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4篇 "卓越合作:項目框架協議書"

來源:巧巧簡歷站 4.57K

本文是關於“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的簡介。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是在項目合作過程中確立合作雙方的權益、義務和合作方式的重要文件。通過簽署該協議,合作雙方能夠明確項目目標、責任分配以及合作方式,從而更好地推動項目的順利進行。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4篇

第1篇

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現授權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條款簽署本協議。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開發軟件,提供項目方案設計及項目集成、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支持和服務;甲方同意委託乙方購買設備硬件、安裝材料和備件及相關軟件使用權;設備及軟件清單見附件《設備清單及服務價格》。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成熟穩定、質量性能良好的產品,並符合附件《項目建設方案》的要求;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和服務是滿足甲方要求並且是乙方良好的技術和服務。

乙方承諾其提供的設備及相關的技術文件、軟件、服務等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和權利瑕疵,均屬於乙方所有或乙方享有合法、充分的授權,可以由乙方使用和/或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權利憑證。為了保障項目的順利和成功,所有設備及軟件廠商均由乙方指定(所有設備品牌型號及軟件廠商由乙方指定,甲方選定最終供貨單位。)。

乙方應直接或委託設備代理商為其設備提供安裝督導、諮詢、保修、升級、培訓等服務工作。

乙方承諾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確有附件《設備清單及服務價格》之外的新設備投入應用,乙方應提前2個星期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價格後再由甲方選用。

簽署框架協議後,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清單及服務價格》表,供甲方核算成本和工程量,甲方雙方共同協商並確定項目合作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等內容。

與設備採購相關的技術服務、培訓、運輸保險、到貨時間、驗收等其他條款和相關費用,由甲方及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並在具體的項目合作合同予以約定。

乙方提取設備清單報價總額20%部分(取消部分二字)作為乙方公司的管理費用、税金、項目設計諮詢集成及軟件開發費用,該部分和設備清單報價一起成為項目合作合同金額,具體項目合作合同金額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另行約定,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將按照附件《設備清單及服務價格》確定的設備單價向甲方提供設備。

《設備清單及服務價格》為乙方提供設備選型,是本協議及乙方與甲方框架協議、具體設備採購合同的談判基準價格,原則上不做變更。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則應提前3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議價結果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在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簽訂項目合作合同。

乙方提供的《設備清單及服務價格》應完全滿足甲方現有要求。如因乙方造成的設備清單漏項、少量的金額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要求的變更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雙方在根據簽訂具體項目合作合同後,所有款項支付由甲乙雙方協商付款方式,並按合同協商方式嚴格執行。

若協議雙方未能在協議約定條件內完成相關條款的執行,違約方將支付協議另一方違約金1萬元。

本協議一方(披露方)對其向本協議另一方(接收方)按照本協議所提供/披露的各類技術和商業資料、規格説明、圖紙、文件及專有技術(保密資料)享有合法所有權。

除本協議授權實施的行為外,資料接受方應將保密資料視為商業祕密予以保護,且不得將該保密資料部分地或全部地複製或向第三方披露。資料接受方可僅為本協議的目的向其確有知悉必要的僱員披露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僱員遵守本章規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接受方僅得為執行本協議下義務的目的對保密材料進行復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軟硬盤、圖紙、彩樣、照片、菲林、光盤等等)留存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素材、半成品、成品)。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的1個工作日內,接受方必須將保密材料全部返還披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接受方應當妥善保存保密材料,並對保密材料在接受方期間發生的被盜、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損失的,接受方應負責賠償。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本條對保密資料的限制不適用,當保密資料:並非資料接受方的過錯而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已通過該方的有關記錄證明是由資料接受方獨立開發的;由資料接受方從沒有違反對資料披露方的保密義務的人取得的;法律要求資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資料接受方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通知資料披露方,使其得以採取其認為必要的保護措施。

本協議保密期限自披露方將保密資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的1年內持續有效。

如接受方違反本合同關於保密的約定,接受方應賠償因此給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協議自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本協議與具體項目合作合同共同構成就 該項目進行約定並簽署協議/合同的一部分,有效期至本協議及具體採購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時止。

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的簽訂及其內容。

任何與本協議相關但未在協議中明確規定的事項將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對協議內容做出的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為協議的部分。本合同與其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衝突時,以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方與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使用信函通知的應採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協議中各方的某些義務,包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終止或有效期之後仍對協議各方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各章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建議刪除)

0 本協議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夥、代理關係。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4篇

第2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乙方佔出資總額的%。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第3篇

一、甲方是一家從事股權投資、資產併購、債務重組及受託資產管理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多方案金融中介服務的專業公司;

二、乙方系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以經營為主的公司,公司運行正常,合法合規。

三、乙方因發展需要,特委託甲方為其提供融資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全面合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充分整合甲、乙雙方擁有的資源,達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目的。

1、乙方特委託甲方對其名下資產提供融資居間服務。具體為:甲方利用自身資源優勢,根據乙方融資要求,為乙方提供合適的融資平台,供乙方篩選,促成乙方與融資平台方成功簽約,使乙方成功取得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的*款。居間成功後乙方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資產明細詳見附件。

2、乙方擬融資元(最終以實際放款金額為準)。上述“居間成功”是指:甲方順利促成乙方取得*款機構的*款。

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撤銷本協議,也不得就本協議項下事宜與任何第三方簽訂類似協議:

甲方已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乙方資產、公司運營情況、乙方獨立經營能力等進行評估;

甲方為促成乙方成功融資,與符合乙方融資要求的機構進行了實質性的洽談,並已達成合作意向;

甲方已幫助乙方尋找到合適的融資機構,該機構股東會或審委會已同意為乙方提供融資服務。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尚未開展任何工作,未開展本協議

第四條第一款項下任何工作的,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本合同,也可另行委託其他任意第三方提供融資服務。

3、甲方僅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但不對乙方與融資平台方之間的合作事宜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合作期限為,即從至時止。合作期滿,雙方另行商定。

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資產信息、合同信息、財務信息、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等資料(簡稱“保密資料”)予以保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乙雙方可僅為利於本協議順利實施之目的向其僱員或中介方披露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但同時須要求其僱員、中介機構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1、甲方必須勤勉盡責地為乙方提供服務,不得泄露乙方商業祕密。

2、乙方應積極提供甲方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決議、因本次融資所需的所有合同文本,資產權屬資料等,並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材料真實、完整、無任何隱瞞、遺漏。乙方如有隱瞞、欺騙等行為,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應遵守,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2、出現本協議第四條(特別約定)約定情形的,本協議即不可撤銷,乙方必須履行。如乙方確有正當理由,經甲方同意後,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自行承擔評估費用、融資成本、因本次融資所產生的費用等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

3、乙方須保證及時提供甲方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的材料存在遺漏、錯誤等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適用補充協議的約定。

3、本協議為不可撤銷之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即生效。

4、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4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合作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形成長期穩定的供貨、採購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形成合作關係。

1、信息共享:合作雙方進行原材料信息共享,不定期進行原材料價格等信息的溝通、交流。

2、供、需合作:雙方形成戰略供貨採購關係,以最優惠的價格、最優的服務形成長期、穩定、信任的供應合作關係。

1、按照雙方約定,甲方應及時把有關原材料採購信息提供給乙方。

2、甲方在詢價及實際採購時,優先選用乙方的產品,優先與乙方進行供貨結算與支付。

3、乙方應及時把有關原材料價格等信息提供給甲方,定期與甲方進行交流、溝通。

1、甲方向乙方訂貨方式只有購銷合同一種方式,對於這一種以外的訂貨(如口頭通知、郵件等)甲方將不予認可。

2、本約定為甲、乙雙方合作的原則約定,具體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品牌、數量、時間、交貨地點以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3、在協議期內,甲方預計採購乙方原材料的總數約為噸,甲乙雙方本着戰略合作精神,力求月度均衡購銷。

根據原材料市場實際情況定價,如甲方發現乙方供貨結算價格高於乙方同檔次競爭對手的價格,甲方有權要求重新結算。

關於原材料價格調整,乙方應該提前主動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價後,與乙方協商調整供貨價格,協商後的供貨按雙方協商的新價格結算。

(1)乙方保證按採購合同要求供給甲方的所有原材料都是質優合格產品,符合中國國家最新規範並執行的相關質量安全的技術標準。

(2)本協議中關於供貨質量的約定,未盡事宜見雙方簽訂的`採購合同。

原材料到貨後,甲乙雙方核對交貨數量且無誤後,乙方必須於貨到當月開具發票。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內容如果與訂貨時簽訂的採購合同有關條款相沖突,按實際訂貨時合同的為準。

3、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