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對象審核暨專項治理工作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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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做好農村低保對象審核工作,規範農村低保運行,推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鎮政府與各村簽訂本責任書。

農村低保對象審核暨專項治理工作責任書

一、各村要認真履行農村低保申請申報、協助入户調查、民主評議、經濟狀況核查、對象審核與上報、信息錄入、建立低保檔案、低保證運行等責任;
負責做好本轄區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的各項工作。

二、各村要在村部設立社會救助崗,受理或就近辦理困難羣眾申請農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殘疾人兩項補貼、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等業務,並及時把農户申請資料交到鎮政府。

三、各村包村幹部要帶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在村幹部的協助下,對申請享受農村低保的家庭開展入户調查。2018年6月底前,要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近一年來曾提交低保申請但未通過審核或審批的家庭、動態管理中已退出的家庭、因病因學因殘因意外事故等致貧返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幹部近親屬中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進行一次家庭人口狀況、收支狀況、財產狀況調查,並嚴格實行“誰入户、誰簽字、誰負責”。

入户調查過程中,要運用“農村低保家庭困難狀況評估指標體系”(甘民發C2017230號文),對申請對象家庭困難狀況進行量化評估。並採用影像或照片的形式,對入户調查家庭狀況留影留痕。

在申請對象簽訂委託書的基礎上,將申請低保家庭情況提交縣民政救助部門設立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對其進行經濟狀況核查。

四、各村要設立農村低保評議小組。按照動態管理要求,對申請農村低保的家庭集中開展民主評議,由鎮包村領導主持,以村為單位召開農村低保民主評議會議,宣講農村低保政策,參加民主評議人員對申請對象陳述的情況和鎮村入户調查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民主評議。鎮上工作人員對入户調查的真實有效性作出結論,所有參加民主評議人員簽字確認評議結果。

五、各村當召開村兩委班子的專門會議,研究申報社會救助對象。對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中發現的錯保、湧保等問題,按程序集中進行申報。工作人員要逐户介紹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入户調查、民主評議等情況,播放入户調查影像。專門會議對申請家庭是否給予低保提出建議意見,並及時在村民委員會設置的村務公開欄公示入户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束後,鎮政府將將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民主評議情況等相關材料報送縣人民政府民政救助部門審批。

六、各村要切實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確保兩個對象在源頭上做到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兜底保障的五類對象務必做到不漏一户、不錯一人。

七、各村要建立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經常研究存在的問題。要建立包村幹部定期走訪分散供養農村特困人員制度。對因發生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家庭和個人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八、嚴肅農村低保等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實不細,致使低保對象認定不公平、不公正造成羣眾上訪事件的發生。嚴禁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行為,嚴禁二次分配低保資金,嚴禁不予受理低保申請或對未提出申請的特殊困難對象不關心、推拖繞、遇矛盾上交等現象的發生。本村出現1例以上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等問題的,追究村級黨組織和村委會負責人、包村幹部、低保經辦人員的責任。

九、本責任書內容的入村級目標管理考核內容,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各村委會、鎮政府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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