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旗的故事黨課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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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旗的故事黨課講稿

黨旗的故事黨課講稿

一把鐮刀,一把錘頭(斧頭),簡單普通的兩種勞動工具,組在一起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黨徽;在紅色旗面的左上角,綴着金黃色黨徽圖案,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中國共產黨黨旗。

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有着深刻的、獨特的中國特色寓意。最初,旗面紅色是代表革命,黨徽黃色象徵光明;錘子、鐮刀為勞動工具,象徵着中國共產黨代表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自1996年9月,經中央批准,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中共共產黨黨旗黨徽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對中共共產黨黨旗黨徽的含義有了更加完備的解釋:紅色象徵革命,黃色的錘子、鐮刀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工具,象徵着中共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代表着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

1921年7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黨的一大宣告了中國共產黨的正式成立。在中國共產黨誕生以後,黨旗黨徽並不是隨即形成的,而是隨着革命鬥爭的發展和需要,逐步形成和確定的。

共產黨成立時,共產黨的發起者們還來不及將一個嶄新的革命黨應具有的一切考慮周全,一切都順從簡便易行的原則。由於有俄國共產黨人的幫助和參與,黨的會議上多用蘇維埃旗幟或馬克思、列寧畫像;黨組織開會時,需要有自己的黨旗,可是自己的黨旗又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呢?在當時中國共產黨作為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黨旗自然要與列寧創建的無產階級政黨的旗幟一致,即蘇維埃旗幟。因此,從中國共產黨早期所打出的旗幟式樣看,其雛形顯然來源於列寧創建的蘇聯的旗幟。所以,當時中國共產黨並沒有屬於自己製作的、獨立的黨旗,而是由各級黨組織模仿聯共黨旗的樣式製作的,具體樣式不盡相同,但基本規格大同小異:左上角繪有金色的鐮刀和錘子,並在上方有一顆金邊紅色五角星的紅旗。這種旗幟的含義,普遍的解釋是:錘子象徵工人階級,鐮刀象徵農民階級,兩者組合,是工農聯盟的標誌,也是共產黨的標誌。五角星既象徵工、農每一隻手的五指(勞動力),亦代表“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的口號。紅色是革命的顏色,黃色則是革命光芒的顏色。

1924年1月至1927年7月,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由於強調國共合作,處於形勢發展的需要,中國共產黨一直打着代表國名黨的“青天白日旗”。

1927年8月1日,中國共產黨領導發動了南昌起義,打響了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第一槍。這次起義是在“主義不變、旗幟不變、綱領不變、組織不變”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的,由於起義的準備比較倉促,並沒有打出中國共產黨自己的一面旗幟來,打的還是國名黨的“青天白日旗”。

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失敗以後,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漢口祕密召開緊急會議。會議上關於要不要繼續舉國民黨旗,共產黨人進行了激烈的爭論。毛澤東在會上提出“拋棄國民黨旗幟”的意見,但支持者甚少。會議最後雖然確定了發動土地革命和武裝反抗國名黨反動派的方針,但大多數人依然主張用國名黨的旗幟。出於對革命形勢的清醒認識,毛澤東一直堅持自己的主張,並在多次會議上反覆提出有關旗幟的問題,在給黨中央的信中寫道:“國民黨的旗幟已成軍閥的旗幟,只有共產黨的旗幟才是人民的旗幟”。並強調指出:“在工農蘇維埃的時候,我們不應再打國民黨的旗幟了,我們應高高打出共產黨的旗幟......立刻堅決的樹立紅旗。”但是,並沒有得到明確的認可。

中國共產黨真正亮出自己的第一面旗幟,出現在1927年9月毛澤東組織領導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中。這面新設計的旗幟用一大塊鮮紅的布製作,旗幟的中央縫着一個黃色的五角星,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畫着象徵工農的鐮刀和斧頭。在白色褲上,寫着“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此旗幟由何長工等人設計製作,何長工後來回憶説:“第一師成立後,我和楊立三同志負責籌辦部隊的印章、旗幟。這樣,我們第一次打起了工農革命軍的紅旗。”由此可以看到,在中國革命史上,是先有工農革命軍的軍旗,後有中國共產黨的黨旗。

1927年9月,中共中央召開臨時政治局會議,明確宣佈放棄國名黨的旗幟,正式提出了建立蘇維埃的口號。10月15日,中共南方局、廣東省委聯席會議通過《中共廣東省委第十四號通告:最近工作綱領》,明確指出:“廢除國民革命軍的名義,改稱工農革命軍;廢除青天白日旗,改用紅旗,以斧、鐮為標誌‚。”這是中共黨的領導機關第一次作出的關於黨旗上有“斧頭鐮刀”標誌的正式決定。在以後的革命歷程中,斧頭被逐漸更改確立為錘頭。

中共黨旗圖案“用紅旗,以斧、鐮為標誌”的範式,基本框定了黨旗黨徽的輪廓和構成要素。由此可見“斧頭鐮刀”的式樣,並非由中國共產黨人獨自創新發明,而是移植於俄共(布),或者説是以俄共(布)為模板而形成的。

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在延安召開,對黨旗式樣作出決定:“中共黨旗式樣,寬闊為三與二之比,左角上為黃色斧頭鐮刀,無五角星,旗底色為紅色。委託中央辦公廳制一批標準黨旗,分發各主要機關。”至此,中國共產黨第一批制式黨旗隨機在延安誕生。當時製作的標準黨旗規定為紅色,橫120釐米,豎80釐米,左上角中間(全旗四分之一處)為黃色“斧頭鐮刀”交叉組成的黨徽圖案,其直徑為30釐米。旗杆套為白色,寬6.5釐米(旗杆套不包括在整面旗的尺度內)。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正式確定黨旗的式樣。

從1921年7月到1942年4月,長達21年的時間裏,黨旗黨徽上的圖案,既出現過“鐮刀斧頭”,也出現過“鐮刀錘頭”,一直處在變動的、不規範的狀態中。

中國共產黨的初創時期,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實際國情出發,在黨旗黨徽圖案設計上曾以“斧頭”圖案代表中國手工業者,以“鐮刀”圖案代表農民。建黨以後,由於受蘇聯的影響,中共黨旗黨徽上的圖案,既出現過“鐮刀斧頭”,也出現過“鐮刀錘頭”。

1927年,毛澤東在《西江月·秋收起義》中寫道:“軍交工農革命,旗號鐮刀斧頭。匡廬一帶不停留......”,説明當時的旗幟上以“鐮刀斧頭”為圖案標識。

1933年4月,中共中央研究決定,把黨旗黨徽中的“斧頭”圖案調整成為“錘子”圖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頒佈《蘇維埃羣眾團體及紅軍旗幟印信式樣》,其中對軍旗的式樣做了詳細的更改説明,並下發了軍旗圖式,規定旗的右上方為一五角星,旗中間為交叉的“鐮刀錘子”,旗的三邊有旗須,旗杆處有二寸三分的白布書寫部隊番號。同時規定五角星和“鐮刀錘子”一律用金黃色。這種軍旗一般稱為“三三式”軍旗。此後,中國工農紅軍軍旗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和各級政府的旗幟,都相應地做了改變。由於當時戰爭頻繁,不久,中央根據地第五次反“圍剿”遭到慘敗,中央紅軍被迫開始戰略大轉移,黨旗黨徽中“斧頭”變“錘子”的決定並未在全黨全軍得到貫徹執行。以至於在長征路上、在陝北等各根據地,“斧頭”與“錘子”仍然混用;以至於在後來的中共中央文件中仍然出現“鐮刀斧頭”的提法。

眾多歷史文獻表明,在土地革命時期,“鐮刀斧頭”可謂是黨徽的代名詞,被普遍認可。著名的楹聯“斧頭劈開新世界,鐮刀割斷舊乾坤”,最早出現在1933年9月的川陝革命根據地。在四川興文縣也出現過此楹聯。這副楹聯,對廣為宣傳“鐮刀斧頭”的形象記憶,有着深刻的歷史影響。

1945年4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召開。大會主席台幕布正中,懸掛着毛澤東和朱德的畫像。在畫像下方的圖案中,中間綴有中國共產黨黨徽:鐵錘鐮刀,稻穗和麥穗圍繞着它。畫像兩邊,分別斜插着六面紅色的綴有鐵錘鐮刀的中國共產黨黨旗。大會主席台幕布正中,懸掛着毛澤東和朱德的畫像。在畫像下方的圖案中,中間綴有中國共產黨黨徽:鐵錘鐮刀,稻穗和麥穗圍繞着它。畫像兩邊,分別斜插着六面紅色的綴有鐵錘鐮刀的中國共產黨黨旗。

儘管三年前有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中國共產黨黨旗式樣所作出的“斧頭鐮刀”的決定,但在黨的“七大”會場上及在此前後各抗日根據地所出現的中共黨旗黨徽圖案,基本上都統一於“錘頭鐮刀”,已經鮮見“斧頭鐮刀”圖案。紅色旗面、黃色鐵錘和鐮刀組成的圖案,構成了黨旗的基本框架,這種基本式樣一直沿用至今。

1949年4月5日至13日,中國共產黨在河北平山縣西柏坡召開七屆二中全會。在會場的主席台中央,十分醒目地掛着兩面黨旗,旗上莊重地寫着“中國共產黨”五個大字。據當時負責中共中央辦公廳工作的楊尚昆後來回憶:七屆二中全會召開之前,中央有關同志曾經討論,設計一面黨旗,用紅底襯金黃色鐮刀錘頭,加上“中國共產黨”字樣。會議便按照這種標準進行佈置。會議期間,大家又提到共產國際的旗幟和鐮刀錘頭,認為我們加上“中國共產黨”這不太好。這樣,以後的黨旗又去掉了這幾個字。

不久,正當中國共產黨即將取得解放戰爭全面勝利的時候,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發布了《關於入黨儀式所用黨旗尺寸的規定》,其中對黨旗的製作定下了規範:“暫規定寬八十釐米,橫一百二十釐米之紅旗,左上角的中間為黃色鐮刀、錘頭,其直徑為三十釐米。黨旗旗杆左套為白色,寬為六點五釐米,亦即旗面橫長十八分之一強。旗杆樣式與矛頭與軍旗製法相同。”

同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函覆軍委總政治部“同意在黨旗未統一規定前按暫行規定之樣式試用”。

1951年6月17日,中央曾對華東局關於黨旗式樣的請示予以批覆:“在黨中央未正式規定出黨旗的統一式樣以前,在黨的三十週年紀念時,各地可按舊例,一律採用紅旗加鐮刀錘頭,不必在旗上加中國共產黨等字。

1995年4月,中央責成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1996年9月,經中央批准,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這個《規定》。《規定》共12條,它對黨旗黨徽的性質、式樣、規格、製作和使用等都做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並附有黨旗黨徽的標準圖案和製法説明。《規定》指出:“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直至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進一步正式定下黨旗規範,並更加完善地規範了黨旗黨徽的樣式和使用。

通過幾年來的努力,黨徽黨旗制度已基本健全,黨徽黨旗的生產、銷售和配備、使用初步規範,把黨徽黨旗寫入黨章的時機已經成熟。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增加了黨徽黨旗一章,分別對黨徽圖案、黨旗圖案和黨徽黨旗的性質以及製作和使用黨徽黨旗等做了明確規定,指出:“中國共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誌。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製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黨的十六大把黨徽黨旗的規定寫進黨章,使黨徽黨旗更具權威性,也使黨章更加完整和規範。這對於增強黨員的光榮感、使命感,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響力,都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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