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普法的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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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普法的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評委、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很高興和大家相聚在這個美麗的一天,也非常感謝大家給我這個上台的機會,謝謝!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身邊》。
天平是衡量權利義務的信物;法槌是懲惡揚善的利器;法官是社會主義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律的總稱。”這是《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我來説,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地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社會、在學校,就在我身邊。
人們常説,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裏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着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説:“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裏,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怎樣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着她的父親大聲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級片,你有什麼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為戒嗎?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個商店買東西,看到一個七年級模樣的學生也在,因為個子比較小。過了一會兒,來了幾個稍大點兒的學生,看到那個小個子學生,一起圍上去。其中一個長頭髮的男生伸出一隻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請客吧!”那個學生看了他們一眼,露出害怕又為難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請,他們一定會打我的,唉,好漢不吃眼前虧,還是乖一點吧!他不情願的掏出錢給他們買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後那幾個大點兒的學生揚長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連續幾天,那幾個學生都在找那個小個子混吃混喝,把他當作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錢包。我知道事情發展不妙,就把這事告訴給四中賈校長,最後經過各方努力,那個小個子終於脱離了他們的魔爪。
人們都説法律無情,難道法律真的無情嗎?有人説,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情卻有情。某位女老師,在感情方面曾經與一位有婦之夫發生糾葛。某日再碰面時,倆人在街道上發生爭執,男方剝掉女方的衣服,當眾對其污辱。事發後,女老師多方討告,卻因證據不足,公安機關未曾受理。女老師備受精神壓力。最後,女老師想到了刑事訴訟,刑事法庭經過多方走訪,調查和取證,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證據。後法官多次對男方進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後男方當事人同意賠償一萬元。女老師才得以保護。從此看出,法律的終極目標是人性關懷,法外有情亦是法律應有之義。
雖然,法律公正、嚴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來越多。我國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為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個多麼痛心的數據呀!
這樣的案例讓人觸目驚心!同樣也是筆筆皆是。某校的宿舍牆上掛着“星級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馬某因被誣陷偷東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學生打殘後至死的暴力事件就發生在這樣的屋檐下。16歲的媽媽在洗漱室裏生子後,便將其子順樓拋下。12歲的趙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麪遭拒絕後,便將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楊某,只因與另一名同學發生口角,就糾集校外兩名男子用棒子打傷該同學,而拿出3萬多元的醫藥費。事後他竟還無知的説:“是他先罵我的,難道我錯了嗎?”
無數事實説明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制觀念起着決定性的作用。
類似事件舉不勝舉,數不勝數。小至搶劫行兇,大到貪污受賄。哥兒們義氣,為了給同班同學出口氣,放學時與其他班同學大打出手。行兇冒險搶劫,最後斷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學後比武論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騙取錢財享樂……可悲的享受主義,拜金主義。社會上的一切污垢、陰暗,在不斷侵蝕着稚嫩的心靈,締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慘劇。
這些流淌在我們身邊血與淚的故事,難道不足以使我們引以為戒嗎?就讓法律的脈搏在我們的手腕跳動,讓法律的血液在我們的心中沸騰,讓我們乘着八榮八恥的航船在廣闊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讓遵紀守法的雙漿渡我們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遠行。
同學們,警鐘長鳴,讓我們共同唱響一曲遵紀樂,傳達一脈思法情,做一個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捍衞者。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再一次感謝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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