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供貨合同4篇 石料供貨:優質承諾,卓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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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了石料供貨合同的相關內容。石料供貨合同是雙方在供貨方與需求方之間簽訂的一份正式合同,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中詳細規定了石料的種類、數量、質量標準、交貨時間等相關要求,有效保障供貨方和需求方的合作利益。

石料供貨合同4篇 石料供貨:優質承諾,卓越合作

第1篇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從甲方發出材料需求單之日起計,乙方須在一日內將甲方需要的材料準備齊全,如延期,乙方每日支付1000元違約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1、 材料每五萬元(含五萬元以上)結算一次,如果一個月不足五萬元石材款則以每月結算一次,每次結算的款項甲方應在10天內支付給乙方。

2、 乙方提供有效的開户銀行,甲方將結算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户口。

1、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 乙方無故不交貨或甲方無故退貨,(非質量因素)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貨款的50%作違約金。

石料供貨合同4篇 石料供貨:優質承諾,卓越合作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4(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監理: 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2、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需方在瀝青混合料生產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證分批按需按時按規格向需方供應碎石。

1、交貨時間:由需方電話通知,按工程需要進場,但必須提前通知所需數量。

3、交貨方式:供方負責汽車運輸到需方指定工地,運費、材料費及卸車費均包含在單價內。

四、技術要求:供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須清除現場,結算時不予計量。

3、甲方驗收質量及方量時,供方必須配和,如遇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砂石料供應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石子、水洗沙、戈壁料。(材料規格、粒徑、型號根據現場實際需求採購)

二、質量標準:石子、水洗砂、細沙、粒度均勻。水洗砂、細沙的質量在國家標準範圍內。

四、價格:甲方將以上貨物從運至萬莊緯一路與萬和小區交口的乙方工地,到貨價格為水洗砂 元/方, 石子 元/方, 石子 元/方,細沙 元/方,戈壁料 元/方,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出具發票)。

六、供貨時間:供貨期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貨量,如甲方不能按時供應造成乙方損失,按此供應量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計每車付 元違約金)。

九、甲方貨到現場後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與乙方無關。

十、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4篇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經甲、乙雙方充分洽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從甲方發出材料需求單之日起計,乙方須在日內將甲方需要的.材料供應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如延期,乙方每日支付1000元違約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1、 材料每 萬元結算一次,每次結算的款項甲方應在10天內支付給乙方。

2、 材料到場後,甲方應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將送貨單傳回給乙方,以便乙方結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銷售發票和開户銀行,甲方將結算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户口。不含税金收據。

1、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地交貨給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材料款,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 乙方無故不交貨或甲方無故退貨,(非質量因素)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貨款的50%作違約金。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乙方購買石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乙方購進所需石子,甲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石子的種類、型號、數量、經乙方確認後,乙方應在本日內將該石子送到甲方工地。

2.由於石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石子接收驗收方式: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沙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石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石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或有權要求更換供貨方或乙方在本日內換送合格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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