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化融合提升企業競爭力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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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有的企業大多受到了以下環境變化的影響:第一,國際化。企業現在面臨的是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第二,合規化。現在企業的經營特別是骨幹企業、大型企業的經營對於合規化的要求越來越嚴格。第三,市場化。國內的行業壟斷程度不斷降低,市場競爭更加激烈。第四,網絡化。第五,標準化。第六,專業化。第七,知識化。產品的知識含量、企業經營管理的知識含量及市場需求、客户需求變化的知識含量都在增加。第八,環保化。

兩化融合提升企業競爭力心得體會

面對這樣一個普遍趨勢,企業先不要想信息化應如何做,而應考慮如何應對這種環境的變化。我有一些建議:以全球化應對全球化,以企業的平台化來增強自己的市場反應能力和資源利用能力,同時要創建成為創新型、效率型的企業。

全球化包括:貿易全球化,即擴大企業的渠道營銷能力;
製造全球化,即從研發設計一直到整機的製造環節,通過網絡支持全球化;
資產全球化,即從原材料到金融資產、資本資產,通過併購、重組走全球化的道路;
人才全球化。平台化包括製造服務化、服務組件化、商務平台化和業務外包化。創新包括產品技術創新、業務流程創新、商業模式創新、企業文化創新。效率包括信息獲取效率、合作溝通效率、客户服務效率、市場應變效率。

如何提升企業新的競爭能力?我認為有三點最關鍵:第一,信息化一定要與企業的發展戰略融合並形成常態。第二,由商業組件形成的架構網絡是企業新的核心競爭能力。第三,業務導向型和技術導向型的滲透就是信息技術的滲透,信息化的滲透是企業信息化不斷向廣度和深度持續發展的動力。

一、基本思路:從“軍民結合”到“軍民融合”

國內最早提出“軍民結合”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軍民結合、平戰結合”戰略思想發端於毛澤東。1978年,鄧小平提出國防科技工業要“軍民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明確規定,把“堅持軍民結合,寓軍於民,大力協同,自主創新,建立適應國防建設和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國防科技工業體制”和“發展軍民兩用技術”作為“十五”期間我國國防科技工業改革的總要求。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堅持寓軍於民,建立健全競爭、評價、監督和激勵機制,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國防科技和武器裝備發展。”

“軍民結合”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國防科技工業改革與發展的總方針,最初是指國防工業和民用工業的結合,後來發展到國防科技與民用科技的結合。這一提法,從1978年以來沿用至今,與二十多年來的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特徵和我國科學技術發展規律是吻合的。

我們認為,“軍民融合”的內涵主要包括:發展軍民兩用技術,實現軍民兩用技術的商業化和產業化;
加強軍民雙向技術轉移;
在國防採辦全過程推進軍民一體化;
在部門管理層次上推進軍民一體化;
在產業鏈分工層次上推進軍民一體化等。本主題報告所指的“軍民融合”,是“軍民結合”向更高層次、更廣範圍和更深程度的發展,是實現“寓軍於民”目標過程的重要歷史階段標誌;
與“軍民結合”的提法相比,它更加強調國防創新系統和民用創新系統的有機結合,對有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要求更高,更加強調適應我國下一步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的改革走向以及世界科學技術的發展趨勢;
建立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是“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方針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的體現和貫徹;
建設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是當前以及2020年前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戰略重點。

我們認為,必須以系統的、非線性的、歷史的觀念考察我國國家創新體系,在國家創新體系的框架下分析國防創新系統與民用創新系統之間的關係。國家創新體系是各國曆史發展的產物。世界上不存在國家創新體系的最優模式。僅用一個模型分析國防創新系統與民用創新系統之間的關係是不夠的。借鑑國內外相關研究,我們提出了5個不同的模型和示意圖,從不同視角來理解和分析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我們強調的核心理念是,要避免形成軍用、民用兩個分離的工業基礎和科技基礎,並且通過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調整,最大程度地促進軍用和民用工業基礎的一體化,促進科學和技術基礎的一體化;
同時,儘可能利用經濟全球化和科學技術全球化提供的機遇,獲取我國現代化建設所需的科學技術知識、工業製造技術。政策設計的出發點就是在國家高度,統籌兼顧,配置資源,力爭用“一份投入”獲得“兩份產出”,同時提高國家安全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兩個方面的績效。我國國防創新系統與民用創新系統面臨的國際研究與發展環境有很大的不同。美國和歐盟是世界上國防研究與發展水平最高的地區,也是絕大部分國防科技創新的源頭。但是它們對我國軍事裝備及其技術的出口採取了嚴格控制的做法。自主創新一直是我國國防創新系統最核心的本質要求。

我國國防創新系統必須具備的特徵是:保持科技自主創新能力;
保持先進的、持續的預先研究水平和型號研製能力;
在和平時期,保持有效的、有限的軍事裝備生產能力;
為適應危機情況和戰時需要,保持必備的彈藥、備件及其他物品;
保持健全的、可以動員的民用科研生產能力,以及快速的平戰轉換能力;
提供軍事裝備的維修保障能力;
實現軍用技術與民用先進技術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促進軍民兩用技術商業化和產業化。

二、從軍民結合的視角考察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的發展歷程和經驗教訓

從軍民結合的角

度,可以將新中國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歷程按三個時期來劃分:國防建設為重點的時期(1949—1977年),國家科技體制改革起步、積極推進“軍轉民”時期(1978—1991年),以及全面推進軍民融合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時期(1992年以來)。上述各個時期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的特徵,以及國防創新系統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地位作用不盡相同。

國防建設為重點的時期(1949—1977年),即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之前的一段歷史時期,可以稱為“計劃經濟體制下軍民分離的高度集中管理時期”。這一時期我國政府和理論界都沒有“國家創新體系”的提法,但是,為了歷史地考察問題,我們姑且將這一時期理解為“國家創新體系的初建時期”。這一時期,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的突出特徵是:以國防建設為重點,國家創新體系在極其薄弱的基礎上發展到一定規模,在實現國家目標方面取得非凡的績效;
政府實施高度的計劃調節和集中管理;
創新體系的部分要素缺位,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基本上不存在;
大學、企業和科研院所處於被動和相對封閉的狀態,而且價值取向單一,行為規律單純;
國防創新系統與民用創新系統基本處於分離狀態。這一時期的國家創新體系是一個與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失調、與外部世界基本隔絕的“封閉型超穩定結構型”體系。這一時期,國防創新系統在國家創新體系中佔有資源配置上的優勢地位。政府部門既是制定軍事裝備研製生產的權力機構,又是國防科技和軍事裝備規劃計劃得以落實的組織者、保障者。同時,代表國家作為軍事裝備的投資人,又是軍事裝備研製生產的監督、管理和仲裁機構。政府部門既行使行政職權,又擔任着從宏觀到微觀的多重經濟職能。國防科研生產單位只是政府部門的行政附屬物。在“全國一盤棋”式的統一安排、分工負責機制下,我國國防科技工業取得了巨大成就。國防科技工業門類從無到有並發展到基本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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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彈一星”研製取得歷史性成就,常規武器實現了從仿製蘇制裝備到自行研製的跨越發展。但是,由於國防科研生產單位長期被動服從單一的指令性計劃,這一體制的弊端逐漸顯現出來。國防科研生產單位的“手腳”受到束縛,“等、靠、要”的思想十分嚴重。隨着“文化大革命”的結束和軍工規模的削減,對國防創新系統的改革成為歷史的必然。

積極推進“軍轉民”時期(1978—1991年),即我國開始改革開放到全面實施“科技興國”、科技強軍戰略之前的一段歷史時期。直到這一階段的後期,“國家創新體系”理論開始引入中國,政府開始將建設國家創新體系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目標。這一時期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的突出特徵是:國家創新體系在經歷“文化大革命”重創的基礎上開始恢復;
政府開始放鬆對科研機構的集中管制,政策供應集中在撥款制度、技術市場、組織機構和人事管理等改革方面,但計劃調控力度仍然很大;
創新體系的基本要素趨於完整,中介組織開始出現;
大學、企業和科研院所處於調整改革之中,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定位仍在探索之中。從國防創新系統的歷史演進脈絡來看,這一時期國防創新系統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優勢地位開始讓位於民用系統。國防創新系統逐步引入了市場手段,軍事裝備科研生產由過去的單一指令性計劃管理轉變為指令性計劃下的合同制管理,其實質是計劃與市場相結合、計劃為主的機制。部分軍事裝備開始試行了招標。但是,市場機制在這一時期的作用是有限的、間接的,合同只是計劃的附屬物,並不具有現代經濟合同的性質。政府部門既是軍事裝備的軍隊管理部門,又是國防科研生產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還負責確定具體軍事裝備項目的研製生產單位。從整體上看,這一時期國防創新系統的改革滯後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改革的任務只得拖延到下一個歷史階段。

全面推進軍民融合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時期(1992年以來),是以鄧小平1992年視察南方講話為標誌。這一時期,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階段。“科教興國”成為基本國策,“國家創新體系”理論開始引入中國,科技成果產業化大大加速。政府更加靈活地綜合運用宏觀調控和市場手段,通過加強研究型大學建設、促進科研機構轉制、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來提升整個國家的自主創新能力;
開始將“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國家創新體系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目標。這一時期,我國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係有所調整,更加強調兩者之間相互促進、協調發展,並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持續加強了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這一時期,國防科技工業和武器裝備管理體制發生了三十年來最重大的調整,國防科研生產管理機制也隨之發生了重大改變。實施“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戰略方針,對於我國國防創新系統的建設、國家創新體系的完善,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它意味着我國國防創新系統必須有革命性的轉變,即由保持一個軍工科研生產“大攤子”向徹底突破原來的軍工體制約束轉變,由國家計劃指導為主向市場機制為主轉變。

但是,迄今為止,我國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仍還沒有解決,制約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明顯存在。我國還沒有真正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科技體制;
國家宏觀科技管理體制還沒有理順,軍、民科技部門都有權獨立提出國家的科技計劃,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造成不少科技資源重複使用;
促進科技創新的政策協同機制沒有建立起來;
對國家(軍用、民用)科技計劃的評估和監督機制還很不完善;
政府的管理職能沒有發生重大轉變,科研院所的管理體制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國防科研院所的體制改革滯後;
在市場化的改革中,基礎類、公益類科研院所的科研活動受到衝擊;
國防科技創新系統和民用科技創新系統分離的格局沒有發生重大改變。

通過從宏觀、中觀、微觀層次分析了國防創新系統和民用創新系統之間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我們認為當前建設軍民融合創新體系的主要障礙,在於現有軍工體制的封閉性和壟斷性,在於其內部體制和機制,致使非軍工領域的優質科研生產資源無法在國防創新系統中充分發揮作用。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在於:首先是“路徑依賴”因素。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特別是國防創新系統,是在模仿前蘇聯體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創新能力是在仿製國外武器裝備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我們是在技術模仿起步,待技術開發能力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才開始培育基礎研究能力特別是原始性創新能力的。從總體上講,我國在軍事裝備方面只是一個技術跟蹤者,而不是一個軍事裝備發明者。其次是制度因素,即政策環境因素。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特別是國防創新系統,是在計劃經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我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重大轉變。對國防創新系統來説,這一轉變尚沒有從根本上完成。時至今日,計劃經濟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仍然在我國國防創新系統中發揮着主導作用。技術創新的理念沒有真正落實,技術產品的商業化、產業化規模和程度仍然不是軍工單位的主要目標和績效考核指標。第三,社會文化和思想觀念也對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特別是國防創新系統的演進有相當的影響。儒家文化和軍工文化中保守和不積極的那些方面,特別是缺乏商業風險投資、研究開發合作等創新文化的必備精神,制約着創新能力的積累和提高。

從當前和長遠的情況來看,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如果不能直面軍民分割的現狀,那麼仍是不充分、不全面的改革。我們必須從事關國家和民族興衰的戰略高度認識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性,加快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使這些深層次的問題儘快得到徹底的解決。

三、我國軍用技術與民用技術雙向轉移的現狀:調查與分析

我們從西北地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區、東北地區、西南地區調研的第一手資料着手,分析了這些地區國防創新系統技術“溢出”的情況以及民用創新系統為國防建設服務的現狀。

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我國“軍轉民”經歷了兩次大的起伏。總的來看,軍工單位從事民品科研生產走了一條“馬鞍型”道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對國際國內形勢做出了20年不會打仗的基本判斷,決定國家實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戰略轉移,要求國防建設在一個時期“忍耐”發展。國家裁軍100萬人,軍品訂貨鋭減,許多軍工企業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人員、廠房、設備大量閒置。軍工企業為了尋找出路,陸續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軍轉民”調整,各種民品項目紛紛上馬。一開始,軍工單位開發生產民品很盲目,基本上是“飢不擇食”“找米下鍋”,盯住市場上的一般消費品,什麼緊俏,就生產什麼。從鍋碗瓢勺到自行車、縫紉機、電風扇,甚至幫助農民收麥子,軍工企業無所不為。在當時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的情況下,“軍轉民”生產的民用產品一度活躍了沉悶多年的短缺市場,提供了人民急需的生活消費品,緩解了軍工企業由於軍品任務不足造成的困難。20世紀80年代中期,隨着國家整個經濟形勢的發展(同時,民用工業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推動民用需求層次不斷提高。但由於大部分軍工企業缺乏市場意識,產品升級換代和售後服務做得不好,也沒有發揮出軍工的技術優勢,真正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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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站住腳的產品不多。軍工企業生產的相當一部分民品開始由暢銷轉入滯銷,資金、能源、原材料緊缺,導致軍工企業民品開發陷入低谷。到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在國家經濟、科技體制調整形勢的推動下,軍工企業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重大的改變,開始把“軍轉民”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結合起來,進行“第二次創業”或“第二次革命”;
進行了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民品發展開始納入國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軌道;
軍工企業由封閉型轉為開放型,按照市場需求發展民品,不斷提高了經濟效益;
軍工主導民品和優勢民品得到迅速發展,開始在能源、交通、航天、航空、船舶、光機電一體化、電子通訊、核電、環保等領域取得了較大發展。

我國“軍轉民”的主要成就體現在:推動了科技進步,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
推動了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帶動了地區經濟技術發展;
軍工各行業基本形成了具有本行業特點的民品發展格局,形成了一批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大型知名企業集團。

當前,軍工企業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以軍為主的中央軍工企業和應用基礎類研究所,民品開發處於次要地位;
以民為主的大型軍工企業和軍工科研院所,大多數在市場中站穩了腳跟;
地方軍工企業壓力大,靠自己闖軍品和民品兩個市場;
改制後的軍工企業和研究所在市場經濟中最具活力。總的來説,地方軍工企業比中央軍工企業軍民結合搞得好,轉制軍工單位比未轉制的軍工單位軍民結合搞得好,東部軍工企業比中西部軍工企業軍民結合搞得好。

目前,軍工企業在推進軍民結合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大部分軍工單位的思想觀念、運行機制滯後於市場經濟要求;
軍民雙方的結合大多是軍工部門與民用部門之間的“感情交流”,缺乏頂層從組織上、計劃上的落實;
由於管理體制的缺陷,企業缺乏研發民品積極性,對技術成果保護缺乏信心,對技術實施轉化不夠積極;
科研與生產脱離,企業與科研院所“兩張皮”,企業很少有實質性的研發活動,科研院所在追求小批量生產能力;
在“軍轉民”過程中缺少融資渠道。

調研中發現,無論是民用科研單位,還是民品生產單位,都對進入軍品市場充滿熱情。同時,民用單位擁有為國防建設服務的豐富資源。部分民用科研機構和民用高等院校具有較強的基礎研究實力,民用高技術及高技術產業化資源豐富,對構建軍民融合的創新體系形成可靠的技術基礎;
目前被軍方利用的民用科技資源僅是其中一小部分,民為軍用的潛力很大;
民用創新系統活力充沛,成長態勢良好,軍民融合在資源的綜合利用上前景廣闊。民用科技力量具有體制機制靈活的優勢和創新活力,民營企業有強烈的人才意識、競爭意識和打拼市場的本領。但從總體上看,“民為軍用”的速度和規模都不盡人意,尚處於起步階段。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從根本上講,體制機制仍是需要解決的關鍵制約因素。

當前我國軍民兩用技術產業化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官、產、學、研”脱節,即國防科研與生產脱節,產業化上中下游脱節,中間環節薄弱,軍工產業鏈與國民經濟產業鏈脱節;
管理體制分離,導致投融資分離和軍民企業分離;
軍品市場沒有向民用企業開放;
沒有形成系統的軍民兩用技術政策和產業化環境;
軍民融合的產業鏈延伸發展機制尚未形成,影響兩用技術的產業化。

通過實地考察、會議座談、問卷分析等,我們得出以下結論:絕大多數軍用、民用科研生產單位支持建立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的設想,認為這是“軍民結合”“軍轉民”的延伸與發展,是在國家層面貫徹落實“寓軍於民”方針的新舉措;
加強軍用、民用技術雙向轉移是大勢所趨,只有經過成千上萬用户使用過的產品才能充分暴露問題,經過改進提高才是可靠的,軍隊選用既省錢又放心;
民用科研生產單位擁有為國防建設服務的豐富科技資源,對進入軍品市場充滿熱情,而且相對於軍工單位具有體制、機制、人才、技術引進等方面的優勢;
當前,需要繼續推動“軍轉民”和“民轉軍”,形成良性互動的長期有效機制,只要這種雙向轉移和交互作用向深度、廣度發展,就會產生更多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
雖然有些民用行業對軍工也有一定的“行業壁壘”,但總體來説,民品科研生產領域對軍工單位是開放的;
對軍工企業來説,參與建設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的過程既是機遇更是挑戰,其機遇主要體現在有助於從體制和機制上理順關係,使軍工企業真正成為有自主經營權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市場競爭主體,其挑戰主要體現在原來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只有軍工企業承擔的壟斷局面被打破,軍工企業要面向更廣泛的民用市場,競爭加劇,壓力加大;
絕大多數的軍工單位(除了極少數軍工核心單位外),其將來的發展方向應是軍民結合型的,既能承擔軍品任務,又能搞民品;
軍工單位在系統集成方面有較強的實力,現階段軍品型號的系統總體應主要依靠軍工單位承擔,一般分系統和配套件向全社會滿足軍品資質要求的單位,本着競爭的原則公開招標,開展廣泛協作;
民用高新技術企業承擔軍品任務在資金、管理和運行機制上較國有軍工企業有優勢,缺點在於企業系統集成能力一般偏弱,目前很難承擔總體性較強的軍品型號任務。

發展軍民兩用技術和加速產業化是當前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一個戰略重點。應採取的戰略措施主要是:加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和綜合協調能力,充分體現國家戰略意志;
強化軍民兩用思維,樹立軍民一體創新觀念;
消除體制分離,建立多渠道產業化投融資體制;
深化國防採購改革,打通軍品和民品兩個市場;
加強國防科研機構的調整改革;
創建兩用技術轉化平台,優化兩用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環境;
突出重點,實施軍民兩用技術產業化專項計劃。

四、產業和區域如何推進軍民融合:兩個案例

我們選擇我國信息技術與產業發展問題研究、四川綿陽市軍民融合區域創新系統建設作為案例,進行了剖析。

四川綿陽區域創新系統建設是在軍工科技資源富集的基礎上起步的,經過三四年的努力,取得了突出的創新績效。該案例可以為具有軍工特色的地區建設區域創新系統提供借鑑和示範。案例分析表明,綿陽區域創新系統建設不僅得益於區域(地區)本身的努力,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國務院十個部委和四川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國務院部委間和四川省政府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
綿陽區域創新系統建設是在全國軍轉民科技試點城市、全國技術創新試點城市、全國軍轉民科技園區等基礎上進行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綿陽區域創新系統建設以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為突破口,轉變政府職能,為企業、科研院所、學校提供有利於創新的軟硬環境;
軍轉民科技成果實現轉化後,要實行軍民分線管理,明晰產權,民品部分應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
通過軍地辦學、“產學研”聯合辦學,是有利於軍地雙方學校、企業、科研院所發展的“多贏”策略。

信息技術和產業是最具軍民融合特徵的高新技術和產業。我們回顧了我國信息技術與產業領域軍民結合的歷程,分析了我國信息技術和產業現狀與存在的問題。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信息技術和產業的超常規發展,為軍民結合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軍工信息行業軍民結合初具規模;
軍民結合的法律法規基礎已經初步具備。目前,我國信息領域軍民結合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在管理體制方面,信息領域軍民結合戰略協同不夠;
信息領域軍民體系分割比較嚴重,產業鏈脱節;
在法規制度方面,相關政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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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不完善、不配套;
在運行機制方面,信息領域軍民協調發展、良性互動的機制尚未形成;
在技術創新方面,信息領域研究開發投入不足,自主知識產權擁有比例較低。我們還重點剖析了美國信息技術與產業領域實現軍民結合的案例,總結了對我國的啟示,並提出了加快實現我國電子信息技術和產業軍民融合的政策措施建議。

五、世界主要國家推進軍民融合的主要做法

我們重點考察了美國、俄羅斯、法國、英國、德國、日本、以色列、印度等典型國家軍民融合創新體系建設的演進過程、發展趨勢和經驗教訓。這些國家根據國際環境和本國國情采取了不同的推進軍民融合的政策和做法,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道路。歸納起來,主要有“軍民一體化”(以美國、英國為代表)、“以民掩軍”(以日本、德國為代表)、“先軍後民”(以俄羅斯、印度為代表)和“以軍帶民”(以以色列為代表)等四種模式。

各典型國家經歷的發展道路雖不盡相同,但是,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層面積極推進軍民結合,是世界主要國家採取的共同發展戰略和政策取向;
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應當同時兼顧經濟競爭力和國家安全的需要;
軍民融合創新體系建設,是國家行為和國家意志的反映,因此要依靠國家政策和軍政部門協同推動,僅僅靠一兩個部門解決不了問題;
“軍民融合”不僅要依靠技術創新,而且要依靠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來實現;
“軍民融合”並不是適宜於一切技術項目的,推進軍民融合要選擇適當的產業和技術項目。

六、建設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的政策涵義

進一步貫徹“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戰略方針,推動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應該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和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中心內容。為了滿足我國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目標對國家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要求,我國應該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到2019年基本建成滿足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需要、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科學技術發展規律、高效運轉的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

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實現軍民融合的主要標誌是:國防科技基礎與國家民用科技基礎、國防工業基礎與國家民用工業基礎實現有機結合,融為一體;
軍用、民用高新技術雙向順暢轉移,創新源頭(基礎研究)實現軍民統一規劃;
軍用、民用優質高科技資源能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國家科技實力和創新能力有明顯提高,掌握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並形成核心生產能力,同時滿足國民經濟現代化建設以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我國建立軍民融合創新體系的總體思路是:“政府主導,加強軍民互動,兩用技術切入,國防科研生產擴大開放,夯實創新基礎。”

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涉及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應該按照綜合集成、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推進。為了實現上述戰略目標,“十五”末期和“十一五”初期為前期準備階段,即軍民融合國家創新體系的總體規劃時期;
“十一五”時期,應主要在頂層設計上下功夫,積極推進軍民兩大創新系統融合的基礎性建設,以民促軍,加強軍民互動;
軍工加快引進競爭,為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打基礎,為國防科技工業和武器裝備建設管理改革提供動力;
“十二五”時期,將全面推動軍民兩大創新系統融合,建立國防科技工業新體制,實現競爭、評價、監督、機制“四個機制”的順暢運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考慮到軍民融合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高度敏感性,我們建議近期應從加強軍民互動入手;
從長遠上講,應從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改革入手。

加快建設軍民融合的國家創新體系,核心內容是促進創新要素的良性互動,整合創新要素網絡,提高國家創新能力和效率。

具體的政策措施建議是:

1.加強國家創新體系中各主體之間、創新鏈各環節之間的軍民互動,包括建立分級別的國防建設需求信息發佈制度,建立軍、民供需對話機制,組織軍、民兩大領域專家和管理人員的交流,實現基礎研究計劃的軍民融合,軍民共建兩用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推動軍民之間、部門之間科技資源共享,發揮有關中介機構的作用,推進軍地科教合作,加強人才隊伍培養,等等。

2.開展軍民融合創新體系試點工作,加強軍民融合的區域創新系統建設。

3.設立權威的軍、民高層領導協調機構。

4.搞好總體規劃,統籌兼顧,發展軍民兩用技術項目,促進軍民兩用技術產業化。

5.積極穩妥地推進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深化武器裝備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包括營造有利於競爭的體制環境,提高競爭層次、擴大競爭範圍,深化軍工企業體制改革,保持軍工核心能力,對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設立專題評估,等等。

6.鼓勵有條件的民用科研生產單位進入軍品市場,是當前推進軍民融合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大舉措。具體措施建議有:儘快出台民用科研生產單位準入制度;
擴大軍品科研項目的招標投標範圍;
給民用企業公平的税收優惠政策;
研究完善軍品保密制度;
完善軍用標準體系;
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管制度,等等。

七、結束語

構建軍民融合的創新體系,是當前世界新科技革命不斷髮展對我國現代化建設提出的緊迫要求,是提高國家科技競爭力的緊迫要求,也就是國家利益和國家目標的集中體現。這實質上也是對貫徹“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方針提出了更現實、更高的要求。

當代綜合國力的競爭實質上是科學技術的競爭,是創造、應用和轉化科學技術成果效率的競爭。國家競爭力不僅取決於現有的科技生產能力,更取決於面對挑戰自我調整組織和運行機制的能力,取決於解決社會經濟發展問題的能力。國家的長治久安,國家提高競爭力和創新績效的要求,再也不能容許軍工壟斷和封閉傾向繼續發展。這一問題,應當在十年之內,最遲在2020年之前,有一個根本性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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