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基層幹部的檢討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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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基層幹部的檢討書範文

2020基層幹部的檢討書範文

基層幹部犯錯誤,一樣要寫檢討書,那麼怎麼來寫檢討書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範文,供大家學習和參閲。

檢討書應當怎麼寫

1. 按照要求上交內容深刻的檢討書一份,對自己思想上的錯誤根源進行深挖細找的整理,並認清其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

2. 思想覺悟不高,對重要事項重視嚴重不足。就算是有認識,也沒能在行動上真正實行起來。

3. 和同學、班幹以及學生會幹部加強溝通。保證今後不再出現違反校紀校規的情況。

4. 尊師重道,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與老師頂嘴。

5. 提高認識,狠抓落實,大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當前,全校正值全力以赴創建優秀班風的高峯,我卻傳出了與之極不和諧的聲調-打架。這件事在我班、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這一方面説明了我學習工作不夠努力,另一方面,也説明我對此項工作認識不夠。 我這次拖了我班優秀班風建設的後腿,對此我深感內疚和痛心。 我承認,這次打架的行為,我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同時也暴露出了遵守校風校紀認識上不夠重視。

6. 知羞就改,亡羊補牢,狠抓落實。我要以這次打架事件作為一面鏡子時時檢點自己,批評評和教育自己,自覺接受監督。當前,全班在開展創建班風活動,做為班裏的一員,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奮進,亡羊補牢、狠抓落實,化羞恥為動力,努力學習。以實際行動為為我班做出應有的貢獻,用自己的努力來彌補我在過去在學習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我要通過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措施。我有決心、有信心使我學得更好! 現在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打算今後改正壞毛病,堅持不打架,並調整好心態,天天向上!

基層幹部的檢討書範文

説來慚愧,來源潭鎮工作,第一次在大會上發言竟然是讀檢討。沒辦法,做錯了事,就得先認錯表態,然後在行動上改正。

事情經過很簡單:4月1日,我翹首盼望幾個月的清明節法定假日來臨,對於一週七天呆在機關的我來説,放“長假”簡直就是救命稻草,我迫不及待地跟辦公室主任簡單請個假就飛奔出去了。下午,火車上迷迷糊糊的我看到一條取消放假的短信通知,以為法定假日只要值班的到崗,其他人員無關緊要,思想一鬆懈,便也忘了請假這回事。4月2日,風平浪靜。4月3日,突然接到書記怒氣衝衝的問責電話,要我明天一定趕回來。

雖然很奇怪書記為什麼發火,但見他語氣很重,不敢兒戲,趕緊跑去火車站,當天的車票已售完,4月4日下午的高鐵只能晚上到,朋友們擔心一女孩子不安全,就選擇了4月4日晚上出發,4月5日清早到。

回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馬黨委,才知道事情如此嚴重,然後跟書記當面認錯。緊接着組織部找我談話,給我分析了三大罪狀:

一、早退。4月1日不該提前離崗,應堅守到5:30。

二、遲到。4月5日9點鐘才來上班,遲到1個小時。

三、敏感時期外出不請假。我低下頭一一接受,

我低下頭一一接受,因為只要我意識到這三天是正常上班時間,我就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停崗,扣津補貼,警告都有可能。

為什麼我會犯這種常識性錯誤?今年從正月初八到上週末,我都可以做到。為什麼幾個月的堅持因為一個假期毀於一旦?我自己也在想了很久。因為思想認識的錯誤。

這麼多年的教育告訴我:工作時間盡職盡責是我的義務,休息時間開得開心是我的權利。所以我以為享受法定假日是自己的權利,所有的紀律只在上班時間有效。

但是,我錯了。

我不知道清明節是防火特別時期,不知道這樣固執地出走後果有多嚴重。作為一名公務人員就不能像普通的公民那樣權衡權利義務,那樣隨性而為,公務員有鐵的紀律,必須在關鍵時期視命令如泰山。然而,知道這些是回來後的事了,錯誤已經幼稚地犯下了。除了誠懇的認錯和杜絕重犯,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更好的補救方法。

因為我的無知,書記發了很大的火,我想説:“陳書記,不要用別人的錯誤懲罰您自己,。我犯了錯,該受什麼處罰,您就處罰我,請不要生氣,您的身體健康更重要。”另外我要感謝那些包容我的領導幹部和同事們,是你們為我求情,我才有機會改過自新。好聽的話,我不會講,行動才是最好的證明。

來基層前,我就覺得自己走進了另一所大學,在座的每一位都是我的老師,給我講解基層社會這本無字教科書。而這一次將是刻骨銘心的一課,是你們對我批評教育,使我清醒認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而反省,也是你們對我寬容鼓勵,使我不至於一蹶不振而失去鬥志。以後不管我在哪,從事什麼行業,我都會深深地記得“那三天我知道了什麼是紀律”。

最後一次,謝謝大家!

基層幹部的檢討書

古人常説,“行有不得,反求諸己”,但一開始,我並未能及時地進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説,“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過程中,一定要把犯錯誤的根本原因找出來,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於事無補,將來還會犯更多更嚴重的錯誤。悔悟後,歸結原因如下:

1、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深入,不踏實。 作為一名執法人員,不論有多少理由,都應端正執法辦案的態度、嚴格執法辦案的程序,全面準確地掌握案件情況,確保事實無誤、程序無誤;對同事提出的疑問,更應認真核實、查對。同時,更是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切忌工作上的隨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説到“魔鬼出於細節”。

2、事發後,不能心平氣和地面對錯誤,有逃避的心理。一開始,就想着把很多問題推給別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為什麼不能心平氣和呢,因為是“齷齪的面子”在作怪:覺得自己讀了那麼多年書,起碼也是個正宗本科學歷,心理上建立了一種“本科生是不允許犯錯誤的”的觀念,一旦犯錯誤就是對自己的否定,本科生這張招牌掛起來就不那麼光彩了。因此,一開始,還不能接受領導的“棒喝”法門,把問題東推西推,想牽強附會到別人身上,還強裝出一副“此事與己無干”的樣子,對事情展開一番“與己無干”的耍賴分析!每每想起當時的嘴臉,心中甚是羞愧。

通過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讀書學習、做人、做事的態度,感悟到:

1、“一個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專注,做事也要專注。做事不專心,一定無法把事情做得圓滿,無法清楚地掌握細節。學習就在做人、做事的點點滴滴中。經典絕不是在書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點滴中。“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讀了那麼多的書,假如不融會貫通,不與生活結合,就很難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講的「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

2、“學習最重要的境界是體悟。如果學習中不能體悟,那只是“記問之學”,就好像人吃了東西沒有消化,對身體當然就沒有幫助,甚至還有害處。”最近,聽到一個講座,講座裏舉了一個例子,説某人畢業於某個研究所,有一天,母親叫他處理點家事,他做完以後,母親檢查後覺得他做得不是很好,就説:“兒子,你怎麼連這點小事也做不好?你怎麼這麼笨。”那人聽後,馬上臉孔變得非常兇惡,然後接着母親説了一句話:“我都念到研究所了,你還罵我笨!研究所給了他什麼?有沒有給他人生的智慧,待人、處世、接物的智慧?只是給了他傲慢,給了他不受教。這點小事沒辦好,恰恰是學習的機會,但他並沒有把握這個機會,反而對母親的指責和批評很不能接受。事物都有一體兩面,不往好處發展,就會自然地向壞處發展聽完講座,再想想自己,也甚是慚愧!

總之,我的行為給單位帶來了不好的影響,做出這樣的行為,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也會努力成長為一個理智的人,一個理得心安的人,從過去的錯誤中學到智慧,不再單純地懊悔。“經師易得,人師難求”,我真心感謝領導的教誨,希望在今後的成長過程中,能從你們身上學得到更多的“智慧”,能得到你們的教誨和幫助,我倍感幸運和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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