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7篇 定製化-加工承攬合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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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是指一方委託另一方進行產品的加工或加工協助,通過簽訂該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保證加工過程的順利進行。本文將從合同格式、內容、注意事項等多個方面對加工承攬合同展開介紹。

加工承攬合同7篇 定製化-加工承攬合同的重要性

第1篇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 口 交付乙方。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加工承攬合同7篇 定製化-加工承攬合同的重要性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主鋼構:鋼樑.h(400~800)×200×6×9.35。 材質為q235。鋼構必須進行除鏽。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鏽漆)一道。

1.合同造價按/噸。合同總價款為,以實際決算為準。(貨款可以用現金或承兑付給。)

(1).第一次送齊二十八架鋼架,甲方不付貨款,提第二次貨時付清前次貨款,依次類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後一次提貨時甲方全部付清貨款。

4.結算方式:按合同規定及甲方圖紙製作,成品按理論重量進行決算。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鋼結構製作、驗收規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認真加工製作,確保構件質量達到鋼結構規範要求。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廠房內提貨;運費由甲方負責,裝車由乙方負責。

1.乙方負責裝車。裝車時應按照規範要求進行裝運,要求運輸公司使用足夠數量的墊木,儘量避免運輸過程中出現構件變形、油漆損傷,裝車費含在合同價內。

2. 甲方負責運輸,運輸標誌應按甲方要求實施(具體由甲方再出發運前另行交底)。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構建加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認可。由乙方認真完善後按照甲方圖紙進行加工製作。

2.甲方應對乙方加工製作過程中的疑問及時給予解答,並提供修改和變更通知。否則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以順延。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檢驗,不得擅自外協加工,乙方應按甲方委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甲方如現場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5.乙方質量問題導致返工,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返工費及直接費用。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甲方定金到賬後生效。此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3篇

1.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檢驗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第4篇

甲方因_______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燈光、音響、視頻工程的安裝和調試和現場操作;

1、合同期內,乙方設備由甲方統一管理使用,甲方下達合理、合法的演出設備使用任務,乙方應聽從指揮調遣,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合同的標準保質保量完成。

2、乙方應根據演出的作息時間,合理安排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自負),確保演出正常使用。

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終止或者是終斷,損失由甲方自負。

4、甲方應該積極配合乙方整理場地,提供電源,演出期間確保電路暢通,如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甲方必須確保演出場地周圍的安全保衞工作、因打架、鬥毆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完全負責(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2、夜間值班,甲方須派數名保安人員協同乙方人員守好演出設備。

1、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整)。

2、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總額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餘額演出_______個工作日結清。

1、乙方不能執行甲方規定的演出時間及乙方人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誤工,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因甲方人員人為因素造成的停演誤工設備損壞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費用。

3、本着高度負責,長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器材明細表及節目單進行演出並保證舞台堅固安全、音響演出效果。

4、乙方如有器材變動,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1、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甲乙雙方就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上訴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終字第____號)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1、甲方確認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發生_______加工業務,該業務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義與甲方達成的加工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員工,業務過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託授權,事後乙方已出具聲明對無權代理行為拒絕追認。

2、甲方決定對該案撤回上訴,為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補償甲方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發票。

第6篇

加工xx,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簽定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1、通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裝加工合同 ·鋼筋加工合同 ·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合同

承攬方和定作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總金額(大寫)__ 佰___ 拾__ 萬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1、定作方應該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向承攬方提供定作物的樣品, 承攬方應保證所加工的定作物與雙方確認的樣品質量相符.

2、承攬方應該根據定作方提供的相關工藝單進行定作物的加工。

定作方應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內對定作物的數量、質量等相關事項進行確認驗收。如果對承攬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異議,應於收貨之日起三天內書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則視為承攬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攬方修復或者退換或者主張其他任何責任。

四、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定作物由承攬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具體包裝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承運,由承攬方代辦相關的託運手續,運費由定作方自行承擔。承攬方將定作物交付承運人後,則視為承攬方已將定作物交付於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風險由定作方承擔。

2、時間要求:交定作物期限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應該至少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到來前7天書面向對方提出,並且取得對方同意。

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以交定作物時承運人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

六、預付款要求:定作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承攬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預付款(按照定作款總額的百分之___ 計算),該預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時衝抵定作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約定付清定作款項,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權由承攬方所有。承攬方可對定作物行使留置、處分等權利。

(1)中途變更定作物產品品種、數量、設計、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承攬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果損失難以確定,則至少為____元人民幣。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應該向承攬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百分之30的違約金。

(3) 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除應該繼續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還應償付承攬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賠償承攬方因而造成的損失,

(5)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或者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者接收人的,應該 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並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違反本合同第一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數量而少交的,承攬方應照數補交,否則應償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價款總值百分之30的違約金 。

(2)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

(3) 承攬方無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則定作方有權拒收。

(4)因為承攬方原因導致定作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當中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如需提供擔保,雙方應另行簽訂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產特殊性,定作方允許承攬方在供應定作物數量上有±10%的浮動,在交付時間上有±__天的浮動。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當中,雙方來往的傳真、信函等均視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裝加工合同 ·鋼筋加工合同 ·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第7篇

定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規範由定做方委託承攬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承攬方確認之定做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 定做方和承攬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攬方委託加工承攬方目前和將來的可批量生產的產品,可批量生產之外的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3.1 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質量標準為檢驗合格的標準,經檢驗,定做方有權拒收任何低於該樣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3.2 承攬方需為每單件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如果國家或者行業標準有另行規定,以相應的標準為準,承攬方應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關的資料文件。

4.1 定做方以訂貨單形式將訂貨信息傳真或者快遞給承攬方。

4.2 承攬方收到定做方訂單在_____工作日內確認交貨期及交貨數量。在正常情況下_____天內交貨。大宗訂單,指單品訂購數量_____套以上,特殊產品,指非承攬方正常產品(正常產品指定做方對承攬方原有產品沒有改動的情況下)及新產品,雙方另行協商交貨期。

4.3 定做方指定訂貨負責人,訂單必須由該負責人簽字或蓋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則承攬方不認可該訂單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傳真給承攬方訂單經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 定做方所委託承攬方加工的產品訂單經雙方確認日起____天內,定做方首付該訂單總額的____%給承攬方作為預付款,餘下____%在定做方驗收貨物後____天內付清給承攬方。

5.2 產品包裝要求:採用承攬方的中性包裝,並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聯繫方式等,具體的包裝,以具體的訂單要求為準。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6.2 (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7.1 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7.4 由承攬方提供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發生變更的,承攬方應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認可後方可按照訂單生產。

9.1 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9.2 承攬方需提供每款新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國家和行業強制要求的報告。

9.3 每批產品,定做方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作為檢驗標準進行驗收,如不符合樣品的產品,定做方通知承攬方,承攬方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退換符合樣品標準的產品。

9.4 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9.5 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11.1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11.2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11.3 承攬方對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對承攬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承攬方負擔。

十二、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若有)

加工貿易手冊由定做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承攬方向定做方提供資料性文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定做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承攬方全數承擔。

13.1 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置於承攬方工廠展示給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攬方未經定做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印刷於承攬方自身或與承攬方有關的樣本、介紹、圖冊等宣傳品上。

13.3 未經定做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在展銷會、展覽會上展覽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將承攬方所報產品價格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13.5 承攬方同意對所有定做方口頭或書面的披露或提交給承攬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價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對承攬方有責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輕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攬方同意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採用技術措施保護存在計算機中的數據,以避免任何第三方從外部輕易地得到上述數據。

13.7 雙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均在上述義務的範圍內。

13.8 承攬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還上述的樣品和文件時,承攬方立即返還。即使定做方在這期間與承攬方有關係,但承攬方也無權保留。當根據承攬方的文件澆鑄、再製造、抽選等樣品或其複製品時承攬方同意將上述物品與原始文件一起返還給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信息,承攬方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給第三方使用,或者再為第三方加工產品時使用。

13.10 應非常小心地對待專門為生產所發送的樣品,同時不能夠讓任何第三方輕易地得到。只有當執行定單所需時才能使用照片、掃描或者其他光學記錄等。無論如何,將上述物品轉給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執行完訂單後,上述樣品應無需要求立即返還給定做方。

13.11 承攬方和其合法繼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樣品和文件或以摘錄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給他或他們時,不將此用於給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場生產製造。

13.12 在生產訂單的過程中定做方和承攬方共同研發的結果和其技術祕密應為定做方的無限制的財產,未經允許,承攬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書面聲明來約束與訂單生產有關的所有和其任何員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條款。

14.1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3 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14.5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14.7 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4.8 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14.9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10 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4.11 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4.12 承攬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當賠償定做方的所有損失,並加付合同標的額的20%的違約金。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16.2 如承攬方在規定交貨期遲延的_____日內仍然無法交付貨物,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承攬方所收定做方款項應如數退還,如_____日內不能退還,承攬方還應在確定還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對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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