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優質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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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執行可以確保公共服務的提供和運營,合同是一種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用於明確交易的條款和條件,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貨物運輸合同優質5篇,感謝您的參閲。

貨物運輸合同優質5篇

貨物運輸合同篇1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貨物需要使用運輸工具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有足夠運力承運甲方貨物,茲此雙方訂立本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之。

第一章運輸工具

一、運輸工具數量、質量要求

甲方貨物交乙方運輸,乙方提供運輸工具為適合甲方貨物運輸的_____________貨車,共計________部車輛,車號分別為乙方運輸工具就保持整潔,以適合甲方貨物運輸品質要求及貨物安全需求。若乙方運輸工具質量不良致甲方貨物受損,乙方應按貨物預達目標城市零售價的一倍賠償甲方損失。

二、運輸工具性質要求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之運輸工具必須是乙方自有或與乙方簽署僱傭/租賃協議之運輸工具。前述運輸工具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責任。(不限於對甲方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運輸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於履行本合同的所有運輸工具必須證照齊全,符合營運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細及相關資料或複印件為本合同附件。相關資料包括行車執照,營運證,司機身份證等;除上述資料外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證明。乙方對承運運輸工具的任何變更應提前一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釋或白日做提供其它運輸工具承運。

第二章承運

四、操作規範要求

甲方應在使用運輸工具前由專人負責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準備。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須派專人負責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領取貨單並簽收確認接單時間,若非乙方指派專人領取,領取人必須持乙方出具書面證明方可領取。

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憑甲方提供有效出貨單提取承運貨物。乙方提貨物時,應憑甲方出貨單對交運貨物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清點,拒絕破損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雙方確認無誤,後,在出貨單上籤上認後,乙方運輸工具方可離開倉庫。若籤認後發現有破損,丟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負責,且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

甲方有權對乙方要求一部運輸工具送多家客户。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接貨地點。其它再次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送貨安全性要求

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糾紛造成貨物破損,丟失,乙方除承擔全責任外,需按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且所發生的弄事,民事糾紛與甲方無關。

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貨運事故,乙方應在事故發生起半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亦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過大,乙方應做好貨損及事故記錄並取得相關證明。

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運輸貨物,否則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原特或要求乙方按貨物到達之零售價一倍賠償甲方相應之損失。乙方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貨物,否則造成甲方損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除特殊情況,如天災,路壞,天氣造成貨物運輸耽誤,不予賠償。

六、送貨的及時性,準確性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並與收貨人當面點清貨物。如配送中發生異常,應立即與甲方聯繫,以便甲方及時處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處理意見辦理。否則,因此而造成貨物遲送或錯送,乙方必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可扣除當月運費10%作為處罰,扣罰餘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乙方在抵達目的地時,應確認收貨人身份與甲方指定的收貨相符並取得有效收費憑證。(收貨憑證應有收貨人簽字蓋章),因簽收無效或有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明確貨物的交費地點及有權收貨人。

因乙方示按約定向甲方指定收貨人,送貨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點交付貨物,臻使甲方之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貨款或其他款,貨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損失,並扣除當次運費的20%作為違約金。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把貨物安全送至指定地點。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後最短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且必須承擔逾期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如收貨人因逾期拒收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扣除當次運費10%作為處罰,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乙方需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收貨人簽收憑證交回甲方,否則甲方不予結算運費,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將憑證丟失,破損所造成之甲方貨款等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之(運輸車輛管理規範),前述管理規範為本合約之附件。

七、其它

乙方須與甲方客户保持良好關係,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發生各種影響甲方客情關係的事情。若因乙方發生不良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失,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關係。

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作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户退貨或同意其它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第三章運費

八、甲方與乙方運費結算價款如附件或附約。

九、運費支付方式:月結(即甲方當月結算運費經雙方確認運費無誤後次月的前二十天內支付)

十、乙方履行本合同中違約或致甲方貨物損失者,乙方同意甲方在應支付運費中扣減相應違約金及賠償金,但乙方就違約及賠償事項有權提出異議。

十一、若遇政府性調整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並確定新運輸標準,由執行之日作為本合同的變更。

十二、若雙方示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得書面通知對方一個月後解除本合同。當月內乙方仍應按原運輸計劃及原運費標準履行合同。

第四章違約及合同終止

十三、除本合同其他約定外,由於甲乙方任一方違約而致對方損失者,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造成損失部分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十四、如一方欲終止合同,必須給予另一方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甲方須在本合同終止後依合約條件註明時間結清乙方全部費用。

第五章效力及爭議解決事項

十五、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即為成立,甲方交運貨物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力,雙方均應履行各自義務。

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者,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擔交法院解決。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雙方在期屆滿後未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本合同則自動失效,但若雙方仍實際發生運輸交往者,視為均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該交易。

十八、在開始交易前,一方書面提出變更或重新簽署合同之要求,但另一方示在開始交易前答覆,則交易後雙方產生之權利義務仍依原合同之約定。

十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確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處理合同糾紛等,則必須經甲方另行書面授權,甲方不認可任何分支機構或員工與乙方之間達成的任何協議。

二十、雙方可簽署其他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或附約。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貨物運輸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合理使用設備搬運費用,安全順利完成設備搬運工作,經甲、乙方認真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原則同意成品倉、乾燥筒、配料器、粉料罐、等設備(共 件)交由乙方承運搬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吊、運車輛應3日內進入甲方指定場地,乙方吊車進場後所有設備的吊卸工作由乙方承擔。

2、甲方擬將設備的上述工作的吊車,運輸板車的使用費一次性包給乙方。

3、為促使乙方積極配合、儘快將設備拉出工地,雙方約定,甲方出一定數額協調費給乙方,而乙方不管遇到多大困難,也不管延續時間多久,乙方都必須盡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把設備裝上車,把自己承運的貨物運出拆卸現場。基於上述乙方額外承擔的責任,甲方給乙方協調費,總共 元(大寫: 元)。

4、乙方裝貨拉出拆卸現場之後保證在 天之內運至甲方卸貨工地。

5、甲方總共給乙方出資 元(大寫: ),作為去程過路過橋等途中所需資金。

6、甲方不負擔乙方司機食宿及乙方車輛維修費。

7、甲方提供《裝貨清單》,乙方按裝貨清單拉運。乙方必須選用合適的吊車、板車及貨車,並按甲方指定的路線運輸,以確保吊卸、運輸過程中的.設備安全。如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路線、速度行駛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根據實際損壞估價,乙方來賠償。

8、吊車、板車及貨車費用與支付

(1)乙方承擔人員、運輸費用總和為 元(大寫: )。

(2)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所有吊、運車輛進入場地後,甲方預付 元整(以支付),作為啟動資金,等所有板車、貨車(包括其它承運單位車輛)裝完貨後,甲方再付 元整,剩餘的 元整待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一次付清。

(3)其他説明:乙方將甲方的設備拉往目的地並安全卸貨後,甲方接貨人員出具運輸完工證明,據此作為最後結算依據。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方另外商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合同支付完畢後失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篇3

委託方: xxxx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

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

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x公司 乙方簽章:xxxxx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

權代表:

簽署日期:20xx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xx 年 5月 28日

貨物運輸合同篇4

(一)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及適用條件 1.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是指貨物託運人與公路運輸承運人,就用汽車運輸方式將託運的貨物運送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支付相應報酬,所達成的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2.公路貨運合同的適用條件 (1)我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2)個人或聯户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3)簽訂公路貨運合同的承運人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運的營業執照。 (4)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二)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 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 (1)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託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不得謊報。需要説明貨物規格、性質的,要在品名之後用括號加以註明。在公路貨運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運輸貨物的實際數量,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度量衡制度確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貨物數量的計量辦法,凡國家或有關主管部門有規定的,必須按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交貨數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減量等。貨物重量應以公斤為單位證明。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當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選擇包裝種類,如“木箱”、“麻袋”等。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專業標準)規定;無統一標準的,按當事人雙方協商的暫行標準加以規定。 (2)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託運人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貨物發運地和貨物運送地的名稱,其所屬的省、市、自治區名也應清晰明確,收發貨人的名稱,是指發貨單位、或收貨單位的完整名稱。收貨人或發貨人的地址,即收貨人或發貨人所在省、市自治區城鎮街道和門牌號碼。發貨人在發送貨物時,應詳細填寫發貨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3)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運輸的貨物,要根據其性質、運輸距離、氣候條件等選擇適合的包裝、以及符合標準的車輛,以保證運輸質量,減少運輸途中的損失。為了運輸安全,對於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是指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温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規定的貨物。 (4)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由發貨人組織裝車的貨物,應按有關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裝載,並在約定的時間裝載完畢。發貨人組織裝貨時,應認真檢查貨車的開體、車門、車窗蓋、閥等是否完整良好、有無機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車內是否清潔,是否有毒物污染,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裝貨任務。收貨人組織卸貨時,應清查貨物在途中的損失量,並按有關技術規定卸貨,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安全卸貨。發貨人對貨物裝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收貨人對在貨物卸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5)貨物的交接手續 為保證收貨人及時領取所運貨物,發貨人應將領取貨物的憑證及有關單據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按運到日期,到貨物運達地點領取貨物。收貨人領取到貨物後,應通知發貨人。 (6)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間內,以文書、表式或電報等方式,向承運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運輸計劃,註明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度,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8)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通常公路貨運合同的運雜費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9)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對方當事人則應在協商規定的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作默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提出答覆期的,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和考慮的時間。 (10)違約責任 (1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三)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4)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2.託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準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人正常通車條件。 (2)負責裝卸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 (3)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

(4)託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人提供貨物説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費用(四)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託運人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由於託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託運人負賠償責任: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②錯報笨重貨物重量。③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 (3)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託運人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託運人負責賠償。 2.承運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2)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託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3)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人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4)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五)公路貨運合同中貨物的交接驗收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 託運人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並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人確認無誤後,應在託運人發貨單上簽字;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註清楚。

(六)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公路貨運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是指經合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和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對公路貨運合同內容進行更改的法律行為。 公路貨運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貨運合同託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法律行為。 2.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運輸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准。 (3)因自然災害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應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覆。

(七)公路貨運合同的違約金及索賠時效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 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八)公路貨運合同簽訂中當事人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運輸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條款的完備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公路貨運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這是各類合同的一個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合同條款的完備有助於當事人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合同的順利履行,也便於當事人對合同問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和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規定,合同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合同所規定的主要條款的合同無效。 2.按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規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路貨運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很多是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於當事人對自己的義務不明、或當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明確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義務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法律所規定的義務是當事人應履行的最低限度的義務,當事人還可協商確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3.明確違約責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訴訟要求 雖經當事人謹慎注意,合同糾紛仍不可避免時,當事人應以法為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4.注意有關免責事項及訴訟時效的特別規定。

(九)公路貨運合同的糾紛解決方式 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貨物運輸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託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 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 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為籤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後,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税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貨物到達地

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6、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7、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藉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託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後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後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執行代表: 執行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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