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務合同模板3篇 勞務合同模板:解析合同細節,規避風險實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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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是指雙方在勞動力價值交換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是規範勞務派遣行為的重要法律工具。本文將提供有關勞務合同模板的相關內容,幫助勞務派遣企業更好地運營業務,保障勞務者與用工企業雙方的權益。

有關勞務合同模板3篇 勞務合同模板:解析合同細節,規避風險實務指南

第1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____%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___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___%,裝修完工前付____%。

1、甲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____%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有關勞務合同模板3篇 勞務合同模板:解析合同細節,規避風險實務指南 第2張

第2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2、適用標準、規範:《市政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國標cjj1-20xx、cjj3-90。

四、爭議的解決: 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 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 至 週歲,並具有 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人數 每人月工資(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1、本合同於**年 月 日在 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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