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運輸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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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注重條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以確保合同能夠平衡各方的權益,合同的簽訂可以確保勞動者的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得到保護,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天然氣運輸合同5篇,感謝您的參閲。

天然氣運輸合同5篇

天然氣運輸合同篇1

託運方:******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天然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鄯善汽車運輸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約地:新疆xx縣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為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為:新疆鄯善火車站鎮廣匯(lng)液化工廠。

2、本協議運輸終點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氣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乙方報下月的承運計劃)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 台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為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違約金壹萬元損失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核實確認為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為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信息:

甲方名稱:******天然氣有限公司

地 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路6號

開 户 行:交通銀行新醫路支行

帳 號:651******

電 話:0991-6**** 傳真:0991-6*****3 郵編:8**

乙方名稱:****天然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鄯善汽車運輸分公司。

地 址:新疆xx縣火車站鎮友好西路南側

開 户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縣火車站支行

帳 號:10******9

税 號:6521*****

電 話:0995-*** 傳真:0995-**** 郵編:83***

甲 方:*******然氣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 方:*******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6 月 1

天然氣運輸合同篇2

施工安裝單位(甲方):

用户單位(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省 市物價局商政發20 52號文件》和陝建發(20 )77號文件《 省建設廳關於在全省新住宅及鍋爐房、餐廳使用管道燃氣的用户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的通知》等文件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了更好的方便業主,乙方將濱河灣小區的天燃氣管網安裝工程承包給 縣天然氣有限公司承建,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安裝地點:

3、安裝用户數量:

二、工程施工範圍:

施工範圍:天燃氣管道施工和安裝和庭院管網、包工包料、包安全、保質量、入户安裝;以及户內外管道焊接、吹掃、試壓、防腐,閥門及調壓計量裝置安裝等。樓棟調壓箱、及調壓箱後户外户內低壓管道、自閉閥、報警器、c卡智能表、管件和管網安裝,管網設計,(含調壓箱)從 市主管網接至用户末端的所有工作內容。

三、合同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總工期 天

供氣日期: 年 月 日

四、質量標準 合格。

工程質量執行標準《 鎮燃氣技術規範》gb50494-20 ;《 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範》c94-20 ;《 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33-20 。

五、工程施工安裝費用:

該工程費用共計:大寫 元

元(平均每户 元)

1、以上費用為管網設計、管網施工和安裝、包工包料、安全文明施工、調

2、整體管道及安裝施工費由甲方承擔,施工費不包括施工中不可避免損壞

2、付款方式:

a、 簽訂合同後 日內首付 %,以後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支付工程進度

b、甲方在收到全部工程款後給乙方出具税務發票。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繳費之日起,組織對乙方的庭院居民用户進行設計、施工、安裝。

2、甲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可順延工期)

3、甲方對工程所安裝質量全面負責。

4、工程安裝結束後,在通氣使用時,甲方有義務負責調試並教授乙方安全使用知識,在首次辦理c卡智能燃氣表充值業務時,發放給用户《天然氣安全使用手冊》一本。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材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並提供驗收資料。

5、甲方在入户供氣設施安裝合格驗收全部移交給乙方後,如乙方違規操作,私自拆卸、包裹、暗埋、改動、損壞燃氣設施,丟失燃氣設施,造成重大安全隱患,不能保證正常供氣,依據《 省物價局關於天然氣等集中燃氣設施維修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陝價20 147號)的規定,依 市物價局下發(20 )63號文件關於《燃氣管道設施維修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的批覆》燃氣管道設施維修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若乙方申請通氣前,經甲方入户檢查,無拆卸、包裹、暗埋、改動、燃氣設施完好,達到通氣條件,方可通氣。

6、乙方的燃氣設施必須在甲方的指導下使用,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接受甲方的日常維護、檢查檢修、校表等業務。

7、保修期 年,終身維護,在使用之日起 年內,甲方施工的燃氣設施因施工質量、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保修期滿後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施工人員應遵守乙方單位有關制度和管理。

七、乙方的權利的義務: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將庭院施工圖、建築圖各一份交甲方使用,並對所提供圖紙的準確性負責。

2、在施工安裝期間,乙方負責保障相應的施工環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3、甲方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有1-2人協調管理人員,負責對內部施工環境的協調,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如遇阻由乙方協調。

4、如甲方不按圖紙施工或使用材料不合格,乙方有權要求停止施工安裝並承擔相應責任,或向監督部門反映。

5、工程竣工驗收通氣後,乙方必須按操作規程使用,違規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使用的燃氣閥、管、表、灶等設施,要自覺愛護,確保安全運行。

7、工程安裝結束後,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改變路線或增加用燃氣設施,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8、依據 市物價局下發(20g )63號文件關於《燃氣管道設施維修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的批覆》收費,甲方提供國家收費標準文件,乙方按時交納燃氣設施的維護費。

9、乙方安排一名燃氣專職管理員,長期負責本家屬院居民的用氣安全,燃氣設施的維護,並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人員安全檢查工作。

八、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備有24小時服務電話091x1515隨時為乙方提供便捷服務。

2、在調試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配合,確保安全用氣。

3、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在接到搶修告知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在甲方未到達現場前,乙方應採取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的次生災害發生,因乙方知而不報或甲方不能及時到達現場,發生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損失。

4、乙方户內燃氣管件安裝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對已安裝完畢的户內燃氣設施

進行實物移交,若乙方不積極配合,在5個工作日內不接受,視為乙方同意接收。

5、乙方必須按合同給定支付工程款,否則甲方不予設計和施工。

九、施工安全:

1、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關的施工資質,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上崗證明文件。

2、施工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安全要求。

3、甲方要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現場要有專業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4、高空作業必須要有完善的安全保護設施;如帶安全帽,保險帶等。

5、施工中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如“天然氣管道施工,請行人、車輛注意安全”;“天然氣管道施工,行人、車輛繞道通行”等。如未設立、設立不當、或處置不當造成行人、車輛發等第三方發生事故,其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6、必須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7、乙方現場人員對不安全因素有權現場制止直至停工作業。為確保施工安全,甲方施工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質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務。

十、其它約定:

1、發生不可抗力、國家產能不足、上游氣源限制、冬季採暖用氣高峯或者燃氣設施搶修等情況導致供氣壓力不足,導致用氣人不能正常使用的,供氣人應及時協調業主或上游氣源原因。

2、原則上不允許出現商業用户和民用用户合表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立補充協議。

3、如遇c氣表的電子部分計數不準或失效,按c卡氣表的基表(針輪)讀數計算,多退少補。

4、從乙方在建築紅線內的燃氣設施、設備為乙方財產,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在質保期結束後,提供終身有償維修、維護服務。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乙方的燃氣管道、用具等相關設施進行檢查的義務。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安全知識、使用方法培訓。

7、甲方有義務按《 鎮燃氣管理條例》《 省 市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用户提供優質滿意的服務。

8、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天然氣質量,以上游燃氣的質量標準為準,並符合天然氣 g7514標準。

9、乙方辦理開户供氣手續時,應提供物業開具的證明和户主身份證明資料,有燃氣具銷售單位統一辦理開户通氣手續。

10、為保證安全,乙方必須在購買燃氣具並安裝好後,甲方才給予辦理開户手續及勇氣工作。

11、為確保安全,在乙方入住率達到60%以上,甲方才予以向乙方開通供應天然氣。

十一、甲、乙雙方補充條款: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需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並承擔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2、違約金按相對應合同價款的5%計算。

3、本合同所有條款為甲乙雙方的約定,甲方不與乙方小區業主發生任何經濟關係。

4、整體工程完工調試合格後移交乙方管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雙方協調解決或仲裁。若雙方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不影響合同的執行。

十三、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十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或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氣運輸合同篇3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合同簽約地: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為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為:新疆鄯善火車站鎮廣匯(lng)液化工廠。

2、本協議運輸終點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氣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 台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為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核實確認為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為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信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氣運輸合同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 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 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輸計劃: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0: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控中心,託運方調控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2.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3.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

第五條 運輸價格

報價表

承攬運輸量及價格:

1、乙方承諾組織運輸槽車 輛, 保證承攬運力 噸/天。

2、參考行業內市場價格,雙方協商後確認價格執行。

3、運輸的公里數需雙方確認同意後執行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 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點。

2. 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如超過正二百公斤範圍時(卸氣量>裝氣量),lng計量按卸氣量計算,超出部分託運方以運費形式支付給承運方。

2.2. 如超過負二百公斤範圍時(卸氣量

第七條 結算

1. 託運方指定承運方給託運方客户配送lng,承運方和託運方及託運方的指定聯繫人每月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為結算日,結算日後5個工作日內承運方將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給託運方及其所屬公司並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八條 付款

運費由承運方與託運方或託運方客户定期結算。依照的雙方對賬籤認,承運方開具運輸發票,託運方依據接收的運輸發票結算運輸費用,或者協調託運方客户按時結算運輸。

第九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託運,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提前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此外,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額外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站點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協調各用氣單位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或完不成託運方預算當月運量,託運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5.車輛到達託運方裝卸地點後,因託運方裝卸站點不能及時安排裝卸車而造成車輛滯留時,壓車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超出時間按待裝待卸收取費用(計算方法:按照200元/小時,),壓車時間的確認需要接收場站的現場人員簽字。超過12小時,託運方接收站點向承運方支付壓車費按台班計算,按每台班20xx元人民幣/天.車的標準支付壓車費;承運方向託運方接收站點開具運費發票

第十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保證全年運力平穩、有序,在冬季運力緊張時,不得擅自給其他企業、個人承運,如發生冬季運力緊張,無法保證lng正常外運的情形,將賠償託運方的損失,託運方有權取消其承運權

1. 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託運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由於承運方責任導致貨物損失,承運方必須按價賠償給託運方。

2. 承運方統在運輸天然氣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與託運方無關。

3. 承運方所屬車輛,應統一安裝託運方要求的gps監控系統。未徵得託運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所託運貨物運往其他接收站,違例事件一經發現,託運方有權追究責任並予以索賠及處罰,取消承運方的運輸資格。

4. 承運方統一管理為託運方服務的其他運輸公司的車輛。保證為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類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5. 承運方發生組織架構變更,不得影響本合同約定運輸任務的執行;如若確實無法保障執行的,承運方必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託運方。

6.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提前5個小時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7. 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另外,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運,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具體事宜雙方協商確認)

8. 承運方司機與車輛應符合國家法律及相關法規要求,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衞星系統信息為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努力為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具體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 承運方有義務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並對駕駛員行為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10. 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 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税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託運方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儘快重新開始

第十三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的1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但該方也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協議簽訂後,託運方的各所屬公司與承運方在本合同項下,簽訂lng運輸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氣運輸合同篇5

託運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

承運方: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液化天然氣;數量: 噸

第二條 起運地:

到達地:

運輸里程:

運輸單價:

第三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按月結算(節假日順延),承運方對賬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向託運方開具運輸費發票,同時把發票傳真至託運方指定責任人,並於結算日後3個工作日內將發票以特快專遞寄出。

2、託運方開票信息:

公司名稱:

納税人識別號:

郵寄地址:

郵 編: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傳真後3個工作日內,以此發票傳真為依據結合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將相應金額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賬户內。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户信息

公司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安裝車榜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託運,託運方應向承運方在裝車前明確貨物的運達地點,如果運達地點臨時發生變動要及時通知承運方。如果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地點卸氣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運方承擔。

2、託運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3、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車輛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託運方收取運輸費用。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3、承運方負責貨物安全,當遇到突發事件引起運輸車輛不能按時到達指定接收站點,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確定應對措施。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 損失的,託運方因賠償直接損失。

2、 因承運方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 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第七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託運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承運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二〇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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