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工作計劃2篇 從根源上確保校園安全:完善校園安全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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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點之一。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各高校紛紛制定並實施了校園安全工作計劃。該計劃包括校園安保體系建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和風險防範策略等方面,旨在全方位提高校園安全管理能力。

校園安全工作計劃2篇 從根源上確保校園安全:完善校園安全工作計劃

第1篇

隨着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的不斷髮展,我市部分學校建設了校園網,但由於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經驗不足,措施不力,導致各室網絡存在一定的信息安全隱患。為認真貫徹教育部以《教育部關於加強教育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教技發〔20xx〕4號精神,充分利用校園網絡為教育教學服務,進一步加強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工作。

一、強化領導,提升校園網絡安全防範意識。本着自主防護,明確責任,按照“誰主管、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加強工作領導,細化管理分工,落實責任到人,建立有效防範、及時發現、果斷處置有害信息的工作機制。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校長是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副校長直接負責,加強校園網上網服務場所和網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健全和落實相關制度,進一步加強校園網絡應用的管理、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要採取一切措施,堅決杜絕各種有害信息、虛假信息在校園網上散佈;要明確管理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對不履行職責、管理不嚴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加強管理,保障校園網絡安全穩定運行。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大力提升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防護能力,校園內聯網計算機要統一分配靜態ip地址,建立網絡運行維護日誌和校園網管理、應用、維護等技術文檔,網絡日誌存檔保存;規範校園網管理,落實網絡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按要求做好各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術措施的建立及落實,對校園網上各類有害信息做到防範得力、刪除及時,確保對在校園網上製造和傳播色情、反動有害信息嫌疑人的查處;信息須審核後才能發佈;要加強對路由器、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管理員帳號、密碼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定期更換管理員帳號、密碼,管理員帳號、密碼須專人使用;定期檢查和檢測服務器信息及日誌文件,發現異常,及時同公安部門聯繫,儘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做到儘早發現,提前防範,及時補救,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審查,確保網上發佈信息規範合法。要建立和落實嚴格的用户管理和信息發佈審核、監督等制度,其所發佈的各類信息、資源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嚴格執行信息保密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查看學校網站發佈的文件類的內部信息要實行用户名、密碼登錄制度;學校網站發佈的教育信息要有分管領導審批,教育教學資源要由學科組長審批;對在網絡信息管理不力導致出現問題並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及網絡管理員的責任。

四、加強引導,倡導全體師生健康文明上網。加強網絡與信息核心技術的使用,實現安全防護監測預警、災難恢復、安全認證等安全保障與網絡信任功能,構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護環境,進一步加強網絡精神文明建設和青少年學生安全文明上網教育引導工作。要高度重視網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發掘優秀的中學校網絡文化資源對學生開放,豐富中學生文明健康的網絡生活;要在學校中廣泛開展遠離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宣傳教育活動和文明上網活動,增強青少年學生上網的法制意識、自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學生上網場所的計算機網絡要有網站過濾功能,對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要進行屏蔽;嚴禁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五、加強培訓,提升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水平。開展面向全員的普及性培訓,加強管理和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做好對校園計算機安全管理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提高校園網絡系統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使網絡系統安全管理人員掌握互聯網安全法律法規、校園網信息保密規定等,具備處理各種突發網絡安全事故的能力,並按規定逐步實現校園計算機安全管理員的持證上崗。

六、加強宣傳教育,踐行“忠誠、擔當、創新、廉潔、團結、奉獻”的網信精神,將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政治意識、責任意識、保密意識結合起來,學校要定期組織力量對校園網絡安全認真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加大校園網絡管理力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工作萬無一失。培養師生規範的網絡行為。

校園安全工作計劃2篇 從根源上確保校園安全:完善校園安全工作計劃 第2張

第2篇

為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認真解決學校及周邊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治理力度。為學校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計劃。

以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遵循標本兼治原則,強化制度和機制建設,加強集中整治與專項治理結合,深化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創建,構築全方位、多層次的綜治防範體系,確保師生安全和校園平安。

(一)加強校園周邊治安、餐飲、網吧、娛樂場所、出租屋等綜合整治,確保校園周邊秩序良好。

(二)加強城區和鄉鎮公路沿線學校(幼兒園)校園門口及周邊交通秩序整頓和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監管,確保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

(三)加強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和家政服務託管機構的綜合整治,確保學生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四)健全學生幼兒信息台賬,強化校園安全教育管理,確保校園和諧平安。

縣、鄉兩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成為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的組織保障。指導和督促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工作計劃,並有計劃地開展工作,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定期召集相關部門聯席會議,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督促相關部門按照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興校園周邊治理[20xx]5號)要求,認真履行各部門職能,落實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

縣、鄉兩級校園周邊治理領導小組要在春秋每學期開學和高、會考前夕,針對校園周邊無證攤點、鄉鎮街道佔道經營、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資質和超載車輛、校園門口車輛亂停亂靠、噪聲干擾、校外暴力擂肥等問題,組織綜治、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司法、教育、衞生、食藥、環保、城管等成員單位,集中力量開展校園及周邊集中整治行動。造大聲勢,形成社會震懾,防止“死灰復燃”和“問題現象反彈”。

1、開展師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形成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和上路巡查機制。每學期開學半月內,由公安、交通、教育聯合對全縣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車、不漏一人、不漏一線的.要求,對學生(幼兒)在上下學交通安全中存在的校園門口安全標示標牌設置、道路路況、安全保障設施、乘車等隱患和教育、管理上的問題進行逐一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分部門建立台賬,限時整改。對不具備營運資質的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由公安和交通部門實行嚴格監管,鄉鎮要成立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逢學生上下學,組織專班,集中上路巡查。(牽頭單位:縣、鄉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開展學生放學、放假校園門口秩序專項整治,形成校園門口學生安全日常保障機制。公安部門在校園門口落實“三見”,教育部門負責學生上下學的組織工作,有效解決城區和鄉鎮公路沿線學校(幼兒園)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校園門口車輛亂停亂靠,秩序混亂問題。(牽頭單位:縣公安局。配合單位:縣教育局)

3、開展食品衞生專項整治,形成校園周邊日常巡查機制。堅持在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對校園周邊日常巡查和對校園周邊小飯桌、家政服務託管機構的日常監管機制,進行有效解決校園周邊流動商販多、安全隱患多的問題;保障學生飲食安全。(牽頭單位:縣城管局、縣食藥局。配合單位:縣教育局、縣衞計局和縣工商局)

4、開展校園周邊治安整治,形成校園周邊治安日常巡邏機制。堅持校園周邊治安日巡邏制度,有效防止向學生搶劫、敲詐等事故發生。(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5、開展校園周邊網吧、噪聲專項整治,形成校園周邊環境淨化機制。堅持校園周邊環境月檢查制度,依法取締校園周邊網吧,清除校園周邊噪聲,為師生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牽頭單位:縣文體新廣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

教育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各學校(幼兒園)認真落實安全教育進課堂、進家庭,對廣大師生及家長廣泛開展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法制宣傳教育和“崇尚科學,反對邪教”主題教育,讓廣大師生及家長對安全知識入心入腦,全面強化廣大師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守法意識,提高師生對安全的防範能力和家長的監管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機制,抓住重點時段、重點崗位和重點人羣,深入推進學校安全的規範管理,強化日常管理,突出重點管理,推行“兩化”管理,堅持“一崗雙責”,做到安全人人管,人人管安全格局,確保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認真開展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達標建設工作,加大投入,確保全縣校園安防達到《**省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標準》,提高校園安全防範能力。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落實學期平安校園考核及情況通報制度,在全縣選擇一至兩所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得好的學校(幼兒園),作為平安校園創建的標杆,通過現場會等形式,進行典型推介,提高全縣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水平。

請各鄉鎮按時上報工作計劃、總結,請各成員單位按時上報工作計劃、總結和專項整治方案。上報要求如下:

1、上報方式:工作計劃、總結和專項整治方案均以電子稿和紙製(加蓋公章)兩種方式上報。

2、上報時間:工作計劃、總結的上報時間分別是2月底和12月底,高、會考整治方案的上報時間為5月底,其他專項整治方案的上報時間為3月底。

3、上報地點: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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