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6篇 《安全第一,責任在我》——學生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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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一直是我們非常關注的話題,為此,學校和家庭都需要加強管理和關注,確保學生的安全。《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可以幫助明確學校和家長在保障學生安全方面的責任和承擔,實現學生全面發展的保護和支持。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6篇 《安全第一,責任在我》——學生目標責任書

第1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20xx學年第一學期的安全工作,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學校和家長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具體要求如下:

1、學生要自主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到池塘洗澡、戲水或玩耍。(不在無家長帶領的情況下)雖在家長的陪護下也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雖在家長的陪護下也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注意交通安全。探親訪友或出門旅遊,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外出要乘坐正規車輛。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爬車、追車、違規搭車,不騎摩托車、電動車、電動助力車上下學,按國家規定12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如騎自行車,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的,需家長自己承擔安全責任),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鬧等。

4、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去網吧上網,不玩無益的網絡遊戲。要學會使用“110”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5、要注意防止觸電防地震。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禁止到地質災害危險區範圍內活動。

6、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偷摘別人的果實,以防噴灑農藥,發生中毒,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7、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

以上條款自簽訂之日起,如不遵守此條款,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本人承擔。

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6篇 《安全第一,責任在我》——學生目標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包括擅自翻牆外出、請假未按時間回校銷假等)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

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心理、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後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紮紮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着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範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繫,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範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佈有溝渠池塘,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

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範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範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a、不準騎摩托車、電動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並將安全防範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範措施可靠,並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衞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衞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黴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遊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國小守則及規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此責任書至學生本學年結業前有效。)

第3篇

為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結合。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6、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7、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鋭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學生自己負責。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第4篇

1、如實向學校(班主任)提供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及聯繫電話;特殊體質學生,家長必須書面告知。

2、嚴禁將刀具、鞭炮、火具及其它危險品帶入學校。嚴禁任何學生和社會上不規人員交往。

3、不準隨便逛街;嚴禁進入網吧、遊戲廳、枱球室等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嚴禁到河灘等危險區域玩耍、嚴禁帶手機進入校園。

4、住宿生不準將現金存放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應有伙房或交親友保存;住宿生應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5、汛期、雷雨、大雪等異常天氣來往學校請家長接送,不準獨自行動;有事有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家長到校接孩子回家,返校有家長送交班主任處,如家長不接、或不送造成不良後果,有家長負責。

6、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騎車帶人,不騎快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含電動車)。

7、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抽煙、喝酒,嚴禁結夥鬥毆、尋釁滋事、以強欺弱。

8、強化自我保護意識,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給予的食品、飲料等。

9、不玩手機,更不能使用家長手機,不能玩網絡遊戲。

1、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護能力。

2、瞭解學校作息時間,班主任及學校聯繫電話,經常到校與老師溝通,瞭解孩子思想動向,不向孩子提供無必要的優厚條件,限制孩子零花錢。

3、家長應教育學生不得外宿,不得讓孩子與社會青年交往。

4、嚴禁給學生提供手機,嚴禁家長把自己手機給孩子玩耍。

1、學校及班級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學生在校外發生一切意外事件學校不負任何責任,(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除外)

3、因自身原因,學生出現曠課、出走事件,學校有責任通知家長,但對發生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之間因鬥毆引發傷害事件,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協調家長處理,但不做結論性意見,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以上安全要求,如因家長或學生疏忽引發不安全事件,後果自負。

尊敬的各位家長,安全重於泰山,為了切實保障孩子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下一代打造美麗的明天。

第5篇

你們好!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對孩子在校外的一切活動負全部責任。

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整個家庭的幸福,真是一個孩子一個家庭。生命可貴,但是,各位學生家長,你為孩子的生命負責了嗎?莫要等到失去才後悔。農村孩子的家長,有很多隻顧掙錢,往往忽略孩子的安全,總以為自己的孩子沒事,有很多血的教訓你反省了嗎?各位家長,如果你漠視孩子的安全,孩子有一天也有可能會永遠離你而去。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孩子的生命,希望您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希望家長叮囑孩子注意安全,強化交通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孩子自覺遵守和維護交通秩序,不要乘坐不安全的車輛,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遇到惡劣天氣,家長一定親自接送孩子入校。不要讓孩子單獨出行,不要在外與陌生人接觸,不要在同學、朋友家住宿;教給孩子一些應對突發災害天氣的知識,教育孩子發生事故時,要果斷冷靜處理,不要盲目行動,要及時撥打110電話報警。

學生在家時,家長們要妥善保管好家裏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危害孩子的器具,不要讓孩子帶危險品和任何刀具進校園。要對孩子進行防火、防觸電、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止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的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防護、自我救助的技能教育。

二.學生在上午7:30前,下午14:30(夏秋季)或13:30(冬春季)前不準進入學校,凡不遵守此時間規定者,學生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上午放學後(11:30後)下午放學後(夏秋季17:30冬春季16:30後)及週六、周天,學生髮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三.一至三年級學生按上級規定不允許騎自行車入校,家長必須親自接送,凡是讓孩子騎車入校、乘坐他人接送學生車輛的或者讓孩子獨自入校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高年級學生不提倡騎自行車入校,凡是不遵守者,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學生在家期間,希望全體家長加強與孩子的交流,傾聽孩子的訴説,通過親情接觸,相互交心,增進了解,營造和諧、融洽、平等、親密的家庭氛圍,為孩子的健康成長作出最大的努力。

同時,家長要以身作則,不參與任何黃、賭、毒活動,在孩子面前不要打麻將,説髒話,猜拳行令,要給孩子以正面的影響。對孩子的學習既不能不管不顧,也不能在學習上給孩子造成過重的心理壓力,更不能以棍棒代替教育;家長要經常與孩子溝通,瞭解孩子的交往範圍和思想動態,及時掌握他們心理上的變化,糾正孩子的不良傾向。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孩子遠離網吧,一定不要讓孩子沉迷於網絡不可自拔,另外家長不要隨便給孩子零花錢,不要讓孩子買零食,喝生水,吃不衞生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凡在校外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學校無關。

注:為響應上級號召學校實行全程全方位封閉式管理,家長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進入校內,有事請與班主任電話聯繫。(如果您的電話號碼有變動請及時告知班主任老師。)

貴校發放的上述信件已收到,並詳細閲讀、瞭解了有關內容,我一定對孩子在校外的一切活動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6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起訴訟。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生學)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分割。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分割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與家長: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不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嚴禁學生騎摩托車,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5、嚴禁玩炎、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6、不按規定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7、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8、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後方可出門,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9、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21、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2、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3、凡走讀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家長負責。

2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25、學生入校後,自行車一律存放在規定處,禁止亂擺亂放;嚴禁在校園騎自行車,如有違背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轉學或畢業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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