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車協議書合同範本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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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是一種在社會生活中時常需要用的應用文種,為了保障兩邊的正當權益,人們需要應用到協議書,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公司租車協議書合同範本最新6篇,供大家參考。

公司租車協議書合同範本最新6篇

租車協議書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上列甲、乙雙方就出租車承包經營事宜,經平等、自願之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方同意並以本協議書面確認:將甘Axx號出租汽車(以下簡稱承包車輛)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並遵守本協議的其他約定。

乙方同意並以本協議書面確認:承包經營承包車輛,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並遵守本協議的其他約定。

二、承包車輛為“xx”牌小轎車,車架號:xx ,發動機號:xx。

甲方保證承包車輛在發包時性能良好、部件齊全、營運證照完備,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道路行駛和車輛公路客運經營的強制性標準。

乙方在承包時,應檢查承包車輛的車況並核對車輛營運證照,發現車輛不符合道路行駛和客運經營強制性標準的,可以要求甲方調整或拒絕承包。

乙方接受承包車輛,視為乙方認可承包車輛符合道路行駛和客運經營強制性標準。

三、乙方應持有合法、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件,並持有客運管理部門核發的出租車服務資格證件。

甲方在發包車輛時,應核對乙方的駕駛證件和服務資格證件。

甲方將承包車輛交付乙方的經營的,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駕駛和服務資格。

四、乙方承包經營的時段為xx小時,自xx年xx月xx日xx時起至xx年xx月xx日xx時止。

乙方可以連續承包經營。連續承包經營的期限為xx日/月,自 xx年xx月xx日起至 xx年xx月xx 日止。連續承包期間,承包經營時段同上款約定。

五、乙方承包經營的承包金為每經營時段人民幣xx元。

承包金由乙方在承包時段結束後一次全額向甲方支付,不得拖欠。連續承包經營的,每經營時段結束,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六、乙方在承包時,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xx元的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如發生承包車輛損壞、證照遺失、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按照損失實際發生金額,自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另行賠償。

保證金在承包經營結束乙方交還承包車輛時,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由甲方一次全額退還乙方。

保證金在承包經營期間,不計付銀行利息。

七、乙方承包經營期間,自行獨立承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

上述經營成本包括:承包期間車輛行駛所需燃油或燃氣費用、承包期間車輛維修費用、承包期間道路通行和停車費用、乙方人身或意外傷害保險費用、乙方駕駛證件和服務資格證件的審驗費用。

經營風險包括:違章駕駛承擔的行政責任、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乙方本人和他人)、交通肇事承擔的刑事責任,以及各責任之間的混合責任,承包車輛在承包經營期間正常使用的折舊和損耗、營運證照審驗費用、車輛審驗費用、車輛保養費用、運管費用、營業税款、交強險費用、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等費用,乙方不承擔。

八、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政規章、地方法規的駕駛和運營行為。甲方無權支配、指定或干涉乙方合法的駕駛和運營行為。

乙方有義務在運營活動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政規章、地方法規。乙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政規章、地方法規的前提下,有權自主運營。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正常使用承包車輛,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承包用途使用承包車輛的行為。

乙方有義務合理、正常使用承包車輛,不得違反承包用途使用承包車輛。乙方不得自行更換承包車輛部件。

3、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繼續發包車輛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乙方確因特殊原因不能駕駛的,應將承包車輛暫時交還甲方。

5、承包車輛損壞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自行修理車輛。

九、交通事故處理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駕駛承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車輛損壞的,乙方應立即報警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

乙方應親自參加交通事故認定、損害賠償調解和損害賠償訴訟。對交-警部門的損害賠償調解書、人民法院的損害賠償判決書和裁定書,乙方應執行。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應遵照履行,不得單方解除或終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20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另行賠償。

2、甲方連續二次未將承包車輛交付乙方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按照第一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連續二次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按照第一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自行更換承包車輛部件、自行修理車輛、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按照第一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第一條約定中的實際損失,包括足期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全部預期收益。

5、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履行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全面理解其含義,並知悉協議約定的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條款,無加重一方責任而減輕對方責任的情形。

3、甲、乙雙方確認,雙方之間沒有僱傭關係。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本人簽名): 乙方(本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住址: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租車協議書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南寧中鹿公司出租車分公司承包給甲方一輛上海大眾出租車,車號為:桂ATL297承租給乙方晚上營運,承租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日營運時間為當日19:00點至次日7:30點。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l、乙方交付甲方汽車承租押金壹萬元整(¥10000.00元),待合同終止時,由甲方立即如數一次性退回給乙方,但乙方應留餘壹仟元給甲方作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有無違章違法記錄的押金。在一個月後乙方無違章違法記錄,甲方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2、乙方承租金額為每晚人民幣玖拾元整(¥90.00元),每天結算一次。

3、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告訴對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作補償。屆時在終止合同(包括半期合同)後,乙方如無違法違章記錄,甲方必須立即如數一次性退回承包押金給乙方,(但違法違章押金除外),在合同終止後,如乙方願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合同。

4、乙方在經營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為原因致車輛損壞時,應報有關部門處理和通知甲方,所有損失贊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維修汽車期間所造成誤工,乙方應為甲方承擔每日人民幣250.00元的誤工費。

6、車輛的所有燈光(燈泡)的自然損壞由乙方負全責更換。

7、乙方要每晚的營運公司數應在250金裏以內,如超過250公里,乙方應加10元的車輛磨損費給甲方。以下每超30公里加10元,以此推類。

8、乙方在徵用甲方車子時,如是説交通部門行政處罰的款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

9、在經營期間,車輛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壞,由甲方來選定修理廠進行維修。

10、乙方在經營期間不能擅自給他人駕駛該車輛,如有發現每次扣款人民幣1000.00元(特殊情況除外)。

11、乙方租用車輛期間若遭到打劫或被盜等,經公安部門處理後,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壞、隨車工具、備用輪胎、滅火器)。

12、乙方在違反或不遵守合同條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不按合同條例承擔時,甲方可以扣除雙方的全部押金,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13、在開車合作過程中,雙方必須守協議內容,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雙方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法律法規,一方違約按公司規定處罰。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本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燃油補助三七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協議書3

**貨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貨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

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

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

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

(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貨車承租人須知》、《貨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租車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

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

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

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車協議書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車協議書6


甲方(發包人):

營業地址:郵編:

電話: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地址:郵編:

現住地址:郵編:

電話: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出租車承包合同書。

第一條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輛各種證照手續齊全的可營運的客運出租汽車;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車服務資格證)承包經營該出租汽車向甲方繳納承包金,並在具體營運服務方面接受甲方相應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義務。

第二條承包車輛

承包車輛是車型:,車牌號牌:浙AT,發動機號:,車架號:的出租汽車。

乙方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名後,即表示其確認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是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xx)和《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xx)(以下統稱車輛技術規範),各項營運設施、經營證照齊全完整有效,並已接受該車從事營運。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車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從事將該出租汽車設置轉包、質押、變賣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

第三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四條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普通出租車首年每月為捌仟伍佰元;無障礙出租車首年每月為捌仟元,以後每年遞減壹佰元,具體約定: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5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4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3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200元;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100元;

乙方於每月25日前繳納次月的承包金(承包開始月一併繳納當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條保證金

鑑於出租汽車的動產性質和營運安全風險瞬時性的特點,在財產使用權和經營安全風險均受控於承包人的情況下,且法律上的責任又往往會連及發包方,故極需設定保證金。

1、設定保證金為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證金不計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終止時,始終保持此一足額,以備需用。

2、保證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或在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發生違約、違章、交通事故等行為,導致經濟責任後果而需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支付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先行支付,並於事後及時向乙方結算收取充填;乙方應在甲方先行支付後的3天內按實際支付額補足保證金缺額。

第六條相關約定

1、甲方在企業經營中,若遇國家調整企業營業税,其新增(減)部分,甲乙雙方各享受或承擔50%。

2、甲方承擔的費用:車輛購置費、服務設施購置費(計價器、GPS設備、頂燈、防劫欄、座套)、座套清潔費、經營權證使用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自燃險、司乘人員意外傷害險、交強險)、税金(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企業所得税)、GPS服務費、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乙方承擔的費用:承擔除第六條第2點以外的經營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燃油費(税)、修理、檢測、設備設施維護、票證、GPS通訊、工資、醫療、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税、車船使用税、車輛統繳通行費、副班管理費、交通事故處理(如:醫療、護理、賠償、撫卹、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遲交而受到相應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相關部門依有效文件,規定必須由甲方集中辦理(交費)手續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權),甲、乙雙方均得服從。否則,因此而引起的責任後果,既視為違反本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並由不服從規定方承擔全部其他責任。

4、乙方負責聘用副(替)班駕駛員。乙方是副(替)班駕駛員的保證人,對副(替)班駕駛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副(替)班駕駛員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單位及個人損失,或違章經營應承擔經濟責任時,除副(替)班駕駛員即時履行賠償義務外,否則,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副(替)班駕駛員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與甲方共同負責。

5、乙方從事經營的人員不是甲方企業的員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駕駛員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於工資、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均屬於乙方的責任,與甲方無任何牽連。

受制於國家、政府政策法規,明確必須由甲方代為乙方或其副(替)班駕駛員辦理前款所列待遇時,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時,乙方應支付的承包金總額相應遞增(即承包金總額=原定承包金甲方代辦的費用)。

6、保險標準費用:①車輛損失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②第三者責任險按50萬元投保;③交強險按保監會規定投保;④營運客車司乘人員意外保險按每人40萬元投保;⑤自燃險按保險公司規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項目或提高保險金額,並承擔相應保險費。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產權】擁有企業經營管理權和出租汽車產權。

2、【傳達政策、制定制度】宣傳、貫徹出租汽車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落實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出租汽車管理機構關於出租汽車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實出租汽車管理規章制度。

3、【職業培訓】應以乘客滿意為目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認真考核,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素質和服務質量。

4、【服務質量管理】負責服務質量管理。對乙方在優質服務、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法律法規、經營服務規範和損害行業形象或企業形象等違法違章行為,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停業整改,並可根據情節作出相應處分,合同範本《出租車承包合同書》。甲方行使職權,應依據《公司客運出租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機務車容管理】負責機務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修理工作。對不符合車輛技術規範和車容車貌規範的車輛,經督促後未立即整改的,可以採取停業整頓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6、【安全管理】負責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實安全行車和治安防範制度;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和保險索賠。

7、【業務管理】負責業務管理。辦理各種營運證件、檢測、車輛保險等手續,領發規費和發票等的票證,受理乘客投訴、失物查詢、業務糾紛協調等事項;代收代繳GPS通訊費、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證金或有關費用,應出具有效憑據。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義務造成乙方停運,由甲方按實際停運日相應減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與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駕駛員。對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後辦理上崗營運手續。對副(替)班駕駛員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和管理。

為保證甲方車輛財產完好和副(替)班駕駛員及時履行事故責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駕駛員保證金(限額壹萬元/人)和月管理費(限額壹佰伍拾元/車)。

9、【履行合同】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終止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否則負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約,甲方可以採取關閉計價器、車輛停運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履約後甲方應及時撤銷此類措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乙方停運,甲方應按日相應減除承包金。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章守法】遵守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規範和要求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遵守甲方《駕駛員必讀》及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培訓活動】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培訓、例會和活動,不斷提高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服務水平。

3、【優質服務】應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做到經營規範、車容整潔、儀表端莊、待客熱情、語言文明;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好乘客投訴、失物查詢、辦理營運手續等事項。

4、【機務要求】應根據車輛技術規範,做好車輛的保養、維護、檢測和修理,使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安全營運。

5、【安全營運】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謹慎駕駛,安全營運。若發生交通責任事故,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保險責任免除事項,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6、【車輛保管】負責車輛和附屬設施(計價器、GPS設備、頂燈、防劫欄等)的使用、維護和保管,若因故發生車輛或設施損壞、報廢或滅失,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不得擅自將出租汽車交給他人營運或使用;不得將出租汽車轉包、抵(質)押、變賣或採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非甲方責任造成的停運損失,由乙方承擔。

7、【繳費】按時足額繳費。每月25日前向甲方繳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繳的GPS通訊費、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等月度應繳納的款項;一次性繳付的費用,在費用發生後5天內繳付。若逾期繳付,每日向甲方繳付欠款總額5‰的滯納金。

8、【聘用副班】負責聘用副(替)班駕駛員並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與副(替)班駕駛員發生經濟關係並承擔經濟責任。遵守錯時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駕駛員承擔單班燃油費的情況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駕駛員班包繳金的限額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駕駛員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損失時,或違法違章經營應承擔責任時,若副(替)班駕駛員未及時履行責任或賠償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或負責賠償。待事件處理完畢後,乙方向副(替)班駕駛員進行追償。

9、【履行合同】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與甲方的合同,否則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運營服務管理

《管理規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將按此實施管理職能。乙方確認:已經收到並完全瞭解《管理規定》的內容,表示認同,並服從甲方按《管理規定》的規定行使管理職能。

第十條合同解除

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⑴、合同生效後,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營運車輛,或未辦妥各類營運證件,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⑵、合同履行中,無故停止辦理業務手續7個工作日,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⑶、因甲方違法違規經營被吊銷經營證照的。

2、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⑴、因違法犯罪受刑事處罰而不能從事出租車經營業務的;

⑵、擾亂行業穩定或營運秩序(包括以車輛停運為脅迫手段達7天的),造成企業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

⑶、被注(吊)銷駕駛證或出租汽車服務資格證,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銷營運證的;

⑷、將營運車輛交給他人營運、使用或轉包的;

⑸、發生有責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務質量事故,受到新聞媒體公開批評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影響行業或企業聲譽的;

⑹、不繳付承包金和其他應付費用達15天,或欠繳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費用達30天,或連續12個月內三次未按約定繳付承包金或其他應付費用的;

⑺、連續12個月內,發生二次運管部門罰款300元以上或計分5分以上的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五次運管部門罰款100元以上或計分2分以上的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三次有責服務投訴,或發生有責交通事故3起,或發生交通違法行為7起;

⑻、連續6個月內,乙方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駕駛不足90個班次的;

⑼、收取副(替)班駕駛員班包繳金超過或變相超過本合同第八條第8點約定的限額。

3、乙方因重病或重傷,或孕期,經甲方指定醫院診斷,證明不能繼續從事出租汽車營運的,可以協議解除合同,但必須有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終止。

2、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終止日的次日將營運車輛、設施和所有經營證照返還甲方;若逾期返還,每遲延一天,賠償甲方經濟損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還,負違約責任;若證照缺失,每件賠償補證損失費100元。

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返還的車輛,應經車輛檢測機構檢測認定符合車輛技術規範要求。否則,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全面履約後,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證金壹萬元,其餘保證金三日內返還乙方。留置的壹萬元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後3個月內,經甲方查證後,確認乙方無未結違章、事故等責任事項,予以返還。

甲方若逾期返還保證金,每日按欠款額的5‰支付滯納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還,負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即為違約。違約方按下列約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1、對違約行為的違約金在本合同各條文中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本合同約定在保證金中列支的,其性質等同於違約金。

3、除本合同相關條文中已經約定的違約行為外,其他違約行為確定違約金為貳萬元。

4、因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5、守約方為實現自身權益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若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依據政策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規定》和其他規章制度,按新規定優於原規定的原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頁所列各方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即視為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附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三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二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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