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貿易協議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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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號:______


民間貿易協議書參考

_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
為另一方,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
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
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兑的、可轉
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
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45天。信用證保兑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
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
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
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
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
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
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
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
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後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
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沒收上述3%按金並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
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
應遵照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
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
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
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
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
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
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
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 品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 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 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為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
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
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
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
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
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
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公噸,
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
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
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

注: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因種種原因尚不能直接往來,但只有通過雙方都能接
受民間貿易團體的或個人的名義進行貿易往來,稱之為民間貿易,系非官方的貿易。民間貿易是單進、單出亦稱單邊進口和單邊出口,逐筆成交。民間貿易合同的
條款中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等,即一方的權利是另一方的義務,反之,另一方的權
利又是這一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是交付合同貨物和移交單據,貨物與單據必須相
符;買方的義務是支付價款,驗收貨物。合同經簽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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