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汽車合同優秀5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2.73W

如果在口頭上訂立合同,一定要蓋章簽字,合同的作用有非常多種,我們要善於利用,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租賃汽車合同優秀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租賃汽車合同優秀5篇

租賃汽車合同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出租叉車給乙方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1、叉車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其他附帶配件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

2.1該批叉車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免租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2本合同租賃期滿,雙方尚未書面確認續簽合同的,乙方繼續使用該批叉車的,甲方沒有提出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3、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台叉車每月租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3.2月結,先用叉車後付款。如使用期限未滿一個月,每台叉車租金以天數來計算,每台每天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3.3租金以方式支付。乙方交付租金前,甲方須向乙方交付相應的發票和收據並經乙方確認無誤,否則乙方可以拒付相應款項。

4、叉車交付

4.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叉車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照叉車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叉車的基本性能和現狀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並可附照片。

4.2叉車由甲方負責運輸,待租賃期滿合同終止後再由甲方負責運回。運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應保證出租的叉車性能良好,能夠保證安全使用。甲方應定期對叉車進行保養和檢查,具體保養事項為:租賃期間叉車所有的正常維修、保養、檢查費用有甲方自行承擔。

5.2甲方負責叉車來回的運輸,並自行承擔運費。叉車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甲方承擔,風險自乙方簽收驗收單後轉移。租賃期滿後,由甲方負責運回,風險自租賃期滿之日轉移給甲方。

5.3甲方應保證合法擁有叉車的所有權,且按照法律規定辦理了叉車牌照。在租賃期限內,應為叉車辦理各項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4甲方提供24小時隨叫隨到的全方位服務。接到報修電話後4小時內到達乙方現場,如果24小時內不能修復,甲方應在24小時內為乙方提供替用車輛,如不能修復且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供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同時,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5.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叉車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乙方的權利義務

6.1乙方應該保證正確使用叉車,由於操作不當或者人為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叉車發生的電費、柴油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2在租賃期間,乙方享有叉車使用權,不得買賣轉讓或作為抵押,也不能將叉車用於任何非法活動。

6.3乙方應該愛護叉車,嚴格按照叉車的使用規範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中叉車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不得轉移叉車的使用地點。

6.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叉車轉租給乙方的關聯公司使用,甲方不應提出任何異議。

6.5對於甲方不能按時修復的,亦不能提供替用車輛的,乙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7、合同解除、終止條款

7.1甲方應保證對叉車具有完全及合法的出租權,否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1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7.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甲方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乙方1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乙方損失的,甲方另需賠償。

8、保險責任,違約條款

8.1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購買叉車的保險,若甲方未購買保險,由此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8.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要承擔

9、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時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其損失。

11、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乙方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篇2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貨運公司

承租方:×××××建築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租賃汽車合同篇3

為加快福建省福州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________

乙方:(車主)

1、為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掛靠在甲方的汽車租賃公司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期限為壹年,並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將乙方車輛用於從事或經營違法活動。

3、乙方自願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_________的自有車輛委託甲方於:________用於租賃活動,租金:每月伍仟元整,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全部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如因第三方造成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承租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責任。

5、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全車座位險及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於乙方未交上述險種,導致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6、甲方負責為乙方聯繫承租客户,簽訂租賃合同。如遇由於承租人單方責任造成保險公司拒賠的,由其承租人承擔其保險拒賠部分的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乙方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包括但不限於扣分、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所有頁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租賃汽車合同篇4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租賃汽車合同篇5

甲方:

乙方:肖興林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寶馬,車牌號:貴ds7090, 車輛類型:suv 車身顏色:白色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3000元/月,合同簽訂後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20_年10月1日至20_年10月1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非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壞且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損失,車輛在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