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位職責説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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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崗位職責説明書

出納崗位職責説明書

 

工作目的: 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

工作要求:服務意識強、積極熱情

工作禁忌:行動緩慢、粗心、留有首尾。

 

一、工作關係:

1.         上級:主辦會計/總經理

2.         下級:無

3.         內部聯繫:公司各部門

4.         外部聯繫:當地銀行

 

二、工作職責:

(一)、現金和銀行

1.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及銀行日記賬,編制資金收支日報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必須經過會計審核、總經理籤批,方可辦理款項支出。付款後,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日常週轉金不得超過2000元,如有超出,需繳存銀行。不允許私自坐支收到的現金及支票,要及時送交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餘,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2. 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填寫支票進帳單並送銀行,不可延期送票。辦理匯款,注意帳號的填寫,嚴禁發生匯款錯誤的事件。簽發支票時應註明收款單位、用途、金額、日期,並經總經理籤批後方可使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嚴格控制籤空白支票。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3. 認真登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末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

 

4. 每月5日之前收取支票回單、月末對帳單,並填寫收支明細,做好後交給會計。

 

(二)、發票和收據

1. 發票與收據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領用空白髮票和收據必須進行登記。

2. 設置發票登記簿,明確專人保管,專人填開,並設置專門存放發票的場所。

3. 購買發票後,按順序用鉛筆在發票封面右上角標明編號,並同時在領購手冊上註明,以便備查。

4. 開發票必須用鉛筆註明展位號碼,收款是現金還是支票。

5.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財務有權拒收。

6. 嚴格按照規定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發票,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或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作廢票註明作廢,全聯保存。

7. 每本發票填開完後應在封面填好起訖號碼、實際填票起止日期、作廢份數。

8. 按照税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税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9. 發票專管員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税務機關,並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三)、記帳和報表

1. 應設置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逐日逐筆登記,做到內容齊全、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簽名完整、符合記賬要求,日清月結,賬款相符,並結出餘額。登記完畢將憑證轉會計處記賬。月終銀行存款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有關未達賬應做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2. 每日盤存現金及銀行存款,做到賬賬、賬表、賬物相符。總經理可派人抽查、核對資金情況。

3. 每星期要填報資金收入及支出的明細表。

 

(四)、印鑑

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保管,法人章由出納保管。

 

(五)、費用統計

每月分類統計現金、支票費用並製表交給會計審核,再交由總經理(面交或郵件)。

 

(六)、其它

1. 交納公司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

2. 每月工資的核算。

3. 辦公室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 對所接觸的公司文件及數據保密。

5. 對改進部門工作有批評和建議權。

6. 學習、瞭解、掌握財經法規和制度,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

 

三、考核內容(初定):

1.  財務制度執行情況。

2.  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準確率。

3.  賬簿核算的準確率。

4.  憑證填制準確率。

5.  報表及時性

6.  上級領導綜合評價。

 

四、聘用條件:

1.         知識技能:熟悉相關財務政策、法規和規定,具備會計等方面的知識,有高度的責任心。

2.         工作經歷:從事財務、會計工作一年以上,有會計證。

3.         所需學歷:中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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