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賃合同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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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精選7篇

場地租賃合同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出租方願意將場地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地??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廣州市十三行故衣街6號a5檔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其他費用

1.每月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2.其他

(1)保證金為 個月租金共 元。此款項簽約前繳清(甲方可提供收據)。

(2)每月租金於每月1號上午收,超過期限按約定收取滯納金(按月租金額的0.5%按日收取)。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經營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將經營場地及相關服務設施按時交付乙方使用,並按約定收取租金及各項費用。

3. 租賃期內,乙方如有以下行為甲方可提前收回場地:

(1)拖欠租金 日以上;

(2)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3)擅自改變場地建築面積和檔口面積;

(4)在本商場內與他人鬧事和不服從管理。

4.在乙方期滿後,甲方負責對經營場地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將保證金如數返還(不計息),如乙方未交清費用,可將保證金抵扣所欠款項,如保證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項,應向乙方追回。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辦理有關手續後有權在經營場地合法經營。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國家有關工商管理、物價、計生、防火、治安、衞生防疫等有關規定,做到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乙方在檔內經營的物品應自行整理、擺放、妥善保管。營業時間因乙方管理不善、存放不當而造成貨物遺失、被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如乙方佔道經營,被有關部門處罰,出發款項和損失又乙方負擔。

3. 經營場地內的設施不得隨意改動,如需改動或重新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才可施工。場內設施如有損壞,應自行維修。

4. 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經營不善需要推出經營場地,必需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結清各項費用後,雙方簽訂書面協議解除合同,保證金(押金)不退還。

5. 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作經濟擔保或抵押。

6. 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户口本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額的按日收取滯納金,拖欠日以上,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並無需向乙方退還保證金。

2.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向廣州市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因不可抗拒或國家政策原因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要解除的,雙方在結清各項費用後方可解除合同。因國家徵用該場地的,乙方應無條件交回所承擔的檔位,甲方無需作任何補償。如國家給予補償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 乙方與他人的債權與甲方無關,如因乙方與他人的債務糾紛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包括並不止限於由此產生的交通費、律師費等訴訟費用。

3. 在經營期間,乙方自行整理、保管貨物,不準超越所租賃檔口經營,經勸三次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收回。如因乙方對貨物管理不善,造成遺失、被盜等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5. 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商場作息時間每天正常經營,叁天不正常經營的則當乙方自動放棄檔位,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出租,乙方無權與此要求退還保證金。

7. 如因火災、盜搶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甲方對乙方無需賠償。

8. 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續約,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甲方不得另租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方、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場地租賃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

2、廠房租賃自20______年12月1日起至20____年12月1日止,租期2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方雙方約定,該廠房含辦公樓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額是人民幣壹拾壹萬整(¥110000元)此合同生效。

2、租期期間,使用該廠房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如續租,租金按每年5%遞增。

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5、廠房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不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6、廠房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7、廠房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8、廠房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還。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篇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一、 租賃場地位置及面積

1、 場地:_x創新廣場樓號店鋪。

2、乙方所租賃商鋪按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見附件1),租金及各項費用均按建築面積計收。

二、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2、本合同所有期限均以本合同約定時間為準,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3、若雙方願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後繼續商鋪租賃關係,則應當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4、若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雙方未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則視為乙方無繼續租賃商鋪的意願並放棄了優先承租權。

5、如因甲方業態調整等原因,需調整或調換本合同約定的面積和位置,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並承擔相關費用。

三、 租賃用途

1、乙方租用商鋪的用途:

2、如果乙方依法進行廣告宣傳活動時,不得使用本廣場的樓體或廣場的總體作為廣告內容,乙方所能使用的內容僅包括所租用的部分。

四、租賃費用及相關費用

1、本合同所指幣種均為人民幣。

2、租賃費用包括租賃商鋪的租金、服務費和管理費。

租金 元/平方米/月,合計 元/月;

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合計 元/月;

管理費 元/平方米/月,合計 元/月;

合計 元/月(大寫: )。

3、租賃費用按季支付。第一季租賃費用應該在計租日開始前10日支付,即年月日前交付第一季租金。以後乙方在每季度第三個月25日前將下一個季度租賃費用繳到甲方的銀行賬户或甲方財務部。完成付款的日期以收款方銀行進賬日或出具有效收款票據日為準。

4、租賃費用到賬後,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出合法收費憑證。

5、若乙方由於遺失收費憑證而要求與甲方對賬,則以甲方財務的數據為準。

6、其他費用:

(1)乙方自用水電費為先購買後使用,收費標準為水費元/噸,電費為元/度。(如遇政策調整根據相關規定上下浮動)。

(2)乙方經營產生的各種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履約保證金及水電週轉金

1、履約保證金數額為:)。須在合同簽訂三日內支付到甲方銀行賬户或財務部。

2、履約保證金到賬後,甲方應當向乙方開出合法的往來憑證。

3、租賃期滿,如雙方不再續簽,履約保證金自動轉為質量保證金,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三個月期滿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4、甲方收取乙方水電錶保證金元,乙方撤櫃並結清各項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所有保證金乙方不得用於抵扣租賃費用、違約金等各項費用。

六、物業管理

1、租賃場地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管理。

2、乙方支付的租賃費用已含租賃場地之外公共部分的設施設備的管理費用(共用部分的供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的維護、保養、維修、化糞池的清掏、公共通道和停車場地的秩序維護等)。

3、乙方自行負責租賃場地內的物業安保、清潔衞生、電力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大修、翻新、改造及安全責任和相關費用等。乙方租賃區域內的物品、人身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4、在與本合同一致及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的前提下,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規範。

5、乙方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管理規定,按時交清各項費用。

6、甲方按商業用水、電量標準提供合格水錶、電錶各一部,若乙方需超標準增容,應向甲方支付增容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7、甲方場地內的停車位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由甲方統一經營、管理,乙方和乙方顧客可有償使用,如乙方的客人在甲方指定停車場地之外停車受到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移交標準

1、乙方所租賃商鋪為

2、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派代表共同檢查確認場地及附屬設備完好,由甲方將店鋪以完好狀態移交給乙方。

3、本合同終止之日,雙方應派代表共同檢查確認場地及附屬設備完好,由乙方將店鋪以完好狀態移交回甲方。

4、商鋪移交之日,也是對商鋪內的治安、消防、衞生、計劃生育等事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轉移之日。

八、房屋裝修及使用

1、甲方同意自甲方實際交鋪日計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租金外,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如乙方逾期完工,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200元/㎡的逾期完工違約金。逾期15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4項之約定處理。

2、乙方進場前應按《裝修管理規定》提供裝修方案及效果圖,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繳納裝修保證金及垃圾清理費、工卡費等方可進場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3、本合同終止時,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和牆體的設備和裝修(包括空調、廣告位等),不得拆走(辦公設備除外),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自行到城建,消防等管理部門辦理裝修施工報建等相關手續,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5、所有裝修費用和報批手續由乙方承擔。

6、在裝修期間,乙方應當保證場地內的消防、治安等各項安全。並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裝修及使用過程中不得改變或損壞房屋的外觀(包括玻璃、塗料、廣場等等)。

8、乙方裝修及使用過程中不得安裝產生不良影響的電子設備或其他設備。

9、乙方裝修完畢應取得消防等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並將其複印件送甲方存檔之後,才能啟用。

10、非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對其裝修給予任何補償。

九、房屋維修

1、租賃開始時,雙方應派代表共同檢查確認場地及附屬設備完好。

2、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場地及其附屬設備。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租賃場地結構及附屬設備 (不包括乙方自行安裝和裝修部分)損壞的,應通知甲方及時檢查並決定維修方案。

4、乙方應當積極協助並保證必要的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順利進行。因乙方的不協助,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維修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乙方裝修內容、裝修施工和日常使用等乙方原因給其他承租人或他人造成的所有問題(包括滲漏、坍塌等),乙方必須在三日內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如乙方三日內未修復的,由甲方代為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三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逾期不支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還應向甲方支付修繕費總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修繕費和違約金的,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立即收回乙方租賃場地,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且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公共區域及附屬設施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一旦損壞,甲方應及時修繕,不得拖延。

十、合法經營

1、乙方保證其租用期間合法使用場地,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政府有關税務、治安、消防、環境衞生、計劃生育、暫住人口管理、特種行業經營管理、保險等項規定,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的工商登記、税務登記、消防、環保、防疫、特許經營等各種證照手續自理。

3、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的工商營業執照和各項經營許可證有效。並將複印件報備甲方存檔。

4、若有任何致使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和各項經營許可證有效性不完整的情況發生,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書面告之甲方。此種情況的解決由乙方自行全面負責。

5、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變更經營項目,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停業、歇業、休業等,不論是何種原因所致,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7、乙方關閉,視為乙方要求提前終止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合理使用

1、租賃期間,所租賃商鋪作為公共場所的強制保險責任由乙方承擔,此種保險費亦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商鋪內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中止水電供應或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收回租賃商鋪:

(1) 將租賃商鋪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

(2) 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

(3) 拖欠甲方各項費用其中之一滿一個月;

(4) 將水電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5) 擅自將經營場地進行改造;

(6) 無正當理由連續2天或者當月累計5天不營業的。

十二、合同終止

1、合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清租賃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

2、合同終止時,雙方應對租賃場地損壞部分查驗確認,乙方應在查驗確認後三日內負責修復,逾期未修復的,由甲方組織修復,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租賃場地產權變更

若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則本合同的甲方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新的房產所有人,甲方應預先通知乙方,並在轉讓合同中註明本合同繼續有效,直至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否則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保密條款

1、非因法律要求或受管轄的政府機關的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如有一方向自己聘用的法律顧問或會計師透露本合同不被視為泄密。

十五、通知

1、雙方承諾在本合同中所約定的通訊地址、電子郵箱、手機號碼或其他聯繫方式真實、有效,通過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聯繫方式通知對方均為有效通知。

2、雙方聯繫地址及聯繫方式確認如下:

(1)甲 方:

地 址:

聯 系 人:

電子郵箱:

手機號碼:

(2)乙 方:

地 址:

聯 系 人:

電子郵箱:

手機號碼:

3、雙方承諾上述聯繫方式變更應於二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十六、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賃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除仍應補交所欠款項外,並應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日計算,每日為:所欠總金額的百分之十。

2、乙方逾期交付租賃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滿一個月,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經營商鋪,不退保證金,且乙方須賠償因其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合同期屆滿,乙方逾期不交出經營場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逾期一日按履約保證金總金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4、經營期內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約定而導致本合同解除的,另一方有權要求按履約保證金的120%支付違約金。同時,還應賠償因此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其它損失。

5、經營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需終止或解除的,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可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退還乙方的保證金,如甲方因經營調整需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後,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無息退還保證金。

6、經營期間,乙方的營業時間(包括節、假日)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在規定營業時間內不得無故停止營業;若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項之情形,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經營場地,不退保證金。

7、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發生糾紛造成甲方損失時,乙方應承擔全額賠償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七、爭議解決

1、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在7日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履行問題發生訴訟,訴訟期間不得停止本合同全面執行。

十八、其他

1、甲方聲明:若乙方有行賄甲方工作人員等違反商業道德行為,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聲明:因乙方工作人員行為或因乙方生產、經營、銷售產品的質量等問題而導致第三人遭受人身、財產損害的,或者被税務、工商、質檢等國家行政部門予以處罰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產生的損失向乙方追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所列附件《經營管理公約》、《消防責任書》等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十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房屋(建築物/場地)租賃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平等協商一致,共同擬定合同文本,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街(路) 號(鐵路房號: 房 /自管),建築(場地)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建築物/場地)出租給乙方。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用於 (經營項目)。乙方提供相關經營資質複印件並加蓋乙方公章後作為合同附件存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税費

1.租金標準:每年為 元人民幣(下同),大寫: 元;租賃期限內租金共計 元,大寫: 元。

2.租金支付方式:(1)一次性繳納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全部租金 元,大寫: 元;

(2)乙方按季度(半年/年)繳納租金。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首次租金 元,大寫:

元;乙方第二次及以後繳納租金時,需在前次租金期滿前30日繳納。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不得低於年租金總額的10%),用於乙方按時、足額繳納采暖、水、電、煤氣等費用的履約保證。如租賃期間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收,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4.甲方承擔房屋(建築物/場地)的房產税、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乙方承擔除甲方承擔上述税費以外各項税費。

5.乙方承擔並按時繳納租賃期內房屋(建築物/場地)的採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費、衞生費等各項費用。如乙方未按規定繳納上述相關費用或對房屋(建築物/場地)原貌、設備設施造成損壞的,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按價等值扣除,代乙方繳納或賠償。如履約保證金不足以繳納上述費用或支付賠償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時補交履約保證金。

6.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已足額繳納各項費用和未發生賠償的,甲方將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返還乙方;乙方欠繳各項費用或發生賠償的,甲方將扣除欠繳各項費用和賠償金後的剩餘履約保證金返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使用及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

1.甲乙雙方按房屋(建築物/場地)現狀交接時,在《房屋(建築物/場地)交接驗收記錄》(附錄1)中明確現有裝修及設備、設施狀況。《房屋交接驗收記錄》作為甲方將該房屋(建築物/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還該房屋(建築物/場地)時的驗收依據。

2.乙方在租賃期內,對該房屋(建築物/場地)(包括外牆面懸掛物、擱置物破損、脱落)及所屬設備、設施承擔管理和維修義務,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該房屋(建築物/場地)及所屬給排水、供暖、供電、供氣、

消防、屋面及其他設備、設施影響乙方經營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損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維修不善、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發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人身傷害等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使用狀態,督促乙方及時進行維修。

3.乙方不得對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新建。

4.乙方使用房屋時因經營用途需要及其相關部門要求,需在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現狀基礎上增添設備、設施及附屬物時,投資數額不得超過合同期租金總額的50%(乙方對地方政府徵收或鐵路企業拆除、使用、改造已有預期),費用由乙方承擔;增添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如違反此約定,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原貌,並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增添設備、設施及附屬物時,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必須符合消防、安全、環保和治安管理等規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鐵路相關部門審批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並承擔所有費用,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增添的可移動設備、設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動附屬物乙方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需要改變房屋(建築物/場地)使用用途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變更

1.租賃合同需要變更時,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

2.甲方將房屋(建築物/場地)權屬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條款繼續有效,甲方、乙方與第三方簽訂變更合同主體補充協議。

(二)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築物/場地),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擅自將房屋(建築物/場地)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從事非法活動或其他違反國家規定活動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超過1個月的。

4.租賃期間,乙方收到公安機關或甲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處罰通知書後,未在限期內進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物/場地)主體結構的。

6.損壞、破壞房屋(建築物/場地)設備、設施的。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築物/場地)的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築物/場地)的,負責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築物/場地)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滿前退租的,負責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築物/場地)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履行過程中,租賃房屋(建築物/場地)遇有地方政府徵收或鐵路企業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內騰空並退出房屋(建築物/場地)。甲方退還乙方已繳納的未履行期限租金,並對解除合同免責,對乙方各種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經營損失)不予賠償。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建築物/場地)轉租給第三方。

2.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同時簽訂《防火安全協議書》(附錄2)。

3.租賃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地方政府和鐵路有關安全、防火、治安、衞生、環保等規定,遇有檢查需整改時,必須按要求的時間整改完畢,如有違反,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給予協助和配合。

5.乙方不得經營擾民項目,擾民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路,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因火災、盜搶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其他連帶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租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此房屋,必須在租賃期限屆滿前4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即可重新招租。

7.合同終止次日起,甲乙雙方對房屋(建築物/場地)及所屬設備、設施狀況進行檢查驗收,雙方簽署驗收記錄後,辦理退租手續。乙方必須在5日內搬出並騰空房屋(建築物/場地)交還甲方。甲方收回房屋(建築物/場地)後,乙方仍存放在該房房屋(建築物/場地)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8.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房屋(建築物/場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日期以第三條約定的起始日期為準。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租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1.2上款所稱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允許乙方提前進駐裝修,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該期間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滿前___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元)。

3.2付款方式:自______年起,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年房租。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______元履約保證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煤氣費、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租賃該房屋的相關規定

5.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費用。

5.2乙方負責出租房屋內財產設施的保管和保險。

5.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第六條、房屋的裝修和維護保養

6.1甲方負責該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及供暖系統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額支付第___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即可進駐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棚頂打釘鑽眼加大荷載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繳納的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7.3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______日交還該房屋,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資及時處置。如逾期不歸還或未處置的財產物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代為處置。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9.1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通則

10.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真誠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場地面積、商品類別、範圍

甲方願將偉忠家電服飾廣場 樓租賃面積(淨營業面積與分攤公共面積之和)為 平方米提供給乙方用於 類商品經營。在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經營合同書所簽訂的範圍以外的品項,否則,除無條件撤出該品項外,處以 元的罰款乙方經營的商品或新商品應提前三日報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上櫃。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入場

1、租賃時間從 年月 年。(含乙方自行裝潢時間在內)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元進場定金,甲方將另行通知乙方接收場地,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規定的日期和標準完成場地裝潢,貨架(櫃)擺放,商品陳列並進場經營,所交進場定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租金及繳納方式

1、租金

經甲乙雙方核准後,乙方租賃面積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單價為 元,年租金總額為 元;

2、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年租金總額為 元,應與 (凡屬特殊情況,超限期遲交着,乙方必須提交申請,並通過甲方審核批准,但每月必須交納總額的3%滯納金)。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

①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管理,並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管理規定及其它一切必要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②甲方承擔乙方在承租期間的工商税務費用;

③甲方負責商場的治安、消防、後勤、售後服務監督以及商場整體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等;

④甲方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廣告宣傳工作,廣告費用將根據乙方的租賃面積由乙方統一分攤。

2、乙方

①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令、法規,要文明經商,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和在營業場所尋釁漫罵。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約束,對於嚴重違反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並單方強制性終止合同;

②乙方負責本區域自用電費,並每月按時交納,不得拖交。不得損壞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備,如損壞要照價賠償並處罰金500——1000元;

③乙方必須一次性交予甲方20xx元違規保證金,用於約束乙方在工作中的違規行為。保證金歸零時,繼續補交。本合同期滿或期間解除,從乙方退出商場之日起算,三個月內,乙方所售出商品無消費者投訴、退貨、養護、應扣款項或其它非法違規經營事由發生的,甲方將在三個月期滿後七天內如數退還乙方;

④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後,按合同第三條交付租金;

⑤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當承擔工商、技術質量監督等部門的抽檢商品的費用;

⑥雙方商訂,乙方每日銷售額的 %,由甲方統一扣除,所扣金額由甲方承擔商場的工商、税務、水、其它用電、以及各項公益費用等。除商場內的統一照明、商場設施、設備用電外,乙方自由專用設備、設施、照明及裝潢施工用電費用應自行安裝電錶承擔費用,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主動向甲方交納每月的實際使用的電費;

⑦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在承租到期前兩個月辦妥續租手續,否則甲方將另行處理;

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整體推廣活動,費用將根據乙方的租賃面積有乙方統一分攤,乙方在活動推廣前應向甲方預交納活動推廣費。必要時,乙方還須提供人員配合甲方推廣活動。

第五條 區域裝潢

1、經營面積確定後,乙方提供區域裝修設計方案經甲方審定,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裝修和貨架(櫃)的擺放,費用由乙方自理,裝修質量和貨架(櫃)質量必須經甲方驗收認可;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商場的原有面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必須嚴格執行“消法”規定,特殊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乙方應維護本商場信譽不受侵害,遇特殊情況必須按甲方售後服務部門的決定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的保證金或其它款項扣除;

2、出現商品質量、服務質量或產品標誌引發的顧客投訴、要求退、換貨時,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全部損失和賠償;

3、乙方所售商品發生的顧客向工商、消協投訴,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並服從甲方向顧客賠禮道歉,乙方所售的商品給顧客造成人身安全或財產利益並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結算

1、甲方統一收銀,統一管理,乙方的每一筆銷售必須開具相應的票據,併到甲方指定的收銀台交納,一律不得私收營業款,乙方如違反規定私自收款或將銷售移至商場外,一旦發現,甲方可以以十倍以上的罰款處罰,罰金從營業額中扣除。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將於 天給乙方結算一次,結賬前扣除乙方發生的各項費用(員工工資、提成、處罰金、違規等項目),結賬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票據和乙方印鑑。

第八條 商場價格及促??

1、乙方經營的商品定價不得高於本地區其它商場或專賣店同類商品的價格,如有違反按本商場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區域從事打折、變價等促銷活動,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九條 委託與轉讓

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經營權私自轉讓,否則視為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所交經營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十條 場地調整

甲方在下列情況有調整乙方場地位置或面積的權利:

1、甲方宏觀調整商場佈局;

2、乙方銷售額連續三個月在同類商品經營者中排名後三位的;以上調整甲方須提前十日通知乙方,經營日期將根據調整期作相應順延,場地費用作相應調整。

第十一條 訴訟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執,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合同一方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提出變更應於改變行為前兩個月提出變更要求,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三條 合同續約

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經營權,但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協商另籤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解約

1、發生如地震、火災、水災等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對其發生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由於其它原因提出解約,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3、合同期滿,未達到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撤貨、解約,乙方須承擔合同期全年費用總額的5%的違約金,並扣除全部經營保證金,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物品並變賣追索。

第十五條 其它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空閒土地一宗,對外招商,乙方願意租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列下:

一、 甲方對外租賃的土地位於甲方院內,南北長 米,

東西寬 米共計 畝。(四至平面圖附後)

二、 租賃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賃費及繳納方式

乙方租賃費按每年每畝400元計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納租賃費貳萬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賃費乙方於 年 月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第二年的租賃費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今後租賃費以此類推。

四、 乙方需向翟鎮黃泥莊村民補償該場地內栽植的桑樹款 元,該款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

五、 乙方在場地內建設所有工程建設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時,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

六、 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的一切證件,由乙方自己辦理,並承擔費用。

七、 乙方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税、房產税等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八、 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與政策相牴觸 時,按國家政策執行。

九、 如因土地使用權出現糾紛時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辦理。

十、 青苗補償費每畝每年400元由甲方負責支付,合同簽訂後青苗補償費如增加時,從變動之年,租賃費按變動金額進行相應增長。

十一、合同期內,因國家規劃需徵用該處場地時,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按合同期滿交接,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剩餘的退還乙方,乙方自建設施的補償歸乙方。

十二、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自建設施轉租。

十三、 合同期滿,甲方如需對外租賃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十四、 合同期滿,甲、乙方應在三十日內辦理交接、乙方清倉離場,乙方自建設施經評估部門評估後,可按評估價賣給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遷費自理。

十五、 違約責任

1、 單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並繼續執行本合同。

2、 乙方應按時上交租賃費,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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