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心得體會7篇 酒駕警示:與生命劃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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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危害自己生命安全,更威脅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將分享一些酒駕者的心得體會,希望能警示大家樹立正確的安全意識,遠離酒駕的危害。讓我們一起共同呼籲:拒絕酒後開車,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酒駕心得體會7篇 酒駕警示:與生命劃清界限

第1篇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句話我相信每個人一定都知道,但每個人並非一定做得到。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買車的人也越來越多,由此引發車禍也接生不斷,但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還是醉駕。雖然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這個問題,但是有些人還是依然抱着僥倖的心思,就是因為有這種心理,才會讓更多“家破人亡”的戲碼上演。

能夠證實醉駕危害的例子實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樂人高曉鬆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罰款,這就是因為他不重視這個問題,認為稍微喝一點應該沒什麼,但當你喝了酒在決定要開車時,你已經犯下了大錯。每當我在電視熒幕前看到因為一些人醉駕而導致他們的.親人痛不欲生時,只能默默地歎息,並不斷祈禱不要有下一次,但這種事還是接二連三的發生,使他們的家人不得不絕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給予我們生命,是希望我們能做有意義的.事,而不是讓我們白白浪費了的。我有時看到一些人因為醉駕而在法庭上懺悔,就會覺得那些很噁心,難到就因一句懺悔的話,就能換回那些無辜的生命嗎?難到就因一句“對不起”就能彌補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嗎?難到就因一些賠償就能撫平那些失去親人的人的傷痛嗎?我想這是不能的。

在這時,我想對所有抱有僥倖心理的人説:“一個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結實嗎?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就在你們不理智的選擇下悲慘的死去了,而那個人,就是你們的家人的話,你們還會那麼做嗎?還會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嗎?還會酒後駕車嗎?所以請你們不要抱着僥倖的心理去面對這一嚴重的問題,不然就會成為你們的不幸。

酒駕心得體會7篇 酒駕警示:與生命劃清界限 第2張

第2篇

酒後駕車是指,飲酒後8小時之內,或者醉酒後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統計表明,駕駛員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駕駛員死亡檔案中有59%與酒後駕車有關。觸目驚心的數字告訴我們,酒後駕車嚴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會。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飲酒之後一定不要駕車。

1.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痺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後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後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後,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衝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第3篇

醉駕”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只要你有醉駕的行為就可以定罪,不論你造成了怎樣的後果。另外,我們不能等產生重大事故了才來追究刑責,那樣的話未免違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醉駕定刑、定罪的初衷了,畢竟我們制定相關法律不是為了懲處,而是為了規勸和忠告。

酒駕危害甚烈。據瞭解,全國每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中,酒後駕駛達30萬人次左右,駕駛員死亡檔案中也有30%與酒後駕車有關。這一組觸目驚心的數字,為我們敲響了安全警鐘,也凸顯了酒後駕車的危害程度。“車禍猛於虎”,此言不虛。酒後駕車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體、精神、物質等三方面的打擊。

法官用“駕駛距離不遠”使莫王鬆免究刑責,顯然不妥,有變相縱容、默許酒駕之嫌。誠然,醉駕量刑是要考慮情節,但這個情節應該是酒精超出醉駕標準的多少,有無造成社會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駕距離的長短。要是“駕駛距離不遠”成為醉駕免究刑責的話,那麼此例一開,那今後醉駕超過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這個駕駛距離不遠到底又是指有多遠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會收斂行為。心理上有所恃,行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當一些人感到交規法條奈何不了他時,開車起來便無所顧忌,即使飲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對酒後駕駛的查處力度,形成高壓管控的態勢。一旦發現酒後駕駛,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讓每個駕駛人都不敢碰這高壓線。

酒駕有危險,但更危險的是不能很好的“懲前處後”,否則,“駕駛距離不遠”必將成為酒駕的藉口了。

第4篇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後駕駛活動的啟動儀式。新豐大隊按照部交管局、省總隊、市支隊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五進宣傳活動的.需要,圍繞上級公安部門確定的宣傳重點,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認真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形成強大的宣傳勢頭。

以珍愛生命,拒絕酒後駕駛為宣傳主題,大隊在大隊門前舉行了啟動儀式。大隊領導小組親臨現場,傳達了公安交管部門集中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的目的、措施和具體部署,以及酒後駕駛的危害和後果,引導社會關注預防酒後駕駛的相關工作。

啟動日,大隊邀請縣電視台、縣報記者跟蹤報道活動,並在縣電視台進行字幕散步宣傳,進一步擴大宣傳覆蓋面,形成新聞媒體宣傳高潮。

啟動儀式結束後,大隊組織民警深入運輸企業、廣場、餐飲酒店集中路段,通過發放《致駕駛員的信》、懸掛主題宣傳標語、展示宣傳板、播放宣傳視頻、發放宣傳資料、展示查處酒後駕駛執法設備等方式大力宣傳。同時,大隊自行製作了禁止酒後駕駛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飲、酒店前台或張貼在大門醒目的地方,提醒司機酒後不開車,酒後不開車。

為了大力營造專項整治的社會勢頭,大隊組織宣傳警察深入105國道、343、341省道沿線公路客運專項整治檢查點,向廣大駕駛員、乘客及路過羣眾通報當前交通安全形勢,傳達“酒後駕駛”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廣大駛、乘人員拒絕酒後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收到良好宣傳效果!

第5篇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簡直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酒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有政府幹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在酒駕入刑之後,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顧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抱着僥倖態最終後悔莫及,很多人都是自以為是,以為喝酒關於自己沒有影響,只要運氣不是很差,就不會被查到。但喝酒之後的行為很難控制,所帶來的危害不光是關於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影響,關於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也會帶來危害。

酒駕所暴露的問題,是令人震驚,讓人擔憂的,我行多次關於禁止酒駕作出相關規則,依然有同志報僥倖心態。關於酒駕的教育和警示我們學習了不少,採取了多種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認為此類案件仍不斷髮生的原因不僅僅只是有沒有法律意識的問題,更要讓我們每個人確立一種道德意識,我們要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才能把法律約束內化為一種道德自覺,從而真正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從源頭上杜絕酒後駕駛事故的發生。

各種危害都告訴我們,酒駕是萬萬不能角及的底線,也絲毫不能抱有僥倖的心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決抵制酒駕行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維持我行的形象,同時也要時刻提醒親戚、朋友、同事,起好帶頭學習的'作用,不光自己不酒駕,也讓身邊人不酒駕。更要根據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範其它有損儲備形象的行為,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確立起一個良好的正面形象,為單位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為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6篇

統計,去年全國有35萬人因酒駕或醉駕被罰責或入刑,又有上萬人慘死在酒駕醉駕的車輪下;酒駕醉駕,車毀人亡,一個個家庭被支離破碎,一幕幕慘劇觸目驚心,不僅傷害了無辜的路人也毀了自己的.家庭,真是害人又害己;酒駕醉駕,使的觸覺能,判斷和操作能降低,容易產生視覺障礙,視像不穩,辨能下降,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酒駕醉駕,會因神經在酒精的刺激下產生麻痺作用,反應或亢奮或遲鈍,注意力分散,踩油門的輕重感往往會失控,甚至會將油門當作剎車踩,從而釀成悲劇。

自從酒駕入刑十一年來,為何仍然有人前赴後繼以身試法明知故犯,在明明知道酒駕醉駕是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依然屢禁不絕敢於冒險呢?究其原因大都不外乎是有僥倖心理在作怪:有的人自恃酒量好車技嫻熟,只要不走運被查就沒事;有的人以為自己經常跑的路上從未遇上過交警,喝點小酒沒事,不會被查;有的人酒後突然有急事要外出,想想快去快回,途中應該不會有那麼背,遇上交警檢查吧。

酒駕猛於虎,讓我們始終珍愛命,拒絕酒駕,作為一名黨員更應樹牢紅線意識,克服僥倖、麻痺、無所謂等心理,以對個人、家庭和單位高度負責的責任感,模範遵守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時時處處嚴格自律,堅決杜絕酒駕、醉駕問題的發生。

第7篇

在總隊轉發《轉發中共重慶市公安局紀委關於萬州區公安局對民警吳文勝醉酒駕車案偵辦不力且隱瞞不報相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之後,大隊迅速組織大隊全體幹部和駕駛員進行了學習,在我聽到萬州區公安局民警吳文勝發生醉酒駕車案後,非常令我震驚和不解,萬州區局的部分領導和民警仍然是沒有深刻體會到酒駕的危害,還想盡力隱瞞事實,逃避責任,“保護幹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錯了地方。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幾乎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酒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有政府幹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還有我們親自處理“酒駕”的民警,在酒駕入刑之後,通過一個個專項行動和我們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駕、醉駕率及發案率明顯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顧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為醉駕被處理的事,大多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下班之後的八小時之外,拋開民警執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類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後,少不了各類的應酬,應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後的行為就很難控制,對民警酒駕的教育和警示我們學習了不少,採取了多種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認為此類案件仍不斷髮生的原因不僅僅只是讓民警有沒有法律意識的問題,更要讓民警樹立一種道德意識,要讓我們民警有一種穿上警服在八小時以內是警察,八小時之外脱了警服我還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時刻樹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才能把法律約束內化為一種道德自覺,從而真正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從源頭上杜絕酒後駕駛事故的發生。吳文勝醉酒駕車案不是一起單純的案件,它所暴露的'問題,是令人震驚,讓人擔憂的,其行為嚴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羣眾中的莊嚴形象,嚴重的與當前的警營文化建設相違。在現場人民內部矛盾比較突出的時期,作為警察更應該以身作則樹立好警察、部隊的形象。

作為一名消防警官,面對這樣的事件,除了震驚之餘也從中切實的體會到了“酒駕”的嚴重性,也讓時間本身時刻警醒我,那將是萬萬不能觸及的底線,也絲毫不能抱有僥倖的心理,嚴格遵守公安五條禁令及重慶市10條鐵規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維護警察隊伍的莊嚴形象,同時也絕不姑息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更要根據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範其它有違正義和有損警隊形象的行為,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廣大人民羣眾樹立起一個良好的正面形象,為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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