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採購合同範本3篇 地板採購合同範本: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來源:巧巧簡歷站 3.27W

地板採購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約定地板採購的具體要求、價款、交貨期等內容所簽訂的合同。本文旨在提供地板採購合同的相關範本,幫助採購者明確合同內容,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地板採購合同範本3篇 地板採購合同範本: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第1篇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地板採購安裝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其中材料款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施工費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1.本合同簽訂後,材料價款必須一次性支付,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

2.施工價款在施工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

3.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4.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規定的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複印件。材料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1.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工程交工驗收後,保修期為____年,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1.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字確認後,工期作相應順延。

(1)明確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小時以上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3.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板採購合同範本3篇 地板採購合同範本: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第2張

第2篇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購方應認真核實實需數量,並出具加蓋公章的確認函通知供方,最遲五天內可重新調整數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將按本合同數量為依據進行生產。

按照國標gb/t4100-20xx陶瓷磚附錄執行。供方所供產品與購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天內發第一批貨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由供方負責送到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負責卸貨,購方指定xxxx為收貨人,聯繫電話:xx。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行,超過3%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為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天內購方支付總貨款的%(即元)作預付款。

2、供方分批次發貨,每批貨到工地之日起天內,購方必須支付該批貨款的%,以此類推;

3、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xx個月內,即不遲於年月日前付至總貨款的xx%;

4、餘總貨款%作為質保金,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xxxx個月內,即不遲於xx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1、本合同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開始計算;

2、質保期內發生的非本合同產品的質量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因素、人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擔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十一、退貨補貨:

1、本合同產品為供方為購方定做之產品,供方不接受購方的任何退貨要求。2、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xx份,購方與供方各執xx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篇

提示:請仔細確認您所選擇的建材,並認真閲讀本合同各項條款。請您向賣方索取有關建材安裝使用注意事項的書面資料,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應儘可能採用書面形式,並儘可能保留同一批次未使用的牆地磚若干以備因質量爭議而進行的專業質量檢驗之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第四條 安裝:安裝方式為(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重慶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重慶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五條 驗收:對於牆地磚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後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六條 換貨:交貨驗收完畢後買方因對牆地磚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 餘貨處理:安裝後的剩餘牆地磚,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八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1、牆地磚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渝北區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渝北區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渝北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住所:重慶銀翔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大樓堂 住所: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