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報告範文3篇 “探究實習經歷:一份優秀學生實習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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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實習報告是在校生在完成實習任務後完成的一份評估性文獻,旨在對學生在崗位上所學、所練習到的技能、所感受到的困難和收穫進行總結歸納。此類報告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出學生的實習能力和職業素養,是幫助學生擇業、走向社會的必備經驗。以下為學生實習報告的範文供讀者參考。

學生實習報告範文3篇 “探究實習經歷:一份優秀學生實習報告範文”

第1篇

在參觀實習結束之後我們緊接着迎來了為期兩週的車工實習,大家對這一日的到來早已期盼很久!由於我們在大一已經經歷了一次金工實習,所以對車牀及其操作有一定的瞭解。同學們在此次實習中都表現的十分積極!

進入車間之前首先進行的就是安全教育,老師特備叮囑實習期間要穿工作服,女生戴工作帽,並將長髮挽入帽內。工作時必須精力集中,不準擅自離開機牀。工件和車刀需裝夾牢固,以免工件和車刀飛出傷人。工件旋轉時,不準測量工件。工件安裝好後,三爪扳手必須隨手取下,以免不注意開動車牀,扳手飛出傷人。上班不準串崗,堅持各自工作崗位。

這次的實訓以教師佈置任務,學生成小組完成任務的模式來完成。我們的實習要求是加工一件手柄,一個階梯圓柱體和磨好一把外圓刀。加工手柄與磨刀相對比較簡單,被安排在第一週來完成。我們採用同時進行的方式,即在每個小組中一部分人加工手柄的同時,一部分人去磨刀。首先老師細心給我們講解相關的專業知識,然後進行示範操作。

對刀具的要求是:前刀面與基面成1到3度的夾角,後刀面與切削平面成6到8度的夾角,副後刀面與正交平面成6到8度的夾角,主切削刃與刀柄成1到3度的夾角。磨刀前首先矯正砂輪,使砂輪的切削刃在一個平面。磨刀時先磨後刀面,首先讓後刀面的下部與砂輪接觸,然後中部最後上部,當主切削刃與砂輪之間成暗紅色的火花時,後刀面基本磨好。磨刀期間手要及時調整角度,確保6到8度。其餘幾個面的磨削方法與此基本相同。俗話説的好:説着容易,做着難!磨好一把刀絕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大量練習的同時,要認真思考與分析,並且要經常與同學交流,積極請教老師。

有老師的細心講解在加之我們的金工實習基礎,車手柄相對而言最簡單了,但是仍有許多問題不容忽略。比如加工棒料時,棒料不得太長,一般以不超出主軸孔後端300毫米為宜。裝夾好工件後要將卡盤扳手取下,否則當車牀開始工作後造成的傷害將不可估計!車刀安裝不宜伸出過長,一般切削刀19毫米左右,硬質合金刀為其寬度的1.5倍左右,車刀墊片要平整,車刀要加緊。而且刀尖高度要與卡盤中心高度一致。有些刀具安裝時還需有一定角度,不能與棒料垂直。走刀時一定要身心合一,集中精力。手感很重要,同時也要調整好車速,利用好大中小託板。走刀時不可以倒車,工作中也不準用反車的方法來制動主軸迴轉。

學生實習報告範文3篇 “探究實習經歷:一份優秀學生實習報告範文” 第2張

第2篇

翻開人生的扉頁,實習生活絕對是短暫而精彩的一筆,它如劃過夜空的流星,如瞬間綻放的曇花,這剎那間的美麗卻成為我記憶中的永恆,它將是我寶貴的精神財富,永遠珍藏於心間,細細品嚐,久久地回味。

時間的腳步輕輕悄悄地走到今天,不知不覺已是實習的最後一週。駐足於這一點,方覺時間易逝,更能體會“光陰似箭,日月如梭”的真正內涵。於是也更加珍惜與他們這羣活潑可愛的孩子們共處的最後一星期。

實習對於我來説是異常辛苦的,用“累”、“苦”、“酸”、“痛”等諸如此類的詞都不為過。或許正是有了這些生理功能的痠痛反應才更好地説明了實習有效。這是指導老師對我的信任,才放心把手頭的工作,手頭的課程移交給我,她在一旁指導。她既是我的教學指導老師也是班主任指導,雙重身份集於一身,這樣交流起來更方便,快捷。指導老師給我製造了許多機會,讓我嘗試不同文體的教學及各種班主任工作,內容包括作文批改與評講、監考、改卷、評卷,練習課、讀報課、晚自修、班會課、早操,確定貧困生人選、感化後進生、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等。

由於上的課比較多(有三十節課左右),班主任工作也比較忙,每天都覺得是在匆匆中度過的。早上起來胡亂吃點東西踩着自行車趕去學校,中午回家忙完家裏活後不是該作文就是備課。由於所帶兩個班的學生已形成了創作投稿的風氣,不少學生都會找老師幫忙修改,這是一項不輕鬆的工作。為了鼓勵他們,激發他們的寫作興趣,盡力幫助他們,給他們意見,幫他們修改,一遍兩遍直至整體感覺不錯為止。俗話説,兩週能夠養成一個習慣。在實習的這幾周裏,我養成了不午休的習慣,就忙着給學生修改作文。有的學生是急性子,上午拿來,下午希望老師改好,然後再結合老師的意見自行修改,這種精神值得表揚,但有時催的太急,我總覺得修改得不夠細緻,過於粗糙。午休沒了,晚上也得用上,經常備課到深夜,由於每天都有語文課,連續幾課時就得熬上好幾個晚上。現在知道為什麼“每當我走過老師的窗前時你的房間總亮着燈,總看見您伏案備課的身影”了。直至現在才能體會老師的艱辛與偉大,認真備課就是為了能上好每一堂課,為了傳授更多的知識給學生。

精神的疲憊是身體上所承受的痛苦,我們知道,痛苦與快樂是相生相成的,痛苦的背面是快樂,越過痛苦就能收穫快樂。學生快樂所以我快樂,這是我實習的信條。每堂課上,看到學生稚氣可愛的臉上綻開愜意的笑容,我覺得累也值得!聽到學生們恭恭敬敬地道一聲“老師好”,我覺得苦也應該!這時什麼“酸”“痛”早就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我就是在這樣緊張,快節奏的實習生活中充實着,快樂着。這種苦中有樂的實習生活其實是一種享受。所以在最後一星期裏,我要繼續與他們為伍,共同學習,共同進步,共同分享這美好的每一分一秒。希望這份美好都能留在我們彼此的記憶裏,永不褪色。

實習是忙碌的、緊張的、充實的,它帶給我知識、能力與為人處世的道理,是一堂生動有趣的人生大課。它首先讓我明白了“能力與身高不成正比”。

造成我實習前忐忑的原因之一就是身高。個頭不高常常困擾着我。10月5日報到的第一天,走在實習學校的校道上,望着個頭高我一截的他們,心裏平添了幾絲悲傷。

踏入高一年級語文辦公室,我恭敬地打聽指導老師,正當我用目光四處搜尋時,一位嬌小可仁的女教師端着一杯熱茶過來,“小妹,請喝茶。”原來她就是我的指導老師——巫老師。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令我驚訝的不僅是她的性別,還有她的年齡與個頭。在教務處主任辦公室,一聽“巫”老師,直覺告訴我是位男性。頓時心裏覺得挺彆扭。現在一看是如此年輕的女性,心想交流起來肯定比較順暢。再看老師個頭也不高,心裏也找到一個平衡點,有了些許的信心。

班長是我接觸到的第一位學生,她是一名女生,將近一米七的個頭當我未見其人之時,早已耳聞指導老師的介紹,她在珠江三角地區讀書多年,思想、待人處世方面較有經驗。一看其人,心裏有無形的壓力,她不僅個高,更讓人心慌的是她那懷疑的目光。

緊接着就是巫老師的課,趁熱打鐵,馬上去聽課。原以為知識來報個到,8號才正式實習,在穿着方面比學生還學生,當站在講台上做自我介紹時,台下62雙(共63位學生,一位同學請假三天)好奇的眼睛向我投來懷疑的目光,我的心跳得厲害,台上的一秒鐘是如此的漫長。自我介紹是在我毫無準備的狀態下進行的,現在回想起來手心還會冒汗呢。

這節課讓我更加信服了一點“能力與身高不成正比”,偉大的總設計師。

第3篇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師就鼓勵我們深入實際,走進公檢法部門,設身處地的去感受——也許那就是以後與我們為伴的地方。

我的家鄉,一個美麗的城市。在城區的最高處,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樓,那就是代表着全縣80多萬人民的權利、真正維護人民利益的公檢法辦公大樓。因為地勢高,遠遠就能看到。對於外界人來説,它們就像是三座城堡,總是那麼的神祕,而又是那麼使人尊敬,對於我,卻又多了一份嚮往……

7月5日,我真是來到人民檢察院學習。來到這嚮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門口,一股神祕感迎面襲來,我有些興奮了。走進大廳,“公生明廉生威”六個鎦金大字映入眼簾,來來往往的工作人員都穿着制服,胸戴國徽,我這個一身便裝的倒真有點兒格格不入了。這樣,興奮之餘的我又增添了幾分緊張。

我被安排到了公訴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長,一個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鑠,而且總是面帶微笑,我親切的稱他“孟大爺”。孟科長簡單詢問之後就向我介紹了供公訴科的全體成員,他們每個人都很親切,並不是我想象中的“眉頭緊鎖,一臉的嚴肅”。很快,我融入了這個“特殊的集體”。

由於大二才學,我對刑事訴訟法瞭解的並不多。孟科長送給我一本《法律法規選編》,讓我先對刑訴有初步的瞭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刑訴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九十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盡進行預案,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偵查的主要內容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鑑定;通緝等。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起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檢察院公訴科收到起訴意見書後,要對“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刑訴法第137條)等作進一步調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訴法第141條)。

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刑訴法第150條)人民法院對案件判決和裁定後,要將判決返回檢察院進行審查。判決和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並且“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如果發生有違法的情況,應當通知執行機關糾正。”。

通過學習,我對檢察院的任務和作用有了初步的瞭解。檢察院主要是起一個檢察監督的作用,是保證整個案件的全過程真實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要移交檢察院,檢察院需要對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調查,經確認無疑後才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下達後還需檢查員審查,若有異議,檢查員有權提出抗訴。以上這些都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完成,也就是説,公訴部門是連接公安機關與法院的重要紐帶。並且在執行刑罰的活動中還需人民檢察院實行監督。

瞭解了這些基本情況後,孟科長便幫着我熟悉他們的具體工作內容。幾乎每天都有從公安機關送來的新案子、法庭下達的“出庭通知書”和“刑事判決書”;被害方前來詢問案情;整理裝訂案卷……公訴科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們總還是抽出一點時間給我介紹講解,並讓我親身體驗。在他們的精心指導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況,我很是喜歡這些工作,既鍛鍊了自己又增長了知識。其中讓我經歷最深的則是法院和看守所。

經過在檢察院幾天的學習後,我便跟隨他們去法院開庭。從沒去過法院的我滿腦子都是它的莊嚴與神祕。那天第一次跨進法院的大門還真有些緊張。大門很寬,由兩個巨大的大理石獅子守護着,張着大口,從它們身邊經過,似乎能聽見那響徹天地的吼聲,它們保護着人民的權利,象徵着法院的威嚴,更震懾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進主樓,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個巨大的銅製天平鑲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時的我又緊張轉為激動,又由激動變為興奮,我很慶幸自己是個學法之人,能夠有機會來到這神聖的地方,身臨其境的區感受……

經常跟着他們去法院開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審判庭(以下簡稱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審判長、兩名審判員(或一名審判員,一名人民陪審員)、檢察院公訴方和被告方組成。公訴方一般有兩名公訴人員,其中一人負責記錄。開庭後,首先由審判長核實被告人身份,宣佈法庭組成人員,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權利和義務等;其次是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向法庭停工證據;第三步是法庭辯論。由公訴方與被告人就本案有疑問的地方進行討論;最後由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案件不能當庭宣判,因此判決書幾天後才能下達。

真正走進法庭,親眼目睹許多案件,卻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鮮為人知的一面,竟也讓人感動……

記得一個不過25歲的男青年因多次盜竊、搶奪、搶劫被捕。開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聽席上,很是安靜,但仍掩飾不住臉上的緊張,不時地抬頭張望。當男青年被法警帶上法庭是,他們騰地站起來,母親緊緊地抓住父親的手,而那老父親早已全身顫抖,小夥子抬頭看了看年邁的父母又馬上低下頭,轉身過去。審判過程中,小夥子態度很好,閉庭後法官告訴他他家裏已經賠償了7萬元,還需3萬元,小夥子聽到這愣了一下,突然回過頭説:“媽!您哪來的錢?!”母親哽咽着:“想辦法湊唄,你媳婦把戒指都賣了……”小夥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對法官説:“求求您別讓我媽再賠那3萬了!我寧願多判幾年!我家真的是沒錢,我媽還有心臟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錯……”他的父母失聲痛哭……回來的路上,一位檢察人員感歎道:“還真是個孝順兒子,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我什麼也沒説。原以為這些人都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沒有一點兒人性,卻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幾天後,判決書送到檢察院,數罪併罰,他被判了19年“等出來後再盡孝吧……”我又會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許以前他是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他的快樂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指導在法庭上看到為他而身心憔悴、白髮蒼蒼的父母,違法而支離破碎的家庭,才良心發現……

現在犯罪越來越趨向於年輕化,他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會,憑着一股子猛勁、所謂的哥們兒義氣,頭腦一熱鑄成大錯。當他們戴着手銬腳鐐再次見到父母時,才明白還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親,才懂得傷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時的他們淚流滿面,企圖用悔恨的淚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為時已晚,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監獄生活……“好好改造吧,出來後做個好人,回報父母。”我想。

去看守所提訊也是公訴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將案件送至檢察院後,公訴人員要去看守所再次審訊犯罪嫌疑人,核實口供,嫌疑人的供認態度等。

這看守所可不是個一般的地方,恐怕這世上沒有人希望進去享受一番“人間仙境”。第一次去那,雖然是跟着好幾位檢察官去的,心裏卻還是緊張,害怕之餘還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牆,每個牆頭都有武警端着槍來回巡邏;中間一道大鐵門,估計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門外,裏面顯得十分的安靜,安靜得讓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氣走進大門口,來到“大牆內”,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園,只在院子最深處有一棟二起小樓,被密密的鐵絲“纏繞”着,一種壓抑感很快產生。菜園中有十幾個人在勞動,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謂的“勞改”吧!

檢察院的人員到看守所提訊需要填寫“提押證”,經有關人員簽字後,由看守所的管教將犯罪嫌疑人押至審訊室,檢察人員進行審訊。看守所關押的犯人是統一着裝,有三種不同的顏色:綠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則代表已經判了刑的;而黃色的是將要受到法庭審判的人。

去了幾次看守所,親眼看到“大牆內”的他們的生活,“單調乏味,沒有自由”,這個地方,也許只有鳥兒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檢察官(我稱她李姐)去提訊,提的是一個涉嫌詐騙的婦女,有40多歲。整個審訊過程,她都是滿臉的後悔,不時地説自己真的只是一時糊塗,為了養家餬口……我看看她的資料:五個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歲。快結束時,她突然站起來,卻又小心翼翼的説:“請、請問您能不能借我電話用用,我想給孩子打個電話,我家有五個孩子……”李姐問:“看守所沒有電話嗎?”“有,可輕易不讓我們用,唉,有人管着的……”説罷又央求我們,無奈,李姐説:“我們沒帶手機,而且我們也有規定……”

還有一次,是一個不過20歲的小夥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逮捕。提訊中,小夥子悻悻的説:“還是外面好,以前還真沒覺出來……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沒有呀,憋死人了……以後再也不進來了……”

類似的話幾乎每次提訊都能聽見。看着他們無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一個多月的充實而又短暫的學習很快過去,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它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上無法學到的知識,看到了許多一般人很難看到的情形;使我從另一方面瞭解了人間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親情。讓我對公檢法有了新的認識,不再有神祕感,更多的是嚮往……一個多月的學習,我受益匪淺,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師,用現實教會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盞明燈,照亮我前進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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