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承包施工合同2篇 "精益求精,打造高效建設——建設承包施工合同管理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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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承包施工合同是指承包商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約定施工內容、工期、價款等內容,是建築工程施工的重要法律文件。

建設承包施工合同2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型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2、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共_________日曆天。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乙方兩套複製件。乙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乙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甲方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乙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4、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5、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__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_____分

3、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因甲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甲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甲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十一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方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建設承包施工合同2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工程建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以下簡稱為甲方,乙方),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建設規模(單位:座): 。單座規格:外徑長60米,總計預計建設 座,(以實際棚數為準、具體施工標準詳見附件:工程施工質量,技術要求)。

本工程採取造價包乾的方式,元(),預計總價:元( )如建設的.大棚多於或少於60米時,按摺合每米 元標準計算。

3.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工程監理負責人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⑴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風災,水災,自然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

⑵ 因施工地塊騰不出來,施工機械、人工等無法施工的。

1. 甲方委派技術人員現場監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質檢員要求,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和材料標準,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若因乙方施工造成質量和安全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應在乙方機械進入施工場地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場地內有無光纜,管道,洞穴及其它隱患,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3. 甲方應在工程竣工後三日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甲方管理。工程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乙方人員和機械設施進入施工場地後三日內,甲方按工程合同總價的20%預付工程款。

2. 剩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支付,牆體完工後再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20%,立柱完工後再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20%,鋼架、竹竿完工後再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20%,待工程驗收後10天內支付17%的工程款,剩餘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完工所有付款乙方不開具國家正規發票。如開發票税金由甲方承擔。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另按合同總價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裝的相關設備,材料不符合合同或合同附件要求規定的,由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或由於乙方自身其它原因造成工程交付時間延後的,每延期十五天按合同總價的1%支付逾期違約金。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 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所述有關規定,質量不能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製定特殊條款。

本合同未言明其它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中關於過程施工質量,技術要求的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後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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