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幹部對照檢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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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幹部對照檢查材料

當前,我區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刻。認真研究和正確把握新形勢下的工作特點,進一步抓好乾部作風建設,對增強黨員幹部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推動我區新的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紀檢幹部對照檢查材料

一、我區幹部作風建設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基本情況。截至20xx年6月底,我區共有處級幹部501人,其中公務員466人,事業單位幹部35人;女性55人,男性446人。處級以下有機關事業單位幹部16989人,其中公務員5607人(含公安2745人),事業單位幹部11382人。性別結構分別是:女性6888人,男性10101人。

(二)我區近年來幹部作風建設的主要做法。作風建設關係事業成敗和羣眾利益。區委區政府一直重視幹部作風建設,特別是2008年南山區、龍崗區發生特大火災事故以後,更是把作風建設作為一項日常工作長抓不懈,採取多種舉措確保作風建設不放鬆。區委成立幹部作風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幹部作風建設工作;制定出台《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建立長效機制的意見》,推出10項幹部作風建設規章制度;在全區開展幹部作風整頓活動、基層站所風氣建設活動、執法隊伍作風整頓活動等專項行動,切實解決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嚴格開展厲行節約工作,深入治理“小金庫”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着力解決文山會海、公款出國(境)、違規購買和使用公務車、違規興建樓堂館所等問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陽光政府建設;每年堅持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大力提倡“開門整風”,切實解決損害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開展暗訪實拍並在公職人員中組織觀看,在全區幹部隊伍中起到很好的震懾和教育作用,等等。經過幾年持續的大力整頓,我區幹部作風有明顯好轉,黨員幹部的整體素質有了較大提高,社會各界給予了充分肯定,基本形成了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氛圍。

二、作風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作風建設是幹部隊伍建設的“老大難”問題,容易出現“一陣風、難根治、易反覆”等現象。目前我區幹部隊伍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少數幹部存在自滿思想,安於現狀,缺乏上進心,工作上守攤子,馬虎應付,經常處於“混日子”狀態。二是個別幹部對存在問題不敢抓不敢管,能推就推,能不幹就不幹,問題和矛盾長時間得不到有效解決。三是一些幹部在社會公共生活中,不注意文明禮儀規範,態度粗暴、言行不當,敗壞了公務人員的形象。四是個別幹部幹工作想問題,考慮自身利益多,考慮羣眾的利益少。五是一些工作人員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對待工作拈輕怕重,辦事拖拉,關係羣眾利益的重大事項難落實。六是個別工作人員作風鬆散,存在遲到、早退、隨意離崗、無故缺勤等現象。七是一些幹部講排場、比闊氣、揮霍浪費,如超標準開支、公款吃喝高檔消費、濫發津貼補貼和加班費等。

(二)幹部隊伍作風問題產生的原因剖析。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歸納為以下三點:

一是從社會文化層面看,社會不良風氣及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多元化的影響是產生幹部作風問題的重要社會原因。我區處於改革開放最前沿,市場經濟發達,社會開放程度高,各種思想文化交鋒激烈,而且社會管理難度大,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黨員、幹部所處環境複雜、面臨的誘惑眾多,社會上一些不正之風不可避免地滲透到黨員幹部隊伍中來。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各種思想文化相互交織碰撞,對黨員幹部的思想和行為產生影響,使一些黨員幹部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發生扭曲和錯位。

二是從體制機制層看,新舊體制轉型交替,使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滋生有了土壤和條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對滯後,項目審批、資金劃撥等權力過分集中,權力干預市場資源配置和微觀經濟活動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制度設計不夠科學、嚴密和規範,如在工程建設、土地資源開發、政府採購等領域和環節,儘管已經建立了相關制度,但在實施中仍存在不少問題。

三是從工作層面看,一些單位和組織對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和監督不到位。一些幹部處置人、財、物的權力較大,但對他們監督工作相對滯後,特別是對“一把手”缺乏有效監督。執紀監督力度不夠,致使不良作風得不到及時抑制。缺乏有效的作風建設考評、獎勵和末位警示、淘汰制度,工作中更多地強調責任,鼓勵獎勵措施未跟上,挫傷了一部分人的積極性主動性。

四是從黨員幹部自身因素上看:部分黨員幹部黨性鍛鍊不夠,宗旨意識淡化,導致有的不注重發揮表率和示範作用;有的自恃身份特殊,不願接受監督;有的以工作忙為由,不願系統學習政治理論,不能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

三、進一步深化幹部作風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區肩負着更光榮的使命和更艱鉅的任務,要以作風建設為重要抓手,努力建設廉潔、高效、勤政、為民的幹部隊伍,積極推動我區新一輪科學發展。

(一)加強思想理論建設,進一步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一是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自覺摒棄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束縛,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想問題、幹工作、謀發展。

二是進一步增強宗旨意識和羣眾觀念,始終把工作重點放在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羣眾上,積極為羣眾辦實事辦好事。

三是積極開展行為規範教育,提高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勤政敬業的意識和道德覺悟。

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持“四實”為人、“四政”做事。四是加強素質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宣傳正面典型,鞭策後進,打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工作氛圍。

(二)狠抓執行力建設,進一步提高對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力和落實力。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加快特區一體化上下功夫,積極推進“穩增長、調結構、促消費”政策的落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環境,全力抓好信訪維穩、社會治安、安全生產、查違和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等工作,切實解決部分羣眾在住房、出行、就業、就醫、就學等方面的問題,讓羣眾得到更多的實惠。

二是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水平。抓好公共服務白皮書落實,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壓縮辦理時限,完善網上大廳功能,推動並聯審批,實現信息共享,強力推進陽光政府建設。

三是落實厲行節約各項規定。採取有力措施減少會議、文件,減少晚會展覽慶典論壇等活動,實現全區公務購車費用、舉辦評比達標表彰“兩個零增長”;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四是提高貫徹執行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認真執行《廉政準則》和《關於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繼續深化土地管理、工程招投標、財政管理、幹部人事、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

(三)狠抓體制機制建設,進一步促進幹部作風的轉變。

一是落實作風建設責任制。把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的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負起總責,一級抓一級,切實抓好作風建設。

二是建立完善作風查訪機制。擴大暗訪範圍,適時通報情況,及時糾正問題,加大責任追究和教育整頓力度,推動機關、行業和公職人員不斷改進和轉變作風。

三是落實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深圳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進一步健全監督問責機制,擴大行政問責範圍,及時公佈一批行政問責的典型案例。

四是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堅決解決一線執法和窗口服務人員耍特權、擺威風、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執法不公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醫療、教育單位在資源分配、物品採購、人員招調、崗位安排等方面的制度,積極推進民主管理和醫務、校務公開;進一步加強對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監管,抓好基層黨風廉政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四)加強督促檢查,促進幹部作風的進一步好轉。

一是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活動,多角度、全方位檢查、瞭解、掌握黨員幹部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社會交往等方面的情況,對不良現象要及時提醒、批評和制止。

二是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邀請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不定期地明查暗訪。加強輿論監督,利用報刊、電視、電台、簡報等宣傳媒體,形成強大聲勢。

三是抓住關鍵節點,不斷強化幹部監督工作效能。以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為重點,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以幹部日常監督管理為手段,促進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以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四是堅持抓紀律正風氣。要及時糾正和處理工作效率低下、服務質量差、紀律鬆懈、損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深化綜合配套改革,系統推進幹部作風建設。

一是有系統、分步驟推進民主法制建設,探索發揚黨內民主、逐步擴大基層民主,改進行政管理體制、推進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式。

二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一步轉變領導幹部觀念,切實抓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個“頭號工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節能減排,推進循環經濟,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統籌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在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總結梳理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各項制度,加強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廉政風險的預警分析,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監督,以制度保障和促進“勤政、廉政、優政”。

四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建設廉潔城市的部署,積極推進懲防體系、幹部廉潔幹事環境、風清氣正社會環境建設。五是積極學習借鑑國內外防治腐敗的先進經驗,不斷創新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

進一步強化紀檢監察派駐組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完善派駐組組長定期列席駐在單位班子會議制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增強典型案件的治本功能,用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積極推動作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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