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標準借款合同7篇 《完美符合法律要求的個人標準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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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標準借款合同”是一種常見的借款合同形式,用於規範個人之間的借貸事項。該合同明確了借款人與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方式等方面的內容,是一份合法有效的約定文件,可以有效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個人標準借款合同7篇 《完美符合法律要求的個人標準借款合同》

第1篇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範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個人標準借款合同7篇 《完美符合法律要求的個人標準借款合同》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買方信貸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現匯___年__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年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貸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或按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浮動利息計息),按__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按___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户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條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和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的罰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有關單位)備案。

第3篇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5篇

貸款人(全稱): 鹽城市鹽都區蘇鑫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利率不變。 五、 利息計付:

(一) 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 ______‰。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後如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由貸款人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基準貸款利率上浮______ %確定下一年利率並通知借款人。

(二)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 __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_(月/季末日)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一、借款人在貸款人委託結算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處開立_______賬户,並通過該賬户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

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委託扣款還貸協議》同意貸款人委託結算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賬户內直接扣劃貸款本金和利息(含罰息)。

三、若本合同項下貸款設有擔保的,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住房按揭貸款辦妥預告登記)、移交質物(票據質押已完備背書)、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一、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對外擔保、未決訴訟等或有事項,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户中劃收。

三、借款人如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第四條三至十二項所列情形之一,有可能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又不能很好地落實清償責任或不能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地有效擔保措施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並提前行使擔保權。

四、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地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在所有主從合同生效且抵押權、質權依法設立的合理期限內實際發放。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四、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佔、挪用貸款。

五、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由貸款人蔘加各種重要會議,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七、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有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行為,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十、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的擔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一)、逾期罰息: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______%的利息。

(二)、擠佔挪用罰息: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按擠佔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佔挪用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_______%的利息。

(三)、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四)、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本息。

(五)、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六)、借款人有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逃避貸款人監督、惡意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七)、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及實現債權的其他一切費用。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二)、貸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清單所列財產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 ;抵押物清單編號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質押物清單所列財產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質押物清單編號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出有關本合同的通訊,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為送達目的地。若借款人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發出的通訊,在一定合理期限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當事人、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印就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6篇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_____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 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7篇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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