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施工合同2篇 《水暖施工合同:規避風險保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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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施工合同是指雙方就涉及水暖施工的各項工程內容、工期、造價、質量、保修等方面進行的約定,具有履行義務和法律效力的合法文書。該合同的簽署對於確保施工質量、保障雙方權益具有重要作用。

水暖施工合同2篇 《水暖施工合同:規避風險保障質量》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規定以及建築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名稱:xx縣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水暖電安裝工程

a)照明系統:管路預留、預埋、穿線,燈具、插座、開關、配電箱、電度表箱安裝及調試等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b)動(電)力系統:管路及套管預留、預埋,電纜橋架安裝,線纜敷設,配電設備安裝及調試等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c)弱電系統(電視、電話、寬帶網、監控):管路預留、預埋(含穿牆套管)及管路清掃等弱電專業施工隊伍以外的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e)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路(含穿牆套管)的預留、預埋,等火災報警專業施工隊伍施工內容外的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乙方完成但不僅限於以上工作,所有與電氣工程(強、弱電)有關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a)給排水、消防用防水、穿(樓板)牆套管的預留、預埋,給排水系統、雨水管道、消防栓系統安裝、試壓、防腐、沖洗、調試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b)室內供暖:採暖系統用防水、穿(樓板)牆套管的預留、預埋,空調冷凝水管道的預留、預埋,該系統的安裝、試壓、防腐保温、沖洗、調試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c)消防噴淋系統:該系統用防水、穿(樓板)牆套管的預留、預埋等消防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以外的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合同簽訂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保證不耽誤總體工期。

2、結算方式:包工不包料,安裝工程管理及資料整編、工決算、保修。

1、委派工作人員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如需變更圖紙或變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應通知乙方。派專人協助乙方工程技術人員施工,負責與其他配套施工單位協調。

3、甲方提供與其他工程相關資料,組織與其他施工隊協商。

1、向甲方代表提供進度表計劃,並及時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的量單及附材量單。

2、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一切與工程有關的設施等。

3、負責安裝過程中的質量,技術,變更及施工進度、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安全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編並向甲方報送施工完整的施工組織及專業的施工方案。

4、施工期間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負責,並負責保護甲方的一切設備、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在竣工前十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肆套。

1、在開工前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擬訂本工程的進度表。

2、乙方應接受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的檢查和監督。

2、因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施工中經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質檢部門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並承擔費用。

1、經雙方研究,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人員進場後,甲方按月進度付款,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進度款的70%。

3、水暖電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乙方工程結算款的97%。

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工期延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每延遲一天,罰款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 工程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返修或重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付款完畢後,除保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甲乙雙方另外簽訂維修合同。

水暖施工合同2篇 《水暖施工合同:規避風險保障質量》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內蒙古巨華集團xx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第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共同協商,現就 (工程)勞務施工承包事宜意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該工程所有給、排水、供暖圖中表述的內容和完成後與原有建築的連接(碰頭)等。負責工程的質量自檢,通水試驗記錄,安全操作教育、成品保護;工程資料的整理會籤。

2、服從現場施工員的指揮,有事要用文字方式與甲方管理部門聯繫,做好工人的現場管理工作。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注:上述文件均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原材料管理,計量檢測、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進行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由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電,其費用 。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1、遵循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設計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本工程需要配備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持證)、安全員(持證)要求,全部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對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到本人手中,並承擔因此項工作部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並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錄用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乙方應保證在施工高峯期需到位的人員最低數量人,農忙季節的人員最低數量人。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施工及相關工作的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進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要嚴格執行監視主管部門以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要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撥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等)。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析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 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作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遇見工日費用,包括小型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堆放、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防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交甲方生產處審核後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 每月支付上月工程量結算的%。所承包工程完工後支付結算款的 %,餘款%待所承包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付清(結算款支付額為扣除工程維修保脩金數額後的數額)。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在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得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需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由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指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後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個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要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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