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度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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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年度工作總結

一、工作情況

(一)基本情況

民政年度工作總結

根據上級的要求,縣政府印發了《縣城鄉xxxxx實施辦法(試行)》。當時臨時救助資金由縣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縣級初始基金按轄區內户籍人口每人不低於2元的標準籌集,每年縣財政安排預算資金100萬元。

xxx年4月,根據省政府辦《轉發省xxxxx意見的通知》、市政府辦《轉發市民政局財政局關於城鄉xxxxx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我縣於xxx年4月14日下發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民政局財政局關於縣城鄉xxxxx實施辦法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縣、鄉兩級臨時救助制度,規定鄉級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額為300元,縣級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額為3000元。縣本級臨時救助資金由縣財政按每年轄區內户籍人口每人不低於2元的標準籌集(xxx年縣財政安排預算150萬元),鄉級臨時救助資金由鄉鎮自籌,縣級給予適當補助。

根據國家民政部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安排,我縣7月份被省、市確定為試點單位後, 積極開展試點工作,9月25日下發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xxx的通知》,規定縣財政按照全縣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標準安排預算臨時救助(含“救急難”)資金。

據統計,1-12月縣級共批准臨時救助1379户次,總支出256.15萬元。1-6月份縣級審批的臨時救助金下撥鄉鎮民政辦通過銀行社會化發放,7-12月份縣級審批的臨時救助金全部由縣民政局通過銀行社會化發放,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此外,縣級下撥鄉鎮審批臨時救助補助金58萬元。其中縣級臨時救助情況為:

臨時救助家庭情況。(1)按户籍性質分類,城市家庭63户次,農村家庭1316户次;(2)按屬地分類,當地常住户口家庭1379户次,非當地常住户口家庭0户次;(3)按救助類型分類,支出型臨時救助1373户次(其中:得到臨時或一次性補助的非低保家庭1221户次),應急型臨時救助6户次。

臨時救助資金支出情況。(1)按户籍性質分類,城市支出14.26萬元,農村支出241.89萬元;(2)按資金來源分類,財政支出256.15萬元,福彩公益金支出0萬元,社會捐助0萬元。

(二)主要問題

1.由於我縣臨時救助政策宣傳比較到位,申請臨時救助的對象較多,而縣財政因資金比較困難,縣級預算安排的臨時救助資金偏少,同時補助鄉鎮的臨時救助資金較少,給縣級臨時救助工作的順利開展造成一定難度。

2.上級扶持臨時救助的力度小,市級財政沒有補助縣級臨時救助資金。

3.臨時救助工作量大,而縣級沒有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臨時救助工作難度大。如果要實行精準救助,特別是對臨時救助對象全部進行經濟核對的話,工作量將大大增加。

(三)政策建議

1.建議市級財政補助縣級臨時救助資金。

2.建議上級民政部門協調編制機構明確設立縣級臨時救助工作機構,並配備2-3名臨時救助工作人員事業編制。

3.建議上級加快出台經濟核對平台,特別是核對臨時救助對象的存款、車輛、房產、税收、收入和養老金繳費等信息,真正做到精準救助,確保臨時救助資金髮揮更大的社會效益。

二、工作計劃

1.繼續按照我縣制定的臨時救助政策開展臨時救助政策。重點要繼續實行臨時救助社會化發放制度,並對發放對象實行逐户短信或電話通知,確保資金安全發放,讓羣眾及時領到救助金。

2.認真甄別臨時救助對象,逐步做到精準救助。

3.對臨時救助對象中確實符合“救急難”的對象,及時按照“救急難”程序實現最快、有效的救助。

《通知》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提出的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已經進入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的重要判斷,結合廣東當前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穩定經濟的實際,要求銀行業保險業一手抓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一手抓企業金融紓困和穩定實體經濟發展,總共提出了全力支持防疫和復工復產、金融紓困小微企業、服務穩定實體經濟、落實主體責任和考核監督等四個方面共二十二條措施。

《通知》全文體現了對中國銀保監會和廣東省委省政府各項部署措施的細化,並對銀行保險機構在抗擊疫情過程中的良好經驗做法予以總結推廣,以典型經驗帶動和鼓勵各機構大膽創新、積極探索。同時,對於部分銀行機構在給予受疫情影響企業續貸或展期後,擔心影響不良考核指標、監管問責等問題,及時迴應了機構的訴求疑慮,彰顯了監管部門的責任擔當。

具體內容包括:全力保障防疫重點企業的增產增貸需求,向復工復產企業提供快速受理、快速審批、快速放款的信貸支持和涵蓋新冠肺炎感染、安全生產風險的保險保障。明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量增、價降、質優”要求,信貸規模只增不減,融資成本只降不升,授信條件只寬不嚴;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的佔比。加大重點項目資金投放,重點支持先進製造業和產業集羣,提高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比重;繼續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支持農產品(000061,股吧)穩價保供;加大對外貿企業的綜合性跨境金融服務支持,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爭取各大銀行總行和保險總公司對廣東的政策支持等。

《通知》體現出了“重實際、出實招、惠民生、求實效”四個特點:一是統籌兼顧、因地制宜。既立足當前,要求各機構抓緊抓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助力小微企業金融紓困等緊迫問題;也着眼全年,要求各機構圍繞落實中央“六穩”的要求發力,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降到最低,保持廣東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到兩不誤、相促進、管長遠。《通知》體現了對廣東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實現廣州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構建“一帶一核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鄉村振興和穩定外貿等重大戰略的推動落地。二是銀保聯動、綜合施策。通過增加信貸投放、降低融資成本、延後還款期限、提升信貸服務效率、擴大保障範圍,提高理賠效率、寬延保險期限等方式,形成銀行信貸和保險保障的合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鼓勵銀行積極發揮保險增信、降險功能,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的推廣力度,多渠道滿足外貿企業的融資需求,穩定外貿發展。推動信託公司開展公益信託、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辦理延伸產業鏈金融業務實施讓利、金融租賃公司緩收減收相關租金和利息、消費金融公司對受疫情影響人羣可給予延期還款和息費減免等。三是以民為本、為民解憂。對於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貧困户和車主等人民羣眾的實際困難,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憂,積極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分類施策、救急送暖。對於小微企業,要求各銀行機構資金紓困要“能寬則寬、應續盡續”,各保險機構理賠服務要“應賠盡賠、能賠快賠”;對於貧困户,要求進一步加大扶持信貸扶貧和保險保障力度。對於車主,明確疫情期間不因駕駛證和機動車年審過期未換證等因素影響車險賠付,不因受疫情影響未按時續保而上浮商車保費。鼓勵保險機構使用電子手段開展自動續保業務。四是加強聯動,形成合力。要求相關銀行積極參與再貸款防疫企業名單制定工作,全力爭取額度,用足用好政策,鼓勵銀行充分運用地方財政的專項基金,緩釋貸款風險,推動金融政策和財政政策更好地結合。

《通知》最後強調,銀行保險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考核,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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