對於一個案件來説,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為力,或者説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後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係。因為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後遺症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於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並不太紮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於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於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麼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裏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為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係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為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為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衝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麼做的。我認為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説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麼知道他的案子屬於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為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麼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後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於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為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為其它不規範行為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幹些什麼?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説還審理什麼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繫,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為,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佈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於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為然,認為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裏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諮詢:他因故借給村國小一筆款,後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覆是村國小沒有帳户,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説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

(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麼,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麼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係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裏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裏都有離婚案件,什麼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説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係。《婚姻法》第8條關於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範而不是任意性規範。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後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後的情況。)對於解除同居關係,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於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的標誌和法律程序。登記後,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後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律師實習工作總結4

20xx年1月,我進入了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光陰似箭,一年的實習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經接近尾聲。回顧一年前進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績單、剛從大學畢業的我滿心歡喜,能夠進入XXX所實習,我的心中充滿了感激和幸運。但是,還沒有等我調整好從一個稚嫩學生向社會人的轉變,工作上成倍的壓力接踵而來。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馬,猶豫着邁出人生的第一步時,我發現河水並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麼淺。

培根説:“對於一切事物,尤其是最為艱難的事物,人們不應當期待播種和收穫同時進行。為了使他們更好的成長,必須有一個培育的過程。”我國法律規定在取得律師資格證後,只有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實習考核合格拿到執業證後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師。我知道,這一年的實習期就是國家對我們的培育。感謝XXX所的無私支持與實習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我獲得了很多業務鍛鍊機會。雖然過程中充滿的迷茫和艱辛,但在一次次的實踐和總結中,在前輩門的心得體悟言傳身教中,這一年我堅持了下來,並收穫了很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訴訟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通過參與及旁聽律師所裏承辦的各種類型案件,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訴訟業務的特點,以及如何充分運用訴訟中的各種程序和權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每一個案件最先鍛鍊的是我的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對整個案件的把握,我們要找出對我們有利和不利的情節,選定辯護思路。接着就是寫質證意見,它是我們對對方的證據的意見和反駁,如果還沒有選定辯護思路而直接寫質證意見,就會無從下手或者寫出的質證意見非常雜亂甚至會全部沒有意義。我因為經驗不足,會發現不了很多很重要的東西。所以之後我學會自己先寫然後與指導老師的作比較,這會然我發現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審能力。法庭是律師的戰場,是律師價值的最大體現。經過多次庭審的參加,我認為提高自己的庭審能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第一、對於新律師來説,由於出庭少,在開庭時難免會緊張,所以我們要首先鍛鍊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開庭時不能怕丟臉。

第二,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多聽、多想,只有通過不斷的訓練,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審過程中一定要專心,時時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發問和對方的觀點上,這是我們才能做出正確適當的反駁。

最後,我撰寫代理詞和辯護詞的能力提高。在對文案工作進一步熟練後,我的指導老師開始要求我獨立的做出一個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報告、證據目錄、質證意見表、和庭前的辯護詞或代理詞;然後和他的方案作比較,以對比的方式來提高我們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獨立的完成幾篇代理詞和辯護詞之後,我認為寫辯護詞或代理詞,首先要有條理,層次分明,要用簡練的語言將自己的觀點完全表達出來;其次要在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也尊重對方的

基礎上,注意自己的措辭。再次要注重證據鏈,要學會用證據規則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和反駁對方的觀點。

二、非訴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協助所裏的律師處理一些非訴類的法律業務,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各類合同的起草和審查、參與客户的談判。

自進入XXX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我為很多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收穫頗豐:(1)接待法律諮詢首先一定要全面瞭解案情,若當事人沒説清需要先問清。(2)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問清當事人有哪些證據。(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問題,切莫打腫臉充胖子,忽悠當事人,我認為應該首先向當事人表示抱歉,然後實事求是的告訴當事人你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條弄清之後才能回答你,千萬不要怕面子上掛不住,畢竟你是在實習階段,當然也可以介紹另外的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實習期間,我撰寫法律文書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學學習的法律文書課程,側重的是對法院公文如判決書的學習和寫作。律師的法律文書內容複雜,而且沒有統一的格式,剛開始的時候我真的是無從下手。後來我學着把所裏律師的各種文書統一整理了出來,按類型進行分類,現在各類文書的格式我已經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書的寫作內容和技巧上還需要進一步學習和完善,法言法語的運用還不是很熟練,這一方面我還需要繼續鍛鍊,繼續提升自己。

我在實習期遇到最多的是對各類合同的審查,所裏律師前輩告訴

我,合同的審查是律師價值最大的體現,一名律師業務能力的最大體現,就是你審查的合同是不同於其他律師審查的。合同中核心內容就是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在修改各類民事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權利義務條款與違約責任條款必須相對應,給對方約定了什麼樣的權利義務就要給其扣上什麼樣的違約責任。違約條款與終止條款、解除條款也要一一對應。一份審查後的合同,應該能夠有效防範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儘可能維護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權益。

參與客户的談判,也是律師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我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多次會議談判,這對我提高自己的談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鍛鍊機會。談判是律師個人魅力的重要體現,是律師廣博知識的充分發揮。談判時一門技巧,和一項很高深的學問,你不僅僅是表達出自己的觀點,關鍵是你怎麼能説服對方而讓他們接受你的觀點。談判前,我們應該與自己的客户進行深入的溝通,瞭解客户實質上所需要的,談判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業談判通常是一種以互利為基礎的協商行為。談判的本質是妥協,談判的藝術是把握妥協的“度”,掌握了適當的尺度,談判才會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對律師及律師職業的重新認識

一年的實習期,讓我深入到律師這個行業,使我從當初書本上、電視裏對律師及律師這個職業的膚淺認識變得逐漸深刻。以前總以為過了司考,掌握了專業法律知識就萬事大吉,後來才發現律師其實是一類實踐性職業,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時會比精專的法律知識更為重要。

首先,我對律師職業的認識更深刻。經過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

業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體會。律師是維護權利的職業。具體為:

(1)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3)推動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4)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今後的法律人生涯中,我會將思想付諸行動,忠於事實,忠於法律。

其次,我對律師職業道德瞭解更深入。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在於誠信。律師誠信是律師職業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則。律師宣傳時,要做到規範宣傳。律師收費過程中,要做到規範收費。代理案件過程中,應當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祕密。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其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

最後,我對律師執業技能感悟更深刻。最為根本的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觀事實和證據、以現行法律規定為準。對於案件客觀事實,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收集與運用,因為事實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事實是靠證據來證明的。因此,對證據的收集、提交、運用、質證是很關鍵的。對於案件適用的實體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一定要研究透。對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適用範圍、條件等務必要吃透,對程序法律問題一定要非常的嫻熟。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來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理論基礎和社會實踐必須結合才能幹好律師這行,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觸到的案子中,觀摩律師的辦案經過才發現自己知識的匱乏和實踐的淺薄。學無止境,我很慶幸能發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裏幫律師整理過卷宗、為案卷編碼、寫辦案總

律師實習工作總結5

前言

今年暑期,從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9月3日,我在xx律師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説,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通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我所實習的地方為xx律師事務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車上班,中午在那吃飯,然後晚上再坐公交車回家,儼然成了一個上班族。這所律所為中等規模的綜合所,坐落於株洲最繁華的商業中心,全所的律師大約30多人,加上實習律師、律師助理與行政人員等,總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師為賀曉輝律師,為湖南省十佳律師之一,在當地很有名,律所主要業務為項目投資與合作、資產重組與改制、融資與擔保事務、債權債務清理、企業法律事務、建築房地產、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簡單的民事賠償案件。整體而言,這樣的律所對於我熟悉律師行業還是大有裨益的。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台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在這一個月中,有一件事情讓我印象特別深刻。指導律師要我寫一份起訴書,訴訟請求中的違約金本應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後只淡淡地説多了個零,而我自己卻已是汗顏加倍。也就是在這一次,我捱了第一次批評,當然並非破口大罵,而是很委婉地説我念了這麼多年的書,怎麼還這麼粗心,可見再簡單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認真去學,就會成為不簡單的問題。

在實習時,主任總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於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多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主任不僅做案子,還有多項重要飯局和關係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很少有時間回到所裏的辦公室,所以其實問問題也是項技術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須儘量爭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辦公室,自己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想這也是另外一種能力的鍛鍊吧,作為一名律師助理,就必須盡力讓主任律師省心讓其滿意,不然自己就逐漸失去了價值而無用武之地。

三、實習成果

(一)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後與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然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撰寫法律文書

本來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但實習期間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所以上手也較快。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但後來發現,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是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技巧做支撐的,例如我幫一位律師寫一份銀行的法律意見書,其中涉及到的是銀行業務知識、合同法、擔保法及法律風險等專業實務知識,這要求我應先掌握其相關知識。我想空洞的頭腦和簡單的思維斷然寫不好甚至寫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書和寫刑事控告書的時候,我在法言法語和文書內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師指出。這時我才充分體會到知識的運用也需要良好的表達和實踐經驗,同時也需要嚴謹的法律思維。

法律文書關係到法官對事實認定和證據採信,措辭必須嚴謹,馬虎不得。我所寫過的法律文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反覆修改,因為我知道那影響很大,高興的是律師對我工作的肯定。

(三)協助律師諮詢

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儘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諮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 通過旁聽庭審瞭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在通過實習工作積累經驗,熟悉律師業務的同時,通過與律師的交流和學習我還了解許多關於律師職業的具體情況與行業環境的細節,特別是律師事務所管理、律師業務、律師收入三方面的情況。

(四)關於律師的理解

1、抗壓能力要求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歎為觀止。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18:00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專業知識要求高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夥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於二手房交易税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台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瞭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重要的溝通能力

在學校的時候,我們都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可當我進入事務所後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裏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瞭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閲歷,涵養。

4、正確對待律師的身份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餬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繫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傑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聖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行業的收入

關於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裏,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夥人,並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所的律師,即使説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事務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夥人。成為合夥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户,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夥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夥。一般成為合夥人之後,律師的待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律師私下承攬案件、收取當事人錢物、未經律師事務所而以律師身份出任企業法律顧問等違反《律師法》的行為都是十分嚴重的,輕則被當事人投訴、被司法行政部門警告,重則當事律師被終身吊銷執業證書甚至負刑事責任,而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會被處以大筆罰款並被通報批評。

四、實習總結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裏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在實習過程之中我所接觸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後,甚至有因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案件。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們國家現在青少年犯罪的嚴峻程度,這些都讓我十分感慨。除了對他們進行法律上的辯護,我想我們更應該思考一下本來應該是祖國花朵的青少年為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還是整個社會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我想向賀主任、鄧律師、前台胡姐,會計劉姐以及其他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這是一段難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將有益於我的整個人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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