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合同8篇 "專業合作,卓越加工——委託加工合同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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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加工合同是指甲方將某種特定的產品或半成品交由乙方進行加工或加工後代工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合作協議。當甲方不能獨立完成整個生產過程時,委託加工合同可以有效地保證生產質量和增加生產效率。

委託加工合同8篇

第1篇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 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 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 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簽訂本合同地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事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加工合同8篇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製作、裝配架空乘人裝置及相關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裝置及相關設備產品零部件圖紙、裝配工藝等技術資料,乙方按照甲方技術資料進行產品零部件的加工、裝配,甲方委派專職技術、質檢、倉管、物流、採購等相關人員進駐乙方現場,按照技術文件進行檢驗、驗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裝配場地,承擔零部件加工費用,並免費提供辦公室,作為甲方的現場生產協調、質檢及發貨人員的辦公場所。

1、甲方自行採購的原材料、外購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車間人員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影響乙方裝配,則應補償有關人工費用。

2、乙方免費提供一定一跨車間作為甲方的成品倉儲。

3、委託加工期間,乙方作為定點加工單位,需嚴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術要求及工藝流程,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託的各項產品的加工製作。現場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購件及生產工具等)均由甲方採購,但乙方需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計劃表》提供相應的《材料需求計劃》,以供甲方提前進行生產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質檢人員,作為甲方的授權代表,對乙方所加工製作的所有產品擁有否決權,不達標及不合格產品均不得驗收入庫。

5、甲方委託加工的所有產品的單項價格另行以雙方互籤的《委託加工件價格明細表》為準。

6、結算:《委託加工件價格明細表》內所定的產品單價為含税價,結算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税發票,付款方式採用滾動付款,雙方協商付款進度。

1、本委託加工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原簽訂的車間及辦公室租賃合同,中止執行。

第3篇

經雙方充分協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生產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於每月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後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生產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25%,若超過25%,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滿足甲方訂單的要求。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製作,生產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衞生標準。

2、加工生產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生產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製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問題生產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問題生產產品總值的30%以實物形式(加工生產產品)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生產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問題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鑑定或經公證單位鑑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生產產品的投訴賠償問題,甲方在預先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託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後服務;

(3)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生產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生產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生產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並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生產、衞生許可證複印件,相應批次生產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1、生產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生產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生產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生產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1、生產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生產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生產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並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生產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文件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後1天內)後第七天開始供貨,日供貨量為:月訂貨量 萬箱以內的,第天不低於 萬箱,月訂貨量 萬箱的,每天不低於 萬箱, 萬箱以上的,每天 萬箱。

第4篇

地址:商丘市中心廣場華聯國貿中心四樓 地址: 電話: 電話:

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長期向乙方定製團體(後勤管理人員、安保人員、收銀員、營業員、設備維護人員)職業服裝,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定製服裝的名稱、款式説明、數量、單價、金額詳見下表:(或在同樣格式的附件中詳細列明,該附件經雙方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完整組成部分。)

鑑於甲方是商場,員工具有一定的流動性,會有不定期的訂貨需求,乙方必須保證隨時供貨。甲方有訂貨需求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以利乙方準備面料等。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 20日內向甲方提供訂貨。

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設計要求,按國家一等品標準(不起球、不裂縫、不褪色、不變形),具體款式工藝要求以雙方確認的樣衣(供貨前由乙方簽字交甲方保存或雙方封存備驗貨)和工藝單為準。甲方收到產品後如有不合適,乙方負責無償修改或調換,保證每套衣服都合適,中間如若產生物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產品在一年內如出現非人為質量問題的,乙方負責無償返修或者重做;若因甲方日常使用維護不當,如沒有正常洗滌或人員流動等而造成使用功能的殘損,乙方應積極協助修改解決。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以及產品價格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及產品價格,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無償送貨上門,將製作完畢的工裝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4、付款條件:合同簽訂同時,甲方預付工裝貨款合同金的30%,作為預付款,共計:3420元,大寫(人民幣):叁仟肆佰貳拾元整;貨到驗收合格後於7日內付60%,計:6840元,大寫(人民幣):陸仟捌佰肆拾元整;剩餘10%,計:1140元,大寫(人民幣):壹仟壹佰肆拾元整,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明顯質量問題,在1個月內付清。

1、在乙方交貨後,由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乙方超過約定繳貨期限10天沒有向甲方交貨,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合同,乙

方除承擔違約責任返還已收款項外,還應按甲方已付款額的20%向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該批產品總金額的20%-50%作為賠償;

5、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

6、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20%違約金;

7、產品交付提出異議的期限:收到產品後,甲方在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異議,具體按本合同第三條執行。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爭議解決:合同執行期間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當雙方就本同相關事項產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5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生物有機肥委託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信守:

1、乙方委託甲方代為加工生物有機肥,初步估計總數量約為500噸,包裝規格為每包40公斤。

2、乙方委託甲方代為定購包裝材料,包裝設計由乙方自行確定(應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3、乙方委託加工的本批次產品,原材料由甲方自行籌備,甲方應保證生產出來的產品符合乙方要求(有機質大於或者等於40%,氮大於或者等於2.5%、磷大於或者等於2.5%鉀大於或者等於6%,水份大於或者等於32%,以上數據以幹基為準),甲方應在出廠時提供權威檢測報告。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費,上述兩項費用共計每噸1450元(含從出廠至某某城運費),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29萬元定金,每100噸雙方結算一次,現款現貨,但乙方支付的定金可以用於抵扣後200噸貨款。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能向乙方所在地的第三方出售含乙方外包裝的生物有機肥。

6、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或者貨款,不能及時履行合同,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除了按照定金罰則的規定處理外,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如果甲方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供應產品,也視為違約,除應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者簽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6篇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選用原材料。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起,甲方應向乙方交付貨款總額 30%為訂金。

2、。第一次交貨經驗收員驗收確定後,交付總貨款 20%

3、乙方全部交貨後,由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交與甲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5 %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命法院管轄。

第7篇

經雙方充分協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節選!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於每月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後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25%,若超過25%,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滿足甲方訂單的要求。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製作,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衞生標準。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製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總值的30%以實物形式(加工產品)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問題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鑑定或經公證單位鑑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產品的投訴賠償問題,甲方在預先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託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後服務;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並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生產、衞生許可證複印件,相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1、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並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文件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後1天內)後第七天開始供貨,日供貨量為:月訂貨量 萬箱以內的,第天不低於 萬箱,月訂貨量 萬箱的,每天不低於 萬箱, 萬箱以上的,每天 萬箱。食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節選!

第8篇

因雙方需要,甲方與乙方就電子產品(原材料到裝配到成品包裝)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通過友好協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形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特約定如下:

2. 提供生產工具、設備、儀器、治具(不含辦公設備);

4. 材料來料不良品1換1;製程損耗不良品率: %,在範圍內1換1;

1. 在甲方同意的日期、時間段,期間自行安排人員到指定的加工場地進行加工作業;

2. 自己負責加工人員的食宿、交通、人身安全、工作紀律等的統籌和管理;

3. 加工內容:插件、後焊、裝配、全檢測試、成品包裝(不含老化、插件前剪短電子元器件腳);

4. 加工作業工序(裝配、插件、包裝)可以自由安排,全檢測試流程(先後順序、測試規格、測試方法)必須按照甲方的流程要求執行;

5. 加工期間有責任維護、保養甲方提供的生產工具、設備、儀器、工治具使之完整完好;

6. 需要調整加工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場地,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7. 加工作業期間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行為規範;飲食、抽煙、休息閒聊、會客等應在甲方指定位置;

9. 必須在互相協定的完成期內結束產品的加工(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若誤交貨期,應負相應責任;

11. 三.違約責任:單方面違約者須賠償對方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失之百分之百(100%)。雙方不能履行合同者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四.其他責任:若客户有問題反饋,經過雙方分析:1.材料不良、電氣設計不良、結構設計不良等由甲方負責。

2.插件、裝配、包裝、測試等人為工藝造成不良應由乙方負責。

五.加工款支付方式: 七天(一週):即自乙方完成日期起計算至第七個工作日甲方於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補充事項: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與乙方各自遵守合同的約定、履行權責。

深圳市森樹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負責人簽名/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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