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協議書範文2篇 完美轉讓,房屋協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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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了一份房屋轉讓協議書範文,包括協議的主要內容和格式要求,希望能為需要進行房屋轉讓的各方提供實用的參考和指導。

房屋轉讓協議書範文2篇 完美轉讓,房屋協議模板

第1篇

為加大抵債資產處置變現力度,甲乙雙方就抵債房屋轉讓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甲方依法取得原屬所有的位於xx縣的房屋一處,共層每層間,共計間。

二、為儘快處置變現抵債資產,甲方將上述抵債房屋轉讓給乙方。

三、轉讓財產的範圍,以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所列財產為準。

五、轉讓價款,乙方在年月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轉讓價款後,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繳納價款後5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轉讓房屋時,應同時向乙方交付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和甲方獲得的抵債房屋的產權登記證件及附屬資料。

八、轉讓房屋由乙方負責辦理過户手續,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業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均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辦理轉讓房屋過户手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債房屋產權發生糾紛致使乙方無法辦理過户手續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超過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應按照未支付價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甲方超過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應按照收取價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xx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轉讓協議書範文2篇 完美轉讓,房屋協議模板 第2張

第2篇

一、買方自願認購賣方位於 區 路 大廈/花園 苑/棟 室,户型為 房 廳 衞,建築面積為 Μ2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房地產證》號 或《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現售)號 。

二、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議定,該物業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以下貨幣名稱略)。該物業原購房合同總價為(小寫) 元整。

三、有關該物業產權交易前的糾葛、樓宇按揭或房產抵押、債權債務等未盡事宜,賣方必須在交易前妥善處理完畢;該物業交易後,如仍存在交易前未盡事宜或相關法律責任和糾紛,由賣方承擔,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簽署本協議時,買方即向賣方支付購房定金(大寫) 元整;賣方需將該物業之房產證原件交中介方。

□簽署本協議時,中介方代賣方收取買方購房定金(大寫) 元整;

賣方在 工作日內公證委託中介方經辦人為該物業轉讓手續賣方全權代理人後,或賣方在 工作日內將銀行按揭手續和與該物業有關的債權債務等清算完畢、房產證交中介方後,中介方在將定金轉付賣方。

1)買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向中介方支付購房款(大寫) 元整;

2)中介方取得賣方《房產證》,並且買方交清購房款後,在 個工作日內,中介方協助買賣雙方簽署《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3)當產權轉移完畢並領取到新產權證後,中介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購房餘款款轉付給賣方。

購房餘款為:□中介方沒代理賣方贖樓,購房餘款為(大寫) 元整。

□買賣雙方同意中介方用購房款歸還賣方在銀行的按揭(貸款)餘款,中介方代理賣方贖樓後,購房餘款為購房款減去中介方代賣方歸還的銀行按揭(貸款)餘款;

1)買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購房首期款(大寫) 元整(注:此為大概數目,準確的數需等銀行承諾答覆後多退少補)存入指定銀行或中介方指定的帳户;並在中介方的協助下前往銀行、律師樓等地簽署有關按揭的文件,依時交納由按揭而產生的律師費、保險費、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等,買方不得藉故推託,否則視為違約;

2)中介方取得賣方《房產證》,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後,在 個工作日內,中介方協助買賣雙方簽署《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房屋轉讓協議書(物業為中介)提要:買賣雙方同意中介方用購房款歸還賣方在銀行的按揭(貸款)餘款,中介方代理賣方贖樓後,購房餘款為購房款減去中介方代賣方歸還的銀行按揭(貸款)餘款

3)當 後,購房首期款即轉付給賣方;銀行承諾貸款的金額由銀行直接支付給賣方。

3、買方須按時向賣方交付購房款項,如超過 日未向賣方交付購房款或未將首期購房款全額存入指定帳户時,則視為違約行為,賣方有權沒收期購房定金,原數退還買方已付部分購房款,即終止本協議。

五、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買賣雙方議定:房地產交易的 等費用由 方承擔;房地產交易的 等費用由 方承擔。

六、賣方將房屋移交給買方前,所有該物業之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和 等均賣方負責清算,賣方並協助買方辦理該幾項的過户手續,相關轉名費用由買方支付。

七、買賣雙方議定: 年 月 日前,賣方將該物業移交買方使用。

八、該物業是以現狀售予買方,而買方曾被邀檢查或已授權代表代為檢查該物業,故買方不得藉此拒絕交易。

九、當買賣雙方簽訂《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方向本公司支付相當於交易總額之1.5%的佣金,計(大寫) 元;賣方向本公司支付相當於交易總額之1.5%的佣金,計(大寫) 元。

十、本協議簽署後,買賣雙方須依照本協議之條款與時間進行交易 。如屬買方違約,則賣方不予退還買方購房定金;如屬賣方違約,賣方則應雙倍賠還買方購房定金,退還買方所付其它款項(不另計利息);本公司中介服務佣金由違約方承擔。

十一、買賣雙方的通訊聯絡以本協議所載明的電話、地址等為準,買賣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的上述電話、地址等的真實性。若中介方按上述電話、地址等聯絡不到買賣雙方某一方時,則此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全部責任。

十二、於本協議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協議不相符的以本協議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及本公司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經三方簽字並加蓋中介方公章後即生效。

十四、本協議產生爭議,三方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武漢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該委員會之裁決結果對三方均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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