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企業承諾書3篇 “承諾守信,贏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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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企業承諾書是指企業在參與招標投標時,承諾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合同要求、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的文件。在投標環節中,該承諾書意義重大,是企業獲得招標權的關鍵性文件之一。

投標企業承諾書3篇 “承諾守信,贏得信任”

第1篇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的身份鄭重聲明並承諾:本企業在參加項目投標及施工期間或供貨、提供服務期間將嚴格遵守國家或甘肅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守法經營,誠實信用。接受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監督機構監管。同時履行以下各項承諾,如有違反,本企業願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做出的處罰。

我公司自願就本項目招投標有關事項向招標人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不以各種方式虛假投標,履行(投標文件或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要求的責任和義務。

2.保證不提供偽造、塗改的`公文及相關證明、證照、證件、業績或謊報相關信息。

3.保證不借用他人資質投標或出售資質給他人投標,不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圍標,不使用非法手段獲取中標。

5.保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在本項目投標及施工期間無在建項目或在建項目主體工程已經完成。

6.保證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規定簽訂施工合同或供貨合同,並提交履約擔保。

7.若我公司中標,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不非法轉包。

8.若我公司中標,保證中標之後按照投標文件和合同承諾派駐現場管理人員及投入設備,嚴格按照質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標,保證中標之後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安全生產,密切配合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開展工作。

10.嚴格執行廉潔從業有關規定,不發生違紀違法行為。

11.我公司若違反以上承諾或在本項目投標(或履行合同期間)出現其他違約、違法等重大過失行為,除按招標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規接受處罰外,同意招標人向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我公司不良記錄。

投標企業承諾書3篇 “承諾守信,贏得信任” 第2張

第2篇

我們本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樹立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形象。本企業做出以下誠信承諾:

1.承諾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保證經營合法、安全、有效的產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諾堅決抵制不合格產品的經營銷售,發現不合格的'產品後,及時更改;

3.承諾誠信經營,文明服務,維護採購人的合法權益;

4.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羣眾、新聞輿論的監督檢查;

5.承諾積極參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自覺遵守企業信用管理規章制度,共同樹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觀念和行業風尚。

第3篇

本單位(或本人,下同)自願加入“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誠信信息庫”(以下簡稱企業誠信庫),在企業誠信庫註冊登記的相關信息均經本單位核准、確認無誤,對此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單位提交併在企業誠信庫發佈的相關信息均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

二、本單位承諾系統賬號不得出借、轉讓。本單位在參加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交易過程中,不與招標(採購)人、中介代理機構或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等行賄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單位在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的交易項目,在資格審查和評標(評審)階段需要提交的企業與人員業績信息、獲獎情況等,應依照交易文件或相關規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為資格審查和評標(評審)的依據。

四、本單位在參加淄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交易過程中如有違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標、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或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等情形的,我單位應事先聲明,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五、系統數據是保障電子化交易的關鍵,本單位將認真、及時地錄入、維護和更新企業誠信庫中的相關資料信息,若未能及時錄入、維護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六、若違反本承諾一經查實,本單位願意接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通報,自願退出所參與的交易項目投標(談判、磋商)和企業誠信庫,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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