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銷售代理合同3篇 獨家銷售代理:獨享優勢,暢銷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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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獨家銷售代理合同,該合同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某一公司或個人獲得產品或服務的獨家銷售權。合同詳細規定了雙方的權益、責任和義務,保護了銷售代理商的利益,並確保了產品或服務的專一銷售渠道。本文將深入解讀獨家銷售代理合同的重要性和具體條款要點,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和運用該合同。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3篇 獨家銷售代理:獨享優勢,暢銷無限

第1篇

協議繫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當事人一方______公司按中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與他方當事人_____公司,按______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商)所簽訂。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代理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代理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代理商同意並接受上述委託。

代理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於代理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範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區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區域)。

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賣方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或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於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代理商。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代理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於____________,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在招攬訂單時,代理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代理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對於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佣金請求權。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於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賣方接受代理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後,就應按商品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貨幣)支付給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賣方和代理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信息的報告,以儘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代理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在代理區域內,代理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於代理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後,代理商地銷售庫存代理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代理商也承認使用於或包含於代理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於賣方所有,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侵權,代理商應及時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採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代理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文件,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應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後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併,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___________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於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獨家銷售代理合同3篇 獨家銷售代理:獨享優勢,暢銷無限 第2張

第2篇

茲委任_________為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製造商;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製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為了便於工作,製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製造商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製造商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製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製造商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製造商決定是否支付。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説明書等);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户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泄。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製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製造商。

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製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製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製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製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第3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互利、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代理銷售「本項目」;代理性質為獨家代理銷售。乙方協助甲方獲得此項目土地使用權。

1、 代理銷售準備期: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取得之日為止。

2、 代理銷售期限:「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取得後,並向市場進行公開發售為開始至「本項目」銷售完畢為止。「本項目」整體銷售週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形成書面文字,雙方確認蓋章,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具備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 代理銷售期限結束前一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進行協商,

如雙方同意續約,應於期滿前1個月簽訂一份補充協議,確認延續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本項目」銷售均價為 元,雙方簽訂價格確認單。價格確認單作為合同附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客户款項收取約定:客户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項由甲方收取,開具甲方公司的合法財務票據。

1、 代理費比例計算標準為甲乙雙方確定銷售均價的 %收取

代理費,若乙方按照高於甲乙雙方約定的均價,則產生了溢價部分,溢價部分乙方提取15%作為乙方的服務費用.

乙方代理服務費=甲乙雙方確定的均價*總建築面積* %+(實際銷售均價―甲乙雙方確定的均價)*總建築面積*15%

2、 乙方代理費須於甲方與客户簽署正式銷售合同或其它具法律

約束力的文件後,獲取首期房款且辦理相關手續後,乙方對本套房屋的代理銷售即告完成,乙方可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成交價格提取代理費用。具體代理費用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執行。

3、 以上之代理服務費根據當月實際合同額將於次月 10 日前結

清,由乙方開立請款單後7天內全額支付。如7日內不支付代理服務費,則乙方將有權向甲方追繳欠款金額0.05%/天的滯納金。

4、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已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户退房事

宜,甲方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定收取客户(買方)相關費用,但不影響乙方對本套房屋銷售代理費用的結算。

所有有關「本項目」之一切推廣費用如售樓處裝修、辦公傢俱、廣告、印刷及製作、設計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將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合理的推廣費用計劃,推廣費用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及實際需求予以適當調整。具體程序為乙方提請詳細方案,甲方審批後執行。

為了更好地進行銷售,乙方將根據銷售的實際需要,本着節約、實效的原則制定「本項目」功能配套及環境設計完善方案,由甲方負責實施並支付費用,乙方將全力配合協作。

1、 甲乙雙方在「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應精誠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順利高效進行。

2.1甲方負責辦理銷售商品房的必須證件及資料,並向乙方提供複印件。

2.1.6物業整體規劃平面圖(包括物業內及周邊主要配套公建及其它公建説明)

2.1.9天津市物價局對該物業的銷售價格的批覆文件(複印件)

2.3甲方保證「本項目」的各項手續的合法化及項目配套設施的完備化,嚴格遵守工程進度。

2.4甲乙雙方共同制定「本項目」針對消費者的書面承諾,以便保證乙方銷售人員對外銷售口徑的一致性。

2.5甲方提供銷售場地並負責銷售場地的相關費用,包括水、電費、銷售現場的固定電話費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費用。

2.6購房客户(買方)在辦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方應提供及時的合法文本及票據的配合。

2.7甲方負責審核乙方以甲方名義與購房者(買方)簽訂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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