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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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在起草的過程中,大家清楚有哪些一定要注意的地方嗎,一定要確保格式正確。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4篇,供大家參考。

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4篇

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1

合夥人:

合夥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則:

1、甲方必須按照神朔鐵路公司提供的圖紙嚴格施工,如果出現質量問題(除圖紙設計問題、正常誤差外)均由甲方負責。

2、若在施工過程中有變更事項由神朔鐵路公司出據憑證按憑證變更施工。

3、甲方必須保證該工程在保質期內,該工程的質量,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必須按照神朔鐵路公司施工期限完工(如遇特殊情況,由乙方和神朔鐵路公司協商,並訂立補充,除外) 安全問題:

1、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安全事故(除人為原因外)由甲乙雙方按所持股比例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所屬工人在工作時間以外所造成的傷亡事故(除加班外)均由甲乙雙方各自進行協商糾紛,甲乙雙方均可相互負責。

二、工方職責

1、必須保證工程達到相對付款比例時,神朔鐵路公司付相對應的比例款項。

2、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保證在十二個工作日內所有工程款(除質量保證金外)全部付清,如果在延期十五個工作日內,神朔鐵路公司未付清所剩工程款由乙方墊付。

3、乙方保證在正式開工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神朔鐵路公司協商退回,招標保證金。

4、如果在施工過程中與神朔鐵路公司出現爭議、糾紛等問題,由乙方出面調解。

三、合作投資和比例

1、該項工程招標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2、該項工程開工第一筆資金由乙方負責(其金額與保證金相同)。

3、如果甲方資質中標,乙方投資該項工程預算總額的16%-20%,乙方所得利潤分紅不得大於20%,不得小於15%,剩於該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

4、如果乙方資質中標,乙方所投資該工程預算總額的15%-17%,乙方所得利潤分紅不得大於20%,不得小於17%,剩於該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

5、若用乙方資質,不得再另行收費,(甲方有設備)運輸設備錢甲乙平均分配。

6、如遇特殊情況(比如預算、續標、增標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若因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資金有缺口,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追加投資,相對應改變投資比例和分紅比例。

8、工人保險按持股比例分配

9、合同公證費平均分配。

10、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干擾甲方正常施工(除有質量,安全事故外)

四、財務管理

1、合作項目獨立建賬,獨立財務核算,合作項目的全部支出與收入均須從該賬户運作。

2、財務由甲方管理。

3、如果出現財務賬務糾紛問題,甲乙雙方任意一方有權聘請第三方會計進行核算。

4、甲乙雙方禁止挪用該工程賬務的款項。

五、違約與爭議

1、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項目建設的不得退夥。

2、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時行賠償(甲方無故退出外,不賠償)

3、任何一方在合作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約定而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守約方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足額賠償。

4、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期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六、本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2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項目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1本協議為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項目施工具有約束力。

1.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1.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該工程項目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税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2.2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項目部,協調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2.3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的管理費用(不含税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第三條甲方職責

3.1項目部由甲方委派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賬户,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鑑共同確認。工程計量款到位後扣除甲方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乙方用於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島完税後,甲方根據分包協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憑證。

3.4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乙方職責

4.1項目部由乙方委派項目副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如工程施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4.3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承擔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4.4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項目部的統一領導。

4.5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項目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設備。

4.7乙方的財務管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3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項目以 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建設項目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及比例:

建築成本費用以及與工程有關的合夥人均認可的其他費用由合夥人平均出資(即每合夥人承擔20%費用)現出資元,大寫人民幣 現出資元,大寫人民幣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各方均20%分配(如違約出資,按實際出資比例進盈餘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各方協商同意;

七、項目日常管理

1、某某某聘請總工程師,負責工程的技術工作;

2、每月三十日為雙方商定的結賬日,由雙方和會計共同下賬,所有的支出均需雙方簽字後方能下賬。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夥事項應由雙方事先共同決定,雙方電話決定的應在最近的下賬日補籤書面協議。

八、成本費的核算範圍

建築成本核算的範圍包括:工程介紹費、建築工程資質掛靠費、税金、施工勞務費、施工機械費、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施工不電費、臨時辦公設備和用房租賃費、安全維護設施費。預結算費、執行費、材料費及與工程有關的合夥人均認可的其他費用。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各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其他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十、合夥人行為禁止條款:

1、禁止合夥人在同一開發區與其他人合夥。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禁止合夥人在合夥期間實施損害合夥人利益的行為。

十一、違約責任:

1、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造成的損失無法計算的,按承接工程總價的15%計算損失。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

1、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2、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和修改合同,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作出書面修改意見,其他修改無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夥人各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各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夥承包協議書範本4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項目以福建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範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福建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 %。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係),佔 %。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

合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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