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培訓心得體會最新範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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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工作要認真負責,在工作中積極向上,我們為自由奮鬥,不然就會變成毫無希望。那麼關於相關的心得該怎麼寫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培訓心得體會範文,供大家參考。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最新範文5篇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1

之前看過一組統計數據,近80%的律師很少花時間在鍛鍊身體上,其中24%的律師幾乎沒時間鍛鍊。超負荷地工作,缺乏鍛鍊的身體,這就是目前青年律師生活的方向偏斜。在青訓營中,我們實行的是軍事化管理,每天早上六點半準時集合跑步或出操,甚至在24號一下午都在進行軍事化拓展訓練。可能每天的這個身體鍛鍊時間對於有的律師來説是痛苦的,但是,對我來説是欣喜的、歡悦的。因為在圍繞會議中心、酒店跑步的過程中,我的一呼一吸裏,耳膜的每一次振顫裏,全是萬物深情的呼喚;無靡靡之音,無諸事憂心,有的只是全身心投入的純粹。

“心靈撞擊篇”

在青訓營中,白天我們要認真聽取各個老師的精彩授課,接受知識的洗禮和沖刷之外,晚上每一組的小夥伴們也要聚在一起談論我們的黨史競賽、辯論賽、微論壇的相關課題任務。很感謝這次律協和班委們精心準備的相關課題,因為這次的課題都是與我們青年律師的執業方向、未來規劃、改革創新和自我塑造息息相關。每一位學員都積極參與、用心分享、表達觀點,認真地對每一個問題、每一個困惑、每一個突破進行頭腦風暴和心靈撞擊。我們每個人都徹徹底底地在做一件讓自己徹徹底底投入的事情。雖然飽和的訓練內容讓我們的身體很疲累,但是心靈上、精神上得到的愉悦卻上我們的頭腦、思維越來越清醒。而我們每一位學員在連續幾天的交流和碰撞中也積累了深厚的友誼。回望我自身步入社會的這十一年裏,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長時間全身心地在封閉化管理當中,和我們的律師同仁們密接接觸和交流,這樣的機會很難得,以後或許也不會再有,我倍感珍惜。

“釋放自我篇”

“學習的目的是通過更多的認知去釋放自己,而不是拿知識來束縛自己。通常,身心都能參與並專注其中的學習方式,最能釋放自己。”這次的青訓營就是這樣一次讓我釋放自己的機會。我們是一羣志同道合的青年律師,我們是一個信仰法律、堅守法律的羣體,因為有着這樣的共同認知基礎,我們在一起可以敞開心扉、彼此暢聊,表達我們對當下的困惑、對未來的展望、對法制昌明的堅信。在青訓營中,黨史課的學習,讓我感受到了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心潮澎湃;辯論場上學員們的雄姿英發、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讓我感受到作為青年律師應有的朝氣、活力,倍感榮光;各位老師的精彩授課,讓我感受到了這個時代變遷對我們律師行業以及青年律師所提出的創新、變革之道,醍醐灌頂。

作為青年律師,我們決不能固步自封、因循守舊,要躬身入新時代社會變革之大局,釋放自我,從“本我”走向“超我”,從“小我”走向“大我”,青年律師強則法治昌,青年律師進步則法治進步,法治進步則社會井然民富國強。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響應江乾區司法局關於開展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六善律師事務所於3月24日即時組織全體人員召開了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大會。會議由律所主任潘克本律師主持。

會上,潘克本律師首先全面貫徹了江乾區司法局關於開展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會議精神,要求全所律師高度重視,正確把握政治方向,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嚴格貫徹、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完成本次專項治理工作。並着重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切實提升規範執業的行動力

在所內及時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編制工作計劃,做好分解動作,確保各項工作按計劃落實到位。同時,明確以律所黨支部為主陣地,加強黨史學習教育和執業紀律教育,並以被投訴查處的典型案例作為反面教材,加強案例剖析和警示反省,引導律師養成規範執業的職業素養。

二、加強自查自糾,切實提升自我核查的整改力

要求各律師要深入自查,不能捂蓋存在的問題,需如實上報。對自我查擺、自我整改的要求不能低於本次活動對司法隊伍的要求,同時要配合區紀委加強對法院、檢察院離職人員的聯合排查力度。並指出要在律所全面開展“重點談”“普遍談”“全體談”等工作,深刻查擺問題,切實落實整改措施,通過定期召開合夥人專項會議,形成專項治理清單,上報區司法局。

三、加強工作總結,切實提升整治效果的持續力

在活動過程中要認真做好教育整頓的總結分析、彙報交流、台賬整理、優秀評比等工作,確保整個活動取得明顯成效,同時通過及時總結經驗,作為進一步規範律所管理,加強執業紀律教育常抓不懈的工作法寶。

期間,律所管委會副主任鄭柳馨律師、副主任吳劍敏律師、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童巨海律師等高級合夥人結合各自分管的工作作了表態發言;六善律師學院名譽院長張兆平律師就本所律師如何領會並落實好相關工作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通過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的集中學習,讓全所律師不僅對自身執業風險的把握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更認識到律師隊伍與政法隊伍一樣在全面依法治國中保持高度純潔同樣重要。全所律師一致認同在未來執業過程中要不斷增強自我規範意識、誠信執業意識、底線意識,練就過硬本領,積極履行好工作使命和社會責任。

律師集中學習教育整頓活動心得體會及自查報告篇12

中國律師制度恢復重建已40餘年,逐步發展的律師隊伍現已成為我國改善法制環境、促進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貴州厚尚律師事務所根據遵義市司法局、主管部門遵義市匯川區司法局以及遵義市律師協會關於《遵義市律師行業集中學習教育整頓活動實施方案》的安排部署,開展了以“四個教育”、“五個階段”、“六個規範”為重點的集中學習教育整頓活動。四個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誠信執業、律所管理、行業監管和服務四個方面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學習教育整頓活動的重點。我作為本所的一員,積極參加了各個階段的活動。除參與集中學習而外,立足於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認真系統學習了上級規定的有關文件,並聯系實際深刻領會文件精神。通過認真學習文件,嚴格自查自糾,使自己在思想認識、業務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顯的提高,為今後更好地執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現簡單總結如下:

一、增強了政治思想的認識

在我所組織開展以曾探律師、姚雲廣律師等優秀黨員為引領的黨建户外拓展活動中,讓我充分的認識到我黨先進性之所在,同時認識到黨建促進所建的重要作用。徹底改變了我之前對黨建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黨建與所建無關等重業務輕政治思想教育的錯誤理念。通過律所開展黨建户外拓展活動的學習,促使本人認識到國家專項活動、公益活動的重要性及真正價值所在,充分認識到作為一名新時代的執業律師,應當具備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才能與時俱進、砥礪前行。

二、增強了依法執業的觀念

在我國,“律師的本質屬性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律師的工作是通過擔任刑事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和法律顧問等形式,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我們在執業過程中所面對的是具體的、特定的當事人的具體的法律事務,但我們工作的效果將對社會產生一定積極的或消極的影響。積極的影響就是,絕大多數律師嚴格依法辦案,通過自己的工作向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宣傳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法制意識;消極的影響就是極少數律師出於不良動機,通過偽造證據等非法手段為其當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損害了司法公正,讓公民對法制產生不信任感。所以,從廣泛的意義上來講,律師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直接參與者。我們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始終自覺堅持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立場,始終堅持依法執業,始終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司法公正為己任。

三、增強了誠信執業的觀念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習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沒有信用,就沒有秩序,市場經濟就不能健康發展。”這次律師教育整頓“四項教育”中的一項內容就是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誠信執業方面的教育。誠信是對律師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師執業活動的生命線。過去在律師隊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講誠信的做法,比如對當事人委託事項敷衍塞責,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費不辦事,誘導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據等等。這些做法嚴重損害了律師隊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確指出,要通過完善代理制度、律師事務所執業利益衝突審查制度、律師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責任賠償和保險制度等方面的制度,來規範律師的執業行為,促進律師誠信執業。但一個律所的誠信形象需要全體律師共同打造。我們在和當事人打交道過程中,應自覺堅持誠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鐘的義務法律諮詢,都應當以一個誠實守信的形象出現在當事人的面前。只有堅持誠信的律師才能贏得社會的歡迎,只有每個律師都講誠信,律師事務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四、充分認識到律所管理與行業監管和服務的重要性

通過律所多次組織的集中教育整頓學習活動,本人充分認識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實不到位、內部管理鬆懈、創新意識不強等突出問題產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師制度恢復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業務輕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脹式的畸形發展帶來的後遺症,因為執業律師流動性太大,從而導致律所管理出現力不從心、不好管且懶得管,從而導致律所僅僅成為律師掛所蓋章開函的平台,沒有一個有效的組織以及向心力來凝聚律師與律所之間的關係,這也是普遍律所沒有重視黨建促所建所產生的惡果;另一方面是律師個人的原因,即律師個人認為自己僅僅是一名自由職業者,嚮往絕對自由散漫的職業生涯,動則轉所走人的心態,不服管不受管,政治思想渙散,集體榮譽感缺失等等。以上兩個方面都是律所管理與行業監管和服務出現的客觀情況和突出問題之所在。事實上多數律所及律師在律所管理與行業監管和服務之間都沒有認真的去研究和實踐,從而導致在律所管理與行業監管和服務之間矛盾重重,然而本質上律所管理與行業監管是為律所及律師執業起到了保駕護航重要作用,時刻提醒我們律師在執業過程中要認清律師使命,堅守執業底線,做一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合格律師。

五、明確了今後努力的方向

通過認真自查,本人在執業活動中不存在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行為。但存在一些思想認識上的問題,比如:認為自己僅僅是一名自由職業者,與公職律師以及黨員律師有着天壤之別,所以很少與同行進行業務交流,制約了業務水平的提高;同時也很少關注我黨先進人物和事蹟對社會的影響,從而導致本人與我黨越行越遠,甚至感覺自己與我黨有着遙不可及的距離。故而產生對黨建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黨建與所建無關以及與個人無關等重業務輕政治思想教育的錯誤理念。同時執業過程中看到其他律所有的律師與公、檢、法辦案人員打得火熱,案源廣、收入遠遠高於自己,有灰心喪氣的情緒,甚至覺得做律師與舊社會的訟棍沒什麼區別,實在沒有意思等等厭世思想。通過這次集中學習教育整頓活動,我才真正認識到律師是一個很崇高的職業,同時也為自己是一名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堅定了在律師道路上繼續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為受老百姓歡迎的一名普通律師,這就是我今後努力的方向吧。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3

下面我就幾個我認為重要的幾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從第一天李會長講課開始,就有好多律師講我們律師應走專業化的道路,要一門精,不要樣樣都懂,樣樣又都不行。好多律師都好拿英美、香港來舉例,證明律師專業化的重要性。直到後來一位律師講到台灣律師的情況時,説人家台灣的高雄平均每2個半律師就有一個所,且大多律師都是“萬金油”律師,專業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為什麼台灣會和英美,香港不一樣呢?難道台灣的市場經濟不發達嗎?顯然不是。那是什麼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兩者區別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兩者處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

我們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法律適用上要證明問題或者説論證某一觀點時的論證方法不同——前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後者者習慣用演繹形式。歸納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歸納是從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它是一種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結論未必真。它是從一系列具體事實概括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過大量的現象來抓本質,將一定的事實(現象、過程)歸入某個範疇,並找到支配的規律性。大陸法系則是演繹法,特徵是從一般到個別,也就是從一般的原理為前提去論證個別事物,從而推導出一個新的結論。

這樣的論證問題方法的差異表現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採用的是判例法,大陸法系則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審理案件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説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裏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説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4

深圳市2014年度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崗前教育培訓班於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劇院舉辦。我是八百多名學員中的一員,故而有幸參加,收穫也頗豐。一位同樣是實習律師的網友讓我寫點我的學習心得和體會,好讓其學習和參考一下,希望能對他有點幫助。我就隨手寫了這點東西,對網友也算是有個交代,對自己也算是個提高的過程吧。我的這點學習心得和體會,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車時思考和構思的,今天來辦公室後才把它整理出來,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下面我就幾個我認為重要的幾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一有關“萬金油”律師和專業律師的問題

從第一天李會長講課開始,就有好多律師講我們律師應走專業化的道路,要一門精,不要樣樣都懂,樣樣又都不行。好多律師都好拿英美、香港來舉例,證明律師專業化的重要性。直到後來一位律師講到台灣律師的情況時,説人家台灣的高雄平均每2個半律師就有一個所,且大多律師都是“萬金油”律師,專業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為什麼台灣會和英美,香港不一樣呢?難道台灣的市場經濟不發達嗎?顯然不是。那是什麼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兩者區別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兩者處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

我們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法律適用上要證明問題或者説論證某一觀點時的論證方法不同——前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後者者習慣用演繹形式。歸納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歸納是從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它是一種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結論未必真。它是從一系列具體事實概括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過大量的現象來抓本質,將一定的事實(現象、過程)歸入某個範疇,並找到支配的規律性。大陸法系則是演繹法,特徵是從一般到個別,也就是從一般的原理為前提去論證個別事物,從而推導出一個新的結論。

這樣的論證問題方法的差異表現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採用的是判例法,大陸法系則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審理案件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説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

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更多內容請訪問好範文網)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裏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説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相對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國家那樣浩如煙海,也就是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幾個重要的部門法,一年也出不了幾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釋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來我們的法律遠遠不及判例法國家的法律多,相對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陸法系國家,律師要做的在於從現存的法律規定中找到適用的法律條款,將其與事實相聯繫,推論出必然的結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維與社會經驗之上,就是直接將法律原則和精神規定進法律,不需要法官對案例進行歸納整理。即便是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只要把為數不多法律條文給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説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職業的門檻相對的也就低一些,專業化程度要求也就沒那麼高了。這樣大大減少法官與律師的工作量,律師也就有時間和精力多學幾門法律,多涉及幾個領域了。這樣也就有了個別稱叫“萬金油”律師。當然伴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所觸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多,每個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萬金油”律師將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裏,律師的專業化程度不高確實是個不爭的事實。

第四篇:證券律師學習培訓計劃表

證券法律實務學習培訓計劃表

如果説訴訟活動是在法庭內外的鬥智鬥勇的話,那麼非訴業務則是運籌帷幄,大多數的非訴業務都是系統工程,要對公司的業務保持心有靈犀。企業在發行上市過程中,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委員就像終審法院的大法官樣,具有權威性、決斷性,每一個上市企業都面臨着一審終審的命運。所以有許多節點需要我們好好把握,有許多陷阱需要我們小心防範,有許多專業知識需要我們研究探討。 特此制定以下學習培訓計劃!

第一部分證券律師業務綜合技能

第一講證券律師業務概述

第二講證券法律規範體系

第三講證券律師如何進行業務拓展

第四講證券律師盡職調查技能

第五講證券律師法律意見書的製作技巧

第二部分創業板上市律師業務技能

第六講創業板基本概況

第七講創業板發行上市條件

第八講創業板發行上市流程

第九講企業上市應關注的問題

第三部分新三板上市律師業務技能

第十講新三板介紹

第十一講 新三板與創業板、中小板的比較

第十二講 新三板掛牌條件與流程

第十三講 新三板問題彙編

第四部分上市案例介紹

第十四講如何製作招股説明書

第十五講如何製作法律意見書及工作底稿

以上計劃順序的安排是為保持完整性,作為系列講座具體講解時可視具體情況調整,每一講計劃製作一個ppt,另外還會將相關法律法規收集並提供給大家,以供參考。大家看還有什麼感興趣想補充的,多多提出你們的寶貴意見,謝謝!

律師培訓心得體會5

在即將成為一名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前夕,我非常榮幸地參加了蘇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黨校舉辦的“蘇州市實習律師培訓班”,聽取了江蘇省和蘇州市司法廳律管處領導關於律師執業道德的教育、毛勤勇律師關於辦理刑事案件經驗的介紹、邵雪明律師關於辦理民事經濟案件經驗的講座以及朱偉律師關於處理非訴訟事務相關問題的講座,並赴蘇州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傳統教育和實習律師宣誓儀式。兩天時間雖短,但三位知名律師的講座給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僅從執業理念上,而且從業務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極為難得的洗滌和飛躍。現將本人在該次培訓中的一些心得體會簡要彙報如下。

從內心深處將,我認為有一顆愛心是一名合格律師的立業之本。對於一名剛剛執業的律師而言,知名度不高,業務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標的額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觸的當事人也往往是社會底層的普通羣眾。他們收入不高,生活拮据,但又常常發生一些工傷、交通、醫療事故。但他們遭遇不幸時,沒有什麼人可以幫助他們,而只能用有限的錢聘請律師為他們伸張正義。試想,如果作為一名律師,對於他們委託的事項不夠盡心盡力,不要説做一名律師了,就是一個賣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強。所以我覺得,做一個律師首先要做一個正直的人,一個有同情心的人,一個負責任的人。人活在世上,就那麼幾十年,無論是錦帽貂裘,還是衣衫襤褸,都少不了一死。所以關鍵是生活的質量。什麼樣的生活是有質量的生活呢?我覺得應該是快樂的生活。快樂從哪裏來?泡吧能帶來快樂嗎?大吃大喝能帶來快樂嗎?其實那些根本不叫快樂,只是暫時地忘卻自我,一旦一個人靜下來了,就會特別的孤獨。但是,如果你去幫助別人,如果你讓別人得到快樂,你從中所得到的快樂將是深層次的,更有持久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黑暗中摸索,當你握住別人的手,別人也會握住你的心,這樣彼此都能得到温暖。所以,我更應該感謝那些接受我幫助的人,因為正是他們讓我得到了快樂。我的牀頭一直放着一本聖經和一本讚美詩,雖然我不經常看,但是看到他們,我的心裏就十分寧靜。我有時候也去教堂,聽唱詩班唱着好聽的歌,也跟着主唱放開嗓子,歌頌生命,歌頌生活。感謝造物主賜予我們一顆能夠感受到快樂和痛苦的心,也謝謝他賜予我們的每一個微笑和每一個平靜的問候。在那裏我知道只有愛是快樂的淵泉。要愛自己的家人,愛自己的職業,愛每一個你認識的或不認識的人。但你帶着這樣的心情去見當事人的時候,誠信就不是問題了,熱情也不是問題了,甚至案件的結果對當事人也不重要了。因為你尊重他,你已經把他的事情當成你自己的事情。老百姓找律師,表面上是請求你幫助他得到某些東西,實際上是因為受到了傷害而希望得到彌補。但你用愛的尊重的心去對待他們的時候,他們已經接受你了。

也許你會問,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你可以有上面所説的那種態度,但在純經濟的糾紛中也有這種必要嗎?回答是肯定的。經濟學上有個名詞叫做“為了最大多數人的幸福”,衡量一個事情的好壞往往是看它是否有利於“最大多數人的幸福”。如果這個標準成立的話,那麼一個自由的經濟體是必要的。在這個經濟體中,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的勞動,自由地用自己的勞動換取別人的勞動。這就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它拒絕欺騙,拒絕暴力,拒絕一切妨礙自由的行為和阻力。從這個意義講,你維護了經濟上的自由(這種自由其實已經包括了公平),你就為“最大多數人的幸福”作出了自己的貢獻,這種愛雖然不明顯,確實深刻而持久的。同樣,在處理非訴訟事務中同樣如此。

以上是我參加此次培訓班的一些心得體會,雖然和培訓的主題不直接相關的,卻是引申出來的最最本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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