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精選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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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從嚴治黨,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2021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2021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精選五篇】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1
 
  要以常態化問責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全面從嚴治黨具有着關鍵性作用,形勢越複雜,任務越艱鉅,越要牢牢抓住這個“牛鼻子”。它不是一陣風,更不是一場運動,而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偉大工程,考驗的是全黨的政治決心,需要全黨上下同心同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這是一場攻堅戰,更是持久戰。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更要注重落細落小落實,要在突出問題導向的同時,堅持區分層次,做到有的放矢,以嚴的精神、實的作風穩步推進,確保切切實實遏制和根治作風之弊、行為之垢。
 
  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到肩負的主體責任,從嚴落實好問責制度。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所在。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取決於落實黨委黨建主體責任的情況。在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座談會上,王岐山書記從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角度言簡意賅地、明確地詮釋了權責的內涵及辯證關係。兩者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有權力必然會有責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門心思關注GDP,關心硬指標,對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力度疲軟,這些問題不是小事,長此以往會惡化政治生態,損害黨的形象。黨委書記要牢記職責,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做到“一崗雙責”,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形成人人有責、事事盡責、層層傳導的局面。
 
  從嚴問責不是一句空話,更不是紙老虎,必須逗真碰硬,才能讓威懾持續發力。問責是為了更好地讓責任主體明晰權與責,懂得“責任和權力是相互的,權力有多大”,知道“責任和擔當是相聯的”,知道是幹什麼的、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怎樣幹才能幹好。問責的目的並不單純是處罰,而是為了以此為戒,懲前毖後,最終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對於失職失責行為任之不管,或者從輕發落,實則是變相縱容,政策條例被淪陷為一紙空文。
 
  問責條例的出台,為相關職能部門抓制度建設以及執行指明瞭方向,失責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問責才能讓條例落地有聲,讓鐵規發力,從而成為管黨治黨的利器,助推風清氣正政治環境的形成。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2
 
  7月25日下午4點,中心第三黨支部書記陳碧雲同志組織全體支委和黨小組長們,於四樓辦公室召開支部會議,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關於貫徹學習中共中央最近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問責條例)。陳書記以目前國內外形勢,中央的戰略佈局和目前我們黨建工作以及“兩學一做”活動中的重點內容為背景,講解了問責條例出台對我們黨員的重要的指導意義,並結合自身經歷,深入淺出地給大家講了一場“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的黨課,大家深受震動。
 
  我在通讀了問責條例以後,最有感觸的還是習總書記反覆強調的那十五個字:“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問責條例可以説是這十五個字的具體實踐,是貫徹從嚴治黨的利器,是高懸在所有中共黨員頭頂的一把利劍。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問責條例體現的精神之一就是,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如問責條例明確規定了問責應當分清責任,其中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有權必有責,在我黨組織內,沒有哪種權力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黨組織賦予了你的領導權力,你就必然要承擔響應的領導責任,這就是“有權必有責”的體現。
 
  問責條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黨,失責就要問責,在義務和權利的關係上,義務在先。從落馬高官的事例中不難總結出,有的領導幹部,只熱衷要權力、不喜歡盡義務;有的領導幹部臨事而怯、遇難則退。問責條例就是要通過嚴格的追責制度,杜絕這些思想和行為,激發全黨責任意識,喚醒擔當精神。問責條例直指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寬鬆軟現象,在最該抓的薄弱環節上問責,既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也包括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各項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等情況,力求以嚴密的規定確保問責常態化,促進黨規黨紀執行到位。“有責要擔當”,不是一句空話,問責條例句句落到了實處。
 
  黨紀嚴於國法,因為黨紀是對黨員的紀律約束,如果不能對失職失責的黨員進行問責,那還談什麼依法治國、從嚴治黨?“失責必追究”的精神在問責條例中體現地淋漓盡致。問責的範圍,問責的方式,問責的主體和客體,問責的執行落實,以及問責的時限是終身制,這些都全面涉及沒有遺漏,篇幅不長卻十分具有指導意義,可謂言簡意賅、微言大義。
 
  問責條例的出台契合了“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理念,小紅本短短三千字,傳達給公眾的信息其實很簡單,就是這次是動真格的了!不是每個政黨都有給自己套上問責枷鎖的政治勇氣,但我黨做到了!從此我黨再添從嚴治黨的利劍,必將在新形勢下披襟斬棘,突破目前困境,開創嶄新局面,帶領我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3

 
  11月26日上午,本人蔘加了十二屆縣委中心組第5次(擴大)理論學習會,會議邀請了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全全縣領導幹部所作的《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常態化問責激發責任擔當》專題講座。楊主任主要從充分認識問責條例的重大意義、準確理解問責條例主要內容、鐵面問責發揮震攝警示效應,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等方面,引用了大量的發生在身邊的案例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進行了詳細的解讀。通過學習,感觸較深。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之後的又一次黨內製度創新,是深入推進從嚴管黨治黨的有力舉措,可以説,《問責條例》是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補充和完善,是一次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讓管黨治黨的責任更嚴更實。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責任分解到具體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作為一名信訪幹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在工作嚴格貫徹執行。要進一步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法治宣傳引導力度,樹立起法治、文明、和諧的信訪工作新秩序、新風尚。同時要切實加強黨風廉潔自律建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嚴格執行黨章黨規,在全局形成“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政治生態,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奉獻的信訪幹部隊伍,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4
 
  要以常態化問責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全面從嚴治黨具有着關鍵性作用,形勢越複雜,任務越艱鉅,越要牢牢抓住這個“牛鼻子”。它不是一陣風,更不是一場運動,而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偉大工程,考驗的是全黨的政治決心,需要全黨上下同心同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這是一場攻堅戰,更是持久戰。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更要注重落細落小落實,要在突出問題導向的同時,堅持區分層次,做到有的放矢,以嚴的精神、實的作風穩步推進,確保切切實實遏制和根治作風之弊、行為之垢。
 
  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到肩負的主體責任,從嚴落實好問責制度。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所在。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取決於落實黨委黨建主體責任的情況。在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座談會上,王岐山書記從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角度言簡意賅地、明確地詮釋了權責的內涵及辯證關係。兩者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有權力必然會有責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門心思關注GDP,關心硬指標,對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力度疲軟,這些問題不是小事,長此以往會惡化政治生態,損害黨的形象。黨委書記要牢記職責,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做到“一崗雙責”,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形成人人有責、事事盡責、層層傳導的局面。
 
  從嚴問責不是一句空話,更不是紙老虎,必須逗真碰硬,才能讓威懾持續發力。問責是為了更好地讓責任主體明晰權與責,懂得“責任和權力是相互的,權力有多大”,知道“責任和擔當是相聯的”,知道是幹什麼的、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怎樣幹才能幹好。問責的目的並不單純是處罰,而是為了以此為戒,懲前毖後,最終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對於失職失責行為任之不管,或者從輕發落,實則是變相縱容,政策條例被淪陷為一紙空文。
 
  問責條例的出台,為相關職能部門抓制度建設以及執行指明瞭方向,失責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問責才能讓條例落地有聲,讓鐵規發力,從而成為管黨治黨的利器,助推風清氣正政治環境的形成。
 
學習黨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5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這讓黨的問責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是管黨治黨的強大利器,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是強化黨員領導幹部政治責任的迫切需要,是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義。
 
  《條例》進一步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紮緊“制度籠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然而,過去一個時期,在管黨治黨的問題上,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中央八項規定為肇始,以作風建設為突破口,以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抓手,以反腐倡廉為動力,以制度建設為保障,着力解決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成效明顯。如今《條例》的出台,更是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走向深入,在深化中堅持、堅持中深化,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條例》進一步突出了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聚焦“關鍵少數”。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當下,黨內出現的各類腐敗,其成因主要在於權力的濫用,關鍵在於未能將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嚴以修身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組織履職盡責不到位。《條例》是一種外部的約束,是一種機制,也是一種壓力的概念。它解決了“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的問題,明確了問責對象的重點是“關鍵少數”,進一步突出主體、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既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也要追究領導責任,通過內外相呼應,相信可以促進黨員領導幹部最終把責任擔當起來。
 
  《條例》進一步強化了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厚植“黨的執政基礎”。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管黨治黨不嚴,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政使命的實現,就要追究其在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條例》把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料、歸納、總結,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概括問責事項,明確提出與黨的領導對應的政治責任,目的是使領導幹部警醒起來,履好職盡好責,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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