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材料購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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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材料購買合同

立協議雙方:

購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向乙方定購“上東國際一期”建築用鋼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所需鋼材的規格、單價詳下表

1.1、甲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需調整鋼材的品種,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單價。

1.2、甲方規定乙方所供鋼材品牌為攀成鋼、德勝,若因市場原因導致前兩個品牌出現缺貨,乙方在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供給威鋼、達鋼兩種品牌。

1.3、上述合同單價包含乙方送至甲方人員指定地點全部費用。

第二條:質量驗收標準

2.1、乙方保證鋼材質量、規格等達到國家標準及成都市、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及合同要求。對甲方特別約定之要求亦要完全予以滿足。

2.2、鋼材送到甲方施工現場後,由甲方指定收貨人員對供方所供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等進行驗收。貨到現場若有質量問題應向乙方交涉。

2.3、產品幾何尺寸的偏差必須在驗收規範的要求之內,偏差大過要求的為不合格品,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更換,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4、乙方對所供鋼材質量承擔全部責任,若因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規格、數量未能達到國家標準或滿足工地的要求時引起甲方停工帶料,甲方可根據當時現場的具體情況,任意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措施進行處理:

2.5.1、若乙方所供鋼材有質量問題,甲方可拒絕驗收,乙方應無條件另行調換符合質量要求和規格要求的鋼材供應甲方,並不得影響甲方施工生產需要;

2.5.2、因鋼材質量和供應不及時的原因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甲方可以在事發當月計算也可在最終結算時一併計算,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2.6、由於鋼材是國家規定的強制性複檢物資,因此所進的每批鋼材都必須按規定進行取樣複檢,且必須與監理工程師一起,若鋼材檢驗不合格則該批次鋼材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數量驗收

3.1、甲方收貨人員對所到鋼材的數量按實清點或抽查,實際數量以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清點的質量規格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數量為準。清點的數量與乙方的數量有差異時,按本次清點的實際送貨量計算本次至上次清點時間之間所送貨的數量。若發生兩次以上的數量差異時,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乙方同意以所欠貨款為保證,承諾按甲方要求退場甲方另行選擇供應商的工作。

3.2、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對實到數量清點工作,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派人抽查,其抽查實到量作為本次計算的依據,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4.1、甲方應提前三天將所需品種、數量,以清單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要根據甲方的供應計劃組織貨物運輸到甲方施工現場,同時按甲方要求整齊地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承擔運費。

4.2、由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當甲方指定收貨人不在現場時,甲方另行委託指定收貨人。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所簽署的任何與收貨數量相關的文件及所反映的內容甲方均不予承認,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5.1.甲乙雙方各自出具的“送貨單”或“收料單”均不作為結算之依據,過程中的數量統計以甲方指定人員驗收簽字並經甲方核算部門負責人確認的《月度數量統計單》為唯一依據。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辦理的《財務結算》為準。

財務結算》最終價款為:

a、《送貨數量認可單》合計數×對應的材料單價合計數

b、減去已支付貨款

c、減去違約金(如果有時)

d、減去應扣除之款項

e、減去因供應方(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各種損失

5.1.3、雙方約定:甲方在每批次鋼材到施工現場後7天內付給乙方材料款。 若因甲方資金原因,甲方可延期付款給乙方,但必須支付乙方資金利息,一個月內付款為每噸每天 元,2月內付款為每噸每天 元,3月內付款每噸每天 元。計息時間以每批次鋼材進場的時間和批量計劃為準,且超過一個月又不足兩個月的,第一個月以一月內付款應付利息計算,餘下天數以兩月內付款應付利息計算。(例:供貨後第45天付款,甲方應付利息為 噸位×第一個月每噸每天利息×30天+噸位×第二個月每噸每天利息×15天,以此類推)。在此期間,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對甲方鋼材的供應。

5.2、貨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出具正式普通發票。

第六條:乙方應提供的資料

6.1、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許可證》複印件一份。

6.2、產品送到工地,應隨貨將與產品質量相關的有效《質保書》、《許可證》等提供給甲方。辦理上述證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提供的上述證件為虛假或過期證件,則乙方向甲方賠償不低於壹拾萬元違約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供應的鋼材不符合國家標準,乙方除無條件接受退貨外,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甲方由此發生的接受有關質監部門的處罰和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7.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送貨時間及時供貨,由乙方承擔甲方停工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拖延7天以上,為了工程的工期,甲方有權另找供應商購買鋼材。

7.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相關資料,甲方有權拒付貨款,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7.4、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即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負責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8.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8.2、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9.1、乙方承諾對其進入甲方工地的人員甲方負責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證上述人員按國家、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甲方的各種要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安全防護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負。

9.2、乙方應按時提供甲方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提供的資料交項目資料員,並由材料員在收料單或發票上簽字説明資料是否已提供齊全,否則可不予付款。

9.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訂補充合同。

9.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至結清工程價款之日失效。

9.5、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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