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安全承諾書3篇 承諾保障學生交通安全,共建和諧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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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承諾書》是學生們對自己行為的約束和對交通規則遵守的承諾。這不僅是保障學生自身安全的必要行動,更是對社會交通秩序的一份貢獻。在簽署承諾書的同時,學生們不僅要注重交通規則的學習和遵守,更應該從內心深處認識到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做好安全意識和自我約束的工作。

學生交通安全承諾書3篇 承諾保障學生交通安全,共建和諧校園

第1篇

孩子是我們共同的希望,為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用車安全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建議家長親自接送學生,如果您確實沒有時間接送孩子,請您遵守如下條款。

1、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三輪摩的、低速載貨汽車等車型和私自改裝車輛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

2、嚴禁家長讓學生乘坐報廢車、無牌照車、超載車、駕駛員無證等非法運營車輛。

3、嚴禁家長讓學生早到校。學校開門時間為早7:20,中午1:00。

4、嚴禁家長讓學生在車來時,追車跑,上、下車時擁擠等現象。嚴禁學生在乘車時擁擠打鬧,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5、家長教育好學生在等車時不要追逐打鬧或在公路上玩耍。

6、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乘車秩序。

7、家長要經常對接送學生車輛的車況、運營手續、乘坐人數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8、家長應該按指定時間、地點接送學生,如延誤接送時間或特殊情況(學生在放學後在校外被冒領、或出現任何意外事故)後果自負。

9、家長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進一步劃清責任主體,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10、家長如經濟條件許可,應為子女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如果您的孩子必須乘坐班車上學,請您為孩子選好車輛,出現任何意外,後果自負

學生交通安全承諾書3篇 承諾保障學生交通安全,共建和諧校園 第2張

第2篇

為養成良好文明交通行為,摒棄交通陋習,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我向學校、家長、社會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事故的能力。

2、在道路上行走時一定做到:遵守交通規則,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右邊行走,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及“一慢、二看、三通過”。

3、不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同學呼喚,或者自己要坐的車輛已到,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4、騎自行車時走非機動車道,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靠路邊右側順行;不脱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騎自行車不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扶身並行。

5、騎自行車、電動車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未滿12週歲不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不騎電動車,堅決不無證駕駛摩托車。

6、乘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

7、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超員、超速、拼裝、無牌無證、拖拉機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遇到各類危害學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要堅決抵制,並及時向學校、公安交管等部門舉報。

8、上下學時只能有父母接送,未經得父母同意不能讓他人接送。不在路上、不到同學家逗留玩耍,不走親串友,放學按時回家。

9、放學後不在學校逗留,雙休、節假日不私自到校。不借故因事等理由到外村同學家。

10、積極響應“小手拉大手”號召,提醒家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共創平安交通環境。

學生________的交通安全承諾書我已看過,我會盡到監護人職責,監督督促孩子説到做到。

第3篇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諾書 尊敬的員工和家屬:您們好!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從我做起”。 交通文明關係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也是現代文明人應有的基本素質,每一位幹部、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來維護交通文明安全,增強自身交通安全意識與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生命健康安全。

(2)主動購買車輛保險或非機動車意外險,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的經濟損失;

(3)不駕駛“三無”車輛(證、牌、保險),電動車不擠佔機動車道和頻繁變道行駛;

(4)駕駛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在道路行駛,自覺做到“三不”(不酒駕、不超員、不反穿上衣騎行);

(5)駕駛機動車輛、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時,自覺繫好安全帶或主動佩戴安全頭盔等防護用品;

(6)摩托車、電動車出(入)廠區,主動下車出示通行證件,接受保衞檢查後,有序停放廠區公共車棚內。

★ 交通信號:車輛(行人)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等; ★文明行車:不違規超車、併線、不開車打手機、鳴笛、不加塞搶行、開鬥氣車、不違法佔用專用車道、不超載超速闖禁行、不隨意向車外拋散物品等不文明行為;

★安全用車:不駕駛有隱患車輛、不違規將公司車輛開回家、不超出任務範圍外行駛、試駕車輛不得轉借他人、長途任務不駛出150km範圍外。

(1)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出差期間,發生機動車事故或傷害,應及時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撥打“110”電話報警。 同時,向單位安全機構或安全員電話快報事故信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2)因工交通事故致傷(殘)醫療結束後,請保管好醫療機構開具的醫療證明及相關材料,配合單位的處理;

(3)短期出差或長期駐外人員在異地工作,要加強自我保護和防範意識,避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本人自願遵守以上承諾,對本人行為負責,做文明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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