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 收養公證書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3W ( )××字第××號收養人:×××(應寫明姓名、性別、住址)收養人:×××(應寫明姓名、性別、住址)被收養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茲證明被收養人×××的生父母自願將×××(被收養人姓名)送給他人收養,收養人×××、×××願意收養×××為養子(女)。經審查,該收養關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條的規定,其收養關係自公證之日起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公證員:×××(簽名)×年×月×日 公證書 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