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張維平至少拐賣幼童11名,終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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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張維平至少拐賣幼童11名,終審死刑

 死刑!2021年12月10日,廣東高院維持了對張維平的一審刑事判決。

張維平是牽涉“梅姨”的拐賣兒童系列案主犯,曾先後三次因拐賣兒童被判刑,交待拐賣兒童共14人,其中經司法機關核實的案件11宗、被拐兒童11人。

15年前被張維平拐賣的孩子,大多是一兩歲的男童。張維平通過“梅姨”介紹,將孩子拐賣到廣東河源等地。2017年,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廣州、惠州、東莞等地警方,成立張維平拐賣兒童系列案專案組。張維平、周容平等5名嫌犯落網後,廣州中院、廣東高院先後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法槌落下,被告人張維平面臨最嚴厲的刑罰。“沒辦法的事,誰也救不了他。”張維平的父親告訴記者,兒子是個“屢教不改”的人;張的母親也説,兒子“偷娃賣”乾的是“缺德事”。兩位老人現在頭疼的,是如何教育撫養張維平的16歲兒子——學習成績差,性格孤僻叛逆。

1971年出生的張維平是貴州遵義綏陽縣人。童年和少年時期的他,在村民眼裏是個會幫家裏幹農活的放牛娃;國中輟學後,他南下廣東務工。走出大山的他,如何從一名普通打工仔變成臭名昭著的“人販子”?

打工仔:大山的放牛娃去了大都市,娶廣州姑娘為妻

從綏陽縣城坐兩個小時中巴車到一個叫黃楊的小鎮,然後沿着蜿蜒的山間公路步行約4公里,便可到達清溪村——張維平的老家。

清溪村是一個3400多人的行政村,村民們的房子零散地建在山坡上。這裏曾是省級貧困村,成年勞動力大多外出務工。“脱貧之前,我們生活水平就是在國家低保線上徘徊。”清溪村委會主任尹際告訴記者,現在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年七千多元。

張維平的父母住在村口一棟一層的舊磚房——這是他們二兒子的房子,以前住的瓦房屋頂塌垮,早無法住人了。這對老夫婦有三兒一女,女兒嫁到外地,大兒子是國小教師,二兒子在遵義務工,小兒子張維平在廣東“坐牢”。目前兩老和讀九年級的孫子——張維平的兒子一起生活。

4月26日記者記者來這裏採訪時,張維平的母親吳正慧剛剛割了一竹簍的豬草回來。“現在背豬草都背不動了。”79歲的她歎道。家裏每年養兩頭豬,年終“出欄”的幾千元收入是兩位老人全年的主要積蓄。山坡邊的玉米地和蔬菜地,屬於張維平父親張孝榮堅守的“戰場”。這位年輕時當過兵的老人,因手臂骨折成為四級殘疾人,為了生活仍堅持幹農活。

50年前,張維平出生在這個山村。出生的第三天,他的文盲母親給他取了個名字——“桃平”(音)。“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吳正慧説,兒子在張家是“維”字輩,所以後來叫“張維平”。

在父親張孝榮的記憶中,“老四”張維平小時候很聽話,六七歲就開始幫家裏放牛。後來在村裏的學校讀書,張維平會利用課餘時間幹農活,放學後經常去放牛、割豬䓍。

村民劉永寬當年做國小代課老師時,曾經教過張維平。在他印象中,張維平瘦瘦的,學習成績不大好,但表現比較活躍。

八年級的時候,張維平輟學了。19歲時,張維平和村裏許多年輕人一樣,懷揣夢想走出大山,去了一千公里外的南方沿海城市。對於這些來自農村的年輕人來説,也許打工是一條比讀書更現實的出路。

在東莞的厚街鎮,張維平進了一家鞋廠打工,五年後他去了廣州增城的一家化纖廠。張孝榮記得,張維平在廣東打工的那些年,一共給家裏寄過1500元。“開始幾年他過年會回家,後來就回得少了。”張維平的堂嬸李正學回憶,張維平回村都穿得不錯,見到人會笑着打招呼,“他的嘴巴子能説,口才比他大哥還好”。

做母親的吳正慧則關心兒子的婚姻大事。在她印象裏,張維平的第一個女朋友是位湖南姑娘,兩人打工認識的,張維平帶她回過兩次老家。“姑娘嘴巴甜,會叫我們爸爸媽媽。”吳正慧説,那個湖南姑娘為張維平生了一個兒子,可惜孩子出生幾個月就夭折了,後來兩人分了手。

大概在2004年,33歲的張維平在廣州增城認識了一位姓宋的本地女孩,姑娘比他小8歲,兩人戀愛並同居了。吳正慧説,當時因為正值農忙季節,她和老伴都沒去廣州參加兒子婚禮,後來孫子出生時她才去廣州呆過幾天。

吳老太太皺着眉頭説,那位南方城市裏的兒媳婦,從來沒有隨兒子來過清溪村,她與張維平相處多年後分手,然後改嫁了。

鮮為人知的是,張維平結婚之前,至少與兩名失足女性有過交往。這兩段隱祕戀情,也將他與“拐賣兒童”聯繫起來。

“人販子”:曾夥同失足女作案,三次因拐賣兒童被抓

結婚前的很長一段時間,張維平沒去廠裏上班——或許是厭倦了流水線式的勞作。他幾乎整日遊手好閒,實在沒錢了,就騎摩托車出去轉悠,搭載客人收些車費。

不知從何時起,張維平染上了賭博,經常去一些場所玩“老虎機”。他的日子過得渾渾噩噩,有時會去嫖娼。據他後來交待,2003年,他在增城荔城街的湯屋村認識了一位四川籍失足女性,兩人交往頻繁,“我稱呼她‘小妹’……我感覺跟她已經產生了感情”。

張維平稱,交往約一年後,“小妹”先後抱過兩個一兩歲的男孩交給他,讓他“幫忙”去聯繫了買家。

其實,在認識“小妹”之前,張維平還與一位姓陳的失足女性交往,並幫她拐賣了一名男童。正是因為此案,張維平第一次被判了刑。

那宗案件發生在1998年,案發地點是東莞市石碣鎮。

當年8月14日,石碣鎮務工人員陳德某的7個月大的兒子被綁架。判決書顯示,被拐的孩子轉移到廣州增城後,四川人陳英找在增城務工的張維平“幫忙”。

“當年她20多歲,在石灘鎮做小姐。”張維平交待,那時他與陳英關係密切,兩人曾經同居,“她跟我相處過一段時間,那段時間她就住在我化纖廠的宿舍裏。”

陳英抱着拐來的孩子找到張維平後,張維平通過老鄉聯繫了一位姓謝的買家,將男嬰以9500元的價格賣給了對方。張維平稱,事後陳英僅給了他500元“介紹費”。

案發三個月後,張維平等人被警方抓獲。1999年7月東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對張維平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00元。

事實上,該案並非張維平第一次拐賣兒童,當年他隱瞞了更早的一宗案件。在司法機關後來查實的犯罪事實中,張維平第一次拐賣兒童是在1997年——案發12年後被警方偵破。

1997年8月6日,在東莞市高埗鎮北聯村的建築工地上,工人鍾玉海八個月大的兒子失蹤了。當時拐走孩子的,正是26歲的張維平。

據刑事判決書記載,張維平當年拐走鍾玉海兒子後,帶至增城市新塘鎮,通過老家黃楊鎮的老鄉胡治乾聯繫到買家,非法獲利1萬元。 案發12年後的2009年底,張維平被警方抓獲。第二年,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對他判刑七年並處罰金4000元。

張維平被押到廣東英德監獄服刑,這是他的“三進宮”——除了第一次因拐賣兒童被判刑六年,他還在2007年因盜竊摩托車(未遂)被判刑十個月。

2015年8月張維平出獄後,曾去增城找他熟識的那位“小妹”借錢,未能如願。此後,他便回了貴州遵義市,湊錢經營一家麻將館,但生意並不好。幾個月後,他去了省會貴陽市,在那裏幹起了他以前做過的老本行——騎摩托車拉客。他的兒子也轉學到貴陽一所國小讀四年級。

“我聽説他為了省錢,帶着兒子租了一間地下室。”張維平的母親吳正慧説。

大概是2016年三、四月份的一天,幾名警察帶着張維平的11歲兒子來到綏陽縣清溪村的吳正慧家。吳正慧夫婦這才知道,兒子又被警察抓了。撫養未成年孫子的重擔,從此壓在兩位老人肩上。

張維平是在貴陽市雲巖區被警察抓走的,時間是2016年3月11日。一週之前,他的同村老鄉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等人被警察抓獲。他們均被押至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

張維平和他的4名老鄉被抓後,發生在11年前的拐賣兒童案終於浮出水面。作為這一系列案件的主犯,張維平在三年時間內,至少拐賣了9名兒童。

這是張維平的“四進宮”——其中三次是因為拐賣兒童。

死刑犯:作案前成為“鄰居”,交待拐賣兒童14人

張維平2016年3月被警方帶走,是因為牽涉同村周容平等人的案件。

原來,2005年1月4日,在廣州增城務工的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四人聯手,衝進出租屋捆綁控制一位婦女,將其1歲兒子申聰強行抱走。此後,周容平將孩子交給其表弟張維平去交易,共非法獲利13000元。

此事過去11年,周容平等人以為平安無事了。在此期間,周容平、陳壽碧夫婦和楊朝平在貴州老家合夥做起了鋼筋生意,楊朝平還當了兩年村委會主任,“80後”劉正洪買小車掛靠出租公司“生錢”。這幾個人都成了清溪村的“能人”。

兒子申聰失蹤後,河南人申軍良從此踏上尋子和控告之路。警方通過偵查和網上追逃,終於在2016年3月將周容平、張維平等5人抓獲。

落網後張維平交待,除了申聰,他還拐賣了11個孩子。加上他此前兩次判刑涉及的2宗案件,他一共交待涉拐案件14宗、拐賣兒童14人。

張維平交待的上述案件中,有3宗因證據缺失等原因無法核實,包括他交待的與“小妹”一起實施的2宗拐賣兒童案,由於無法查實“小妹”身份而未能偵破。最後法院認定張維平在2003年至2005年作案9宗,加上1997年和1998年作案的那2宗,張維平共涉案11宗,拐賣兒童11人。

張維平作案期間的活動軌跡,主要集中在廣州、東莞和惠州三地。他拐來的男童大多通過“梅姨”牽線,交易到河源市紫金縣、梅州市五華縣等地。

2003年至2005年是張維平作案的高發期。那時的他30多歲,皮膚較黑,身材有些瘦削,身高一米六五出頭。他聽得懂粵語,一般説普通話,也會説一些四川話——他打工時認識不少四川籍工友。有時為了掩蓋身份,他便自稱四川人。

作案前,張維平經常到工廠附近的出租屋“閒逛”,他的目標是年幼男童。“我當年有賭博的習慣,”張維平後來交待,“拐走小孩,就是為了將小孩賣掉換錢花。”

受重男輕女封建觀念的影響,一些農村地區出現“收養”男童現象。“市場”需求和利益驅動之下,有不法分子鋌而走險拐賣兒童。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我國公安機關陸續開展“打拐”專項行動,但拐賣兒童現象在一些地方仍屢禁不止。

有拐賣兒童“經驗”的張維平,時常在廠區附近尋找下手目標。外來務工人員結婚生子後,一般不在工廠宿舍居住,而是租住在廠區附近的廉價民房。白天,打工的男人去工廠或建築工地上班,孩子母親或老人在出租屋帶小孩、做家務。

張維平通過“踩點”鎖定目標後,一般不急於動手。他會先電話聯繫上“梅姨”,由她尋找買家;然後他以找工作、租房為名,成為目標男童家的鄰居,就租住在小孩家旁邊、對面或樓上樓下。平常他會有事無事地與男童家人套近乎。他喜歡自稱“小王”,説自己是四川人或廣西人,讓那些從外地來粵的打工人叫他“老鄉”就行。

“他平時見人就打招呼,好像自己家裏人一樣熟悉。”被拐兒童鍾彬的母親謝水英記得,當年租住在她家附近的張維平“很喜歡小孩”,經常給孩子買零食吃,比如包子、甜筒、糖果。

“我跟孩子混熟,就是為了以後抱走他的時候不哭不鬧。”張維平供稱。

2004年12月31日中午,在徵得謝水英的同意後,張維平抱着1歲多的鐘彬去外面“買糖吃”,便再也沒有回來。

另外三名被拐兒童劉鵬、歐陽佳豪、李成青,被張維平拐走的情形也與鍾彬類似。

 2003年10月7日,在惠州市博羅縣一出租屋,59歲的付仁會抱着外孫劉鵬在屋內“磨油巴”,租住在隔壁的“老鄉”過來幫忙,結果抱着1歲的劉鵬不知去向;2005年5月26日,歐陽春玉在廣州增城的出租屋內做家務,5分鐘後從廚房出來,發現此前在門口玩耍的2歲兒子歐陽佳豪不見了——後來才知被隔壁“四川人”抱走了;2005年8月7日,歐陽豔娟在出租屋內帶1歲的兒子李成青,丈夫的工友“小王”過來,説抱孩子出去“買包子吃”,從此不見蹤影……

案發至今已逾15年,包括李成青、鍾彬在內的上述4名被拐兒童,至今仍未找到。2019年11月以來,廣州增城警方通過DNA比對等“智慧新警務”技術,陸續找回被張維平拐賣的另外5名兒童。

2018年12月,廣州市中級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對張維平判處死刑。兩年後,廣東省高級法院維持了對張維平的死刑判決。

“反面教材”:看尋親電視流淚,落網一年後供出“梅姨”

張維平被判死刑,作為被拐兒童母親的歐陽豔娟感到欣慰,但她又有些憂慮:如果張維平死了,那他的中間人“梅姨”,以及通過“梅姨”交易的孩子,會不會更難找到?

15年前認識張維平時,歐陽豔娟夫婦真心幫過他,沒想到“農夫和蛇”的故事在身邊發生。

那是2005年7月,湖南人歐陽豔娟和丈夫李樹全在廣東務工,租住在惠州市博羅縣。有一天,一個自稱四川人的男子“小王”來串門。

“他説他家裏窮,出來找工作。”李樹全當時同情“小王”,看他腳有些受傷,便帶他去診所,自己掏錢讓他治傷,還讓他在家裏吃住了一星期;“小王”説找不到工作,李樹全便幫他在工地上找事做,讓他成了自己的工友;“小王”説沒錢租房子,李樹全讓他與自己出租屋對面的工友一起住。

沒過多久,“小王”帶着李樹全的1歲兒子出去“買包子吃”,再也沒有回來。直到11年之後,李樹全夫婦才知道,當年抱走孩子的“小王”不姓王,真名叫張維平。

2017年11月2日一審開庭時,坐在法庭旁聽席的李樹全站起來,憤怒地質問張維平:“我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做出這種事來?”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張維平低着頭,一句話也沒説出來。

當天在法庭上,廣州市檢察院一位女公訴人以及原告人申軍良,先後陳述了張維平拐賣兒童帶來的傷害。申軍良哽咽着堅持讀完發言稿——他的妻子於曉莉沒來法庭,兒子被拐後,她患了精神分裂症。每個被害人家庭都因孩子被拐受到沉重打擊。被拐兒童楊佳鑫的父親楊江,在廣東尋子三年無果後,返回四川途中在火車廁所裏跳窗自殺身亡。

那天臨近庭審結束時,張維平突然説:“希望法院從重判決,判我死刑,立即執行,也算對被害人家屬有個交待。”法官問他:“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悔罪的?”“就今天。”他説。

“四進宮”的張維平,習慣了警察和法官的審訊,卻無法面對被拐孩子父母們的眼神。

2016年3月落網後,張維平起初否認自己犯罪。經過多輪審訊,他才供認拐賣兒童的事實,但對一些重要細節和涉案人仍有意隱瞞。直到一年後的2017年3月,經多名被害人家屬指認和相關證據佐證後,張維平才交待了更多犯罪事實,並供出這一系列拐賣兒童案的重要人物——“梅姨”。

據其交待,2003年至2005年他拐賣的9名兒童,都是通過“梅姨”完成交易。每次他會從12000元左右的非法所得中拿出1000元,作為“介紹費”付給“梅姨”。

廣州警方曾根據張維平的描述,繪出“梅姨”的模擬畫像並在網上公佈。“‘梅姨’是真實存在的,”張維平在廣東高院二審時説,“但是之前對‘梅姨’的畫像,都不大像。”目前,“梅姨”尚未歸案。

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張維平喜歡看倪萍主持的央視尋親節目《等着我》。“每次看這個節目我都流眼淚,尤其是親人團聚的場面。”他後來告訴警察,“我看了那個節目後,也想了很多……”

對於自己的結局,張維平顯然做好了心理準備。一審開庭時,他請求法院判處死刑;二審時他説,服從一審的死刑判決。

張維平“偷娃賣”和判死刑的消息,如今在他的家鄉——貴州北邊的清溪村,幾乎人人皆知。他的八旬父親今年5月中旬致電記者説,希望張維平“最好別死”,“他的兒子,我們兩個老人怎麼養?”

採訪中,清溪村的村主任尹際告訴記者,民政部門已將張維平的兒子納入低保,每月會發給他四百多元生活保障金。這位村幹部還説,張維平已經成了村裏法制教育的“反面教材”,“我們要提醒村民,無論在村裏還是去外面,都不能做違法的壞事”。

從西部大山到沿海都市,從打工仔、“人販子”到如今的死刑犯,50歲的張維平走至人生末路。“反面教材”,或是他一生貢獻的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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