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財產無子女離婚協議書4篇 “和平無財無子離婚:雙方協議”
無財產無子女離婚協議書是指在夫妻離婚時,雙方無任何財產和子女糾紛所簽訂的協議書。本協議書一般包括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協議和對子女的監護、撫養等協議。本文介紹無財產無子女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和注意事項。
第1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
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1.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
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 。
任何一方不按本份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本份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如本份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現因雙方性格嚴重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需要撫養的未成年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第三條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因生活困難,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3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產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濟幫助金 元給 。上述應支付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支付款項義務,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4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財產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因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 。上述應支付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