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協加工合同3篇 “合作共贏,強強聯手——外協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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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旨在介紹外協加工合同的基本內容和相關知識,幫助企業瞭解該類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流程,確保雙方合作順利、法律合規。合同中應涉及的各項內容包括產品質量、生產週期、付款方式等,本文將為您逐一解析。

外協加工合同3篇 “合作共贏,強強聯手——外協加工合同”

第1篇

一、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説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税)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税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範性文件,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 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外協加工合同3篇 “合作共贏,強強聯手——外協加工合同” 第2張

第2篇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甲方與乙方達成外協加工關係,乙方負責加工生產調節器配件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雙方確定的《加工訂貨單》要求進行交貨。

2、所有書面簽署的《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之處,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3、對此協議的任何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加工訂貨單》。

2、《加工貨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税)、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税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訂單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1、經雙方共同確認的技術圖紙、技術標準等技術資料,是乙方組織配套件批量生產和供給甲方產品時的技術質量依據,也是甲方驗收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的依據。

2、乙方應自覺執行經雙方共同確認的技術資料,如不執行技術資料,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如確實需要更改相關文件,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及時更改相關文件。

1、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在生產製造過程中質量受控,保證產品質量特性符合共同確認的技術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對產品進行鑑定、複驗、試裝,乙方應免費向甲方提供樣件,以供鑑定、複驗、試裝,具體數量由雙方協商解決。

3、如果乙方的生產場地、生產工藝、主要材料發生了改變,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必要的質量保證措施證明,必要時甲方將對產品重新進行鑑定、複驗、試裝。

4、乙方供給甲方的產品必須是經乙方檢驗合格,並帶有合格證的產品。

1、甲方發現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質量管理人員將信息反饋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派人處理。

2、因質量問題需要賠償的,由甲方簽署《質量損失索賠單》,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對賠償有異議,可按《質量損失索賠單》中提供的產品損失計算表和品質檢驗報告中進行查詢,如需要對故障件進行分析,甲方對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2、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3、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

1、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加工訂單》為準。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加工定貨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

2、違約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1、協議包括《加工訂貨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長期有效,若合同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1.1、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2、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2.1、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2.2、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或雙方協議溝通出具相應的書面通知)。

2.3、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3.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説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3.2、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税)、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税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3.5、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3.6、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4.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平板電腦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4.2、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範性文件,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4.3、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4.4、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5%,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3%,bga、ic及貴重元件等平均為0,fpc、連接器、接插件平均損耗率為0.1%,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兑換。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5.4、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5.5、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3天開始分批交貨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6.2、結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6.3、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6.4、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6.5、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6.6、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6.7、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7.1、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8.1、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9.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9.2、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11.1、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1.2、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12.1、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13.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13.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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