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修理合同3篇 汽修合同:保障您的車輛修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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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修理合同”涉及車主委託修理廠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等工作的協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保障車主和修理廠利益的關鍵性文件。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汽車修理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注意事項。

汽車修理合同3篇 汽修合同:保障您的車輛修理安全!

第1篇

經甲乙雙方的一致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單位的汽車定點維修及相關服務單位。雙方依據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就其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汽車的維修、保養、美容、裝飾、洗車、輪胎及汽車飾品。

3、所採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甲方確定。

5、維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

6、對於甲方車輛維修期間,除了試車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出公司外。

1、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單位在車輛維修服務方面的關係,對於事故車輛與有關部門一至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2、委託給乙方服務的車輛應附派工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字方可進行施工。

3、對於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派工單服務項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所推出的活動中的各項優惠政策(如打折或贈送禮品等)。

5、雙方簽訂協議,甲方享受協議價在原消費金額基礎上打九折。

1、甲方車輛送達乙方公司維修(或其它服務項目)發生費用允許掛帳,但必須由指定人員簽字方可。

2、甲方於每月日與乙方核對發生的費用並進行結算,乙方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五條: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汽車修理合同3篇 汽修合同:保障您的車輛修理安全! 第2張

第2篇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 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户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詳見附圖),其中車間 (平方米),鈑金、噴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設備、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 萬元及現金人民幣 萬共 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設備折價 萬及現金 萬共出資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① 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項目的共有財產。

② 設備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設備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項目。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項目的資金往來設置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户(含轉帳帳户及現金帳户),合作項目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項目、工資、税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後盈虧按甲方%、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項目經營場地費用分攤: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 萬元,合作項目專用帳户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 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 月日前入帳。從 年度開始,合作項目按每年 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 月 日前入帳。

七、設備折舊及攤銷: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項目中提取設備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①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② 將所銷售汽車客户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② 為奔馳、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① 原--汽車場地係為爭取“4s”品牌而設置,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項目進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④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⑤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區內就合作項目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① 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項目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3篇

為便於對甲方所屬汽車修理工作進行規範管理,進一步降低修理費用,加強汽車保養,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同意甲方所屬汽車全部定點在乙方修理。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1、甲方所屬汽車修理實行先請示,後修理制度。乙方依照甲方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的請修單項目進行修理,修理完畢後要在請修單上註明修理工時費、零配件價格等科目,並經司機簽字驗收後,作為雙方結算時的主要憑證。修理費用每季度結算一次。

2、汽車修理零部件採購工作分兩種辦法執行:凡零部件購置價格在 以上的和其他修理常用材料(如機油、輪胎),由辦公室實行統一採購,具體採購工作由汽車專管員 和乙方代表填寫請購單,並報分管副主任同意後購買,乙方安裝辦公室統一採購的零部件,只收取工時費,不得增加管理費用。辦公室統一採購的零配件經乙方審驗後,在組裝過程中發生的損壞由乙方負責;凡購置價格在100元以內的零部件,由乙方負責購買、安裝,但要保證產品質量和保修期,若在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3、甲方所屬汽車的“三保”、“大修”工作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乙方不得加以干預。

4、乙方要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提高修車效率,確保領導和辦公室公務用車損壞後能得到及時修理,保證領導和辦公室用車需要。

5、本協議先試運行一個季度,在操作過程中如雙方都滿意,則按該協議繼續執行;如一方或雙方都不滿意,一個季度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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