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在校外實習的安全責任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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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在校外實習的安全責任書模板


大學生在校外實習的安全責任書模板

 

甲方: 負 責 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加強學生校外實習期間的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江門職業技術學院

系(以下簡稱“甲方” )受學院授權,與實習學生(以下簡稱“乙方” )達成一致並簽訂責任書如下:

1. 甲方安排 老師為乙方的實習指導教師,負責乙方的校外實習指導與安全教育。

2. 乙方參加校外實習前,應向指導老師彙報,並留下可聯繫到的通訊方式,辦理實習相關手續,在甲方的指導老師允許下,方能離開學校去實習崗位;通訊方式如變更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

3. 在校外實習期間,乙方具有學生和頂崗實習人員雙重身份,要自學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聲譽。若發生打架、鬥毆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學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 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應聽從生產實習方領導和指導老師的指導,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和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5. 乙方在校外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酗酒;注意交通安全,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無證車輛。

6.乙方要高度重視實習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要掌握必要的防盜、防搶、防騙等安全知識,不得參與、傳銷等非法活動。

7.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必須保證每星期與指導教師聯繫一次,如實彙報實習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或從事與生產實習無關的活動。

8.以上條款乙方必須全面遵守執行,甲方負責監督、檢查、落實。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乙方個人負責,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及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

9. 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生效,有效期至校外實習結束返校為止。

10.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實習指導老師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學生)

甲方代表簽字(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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