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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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的功能大抵是確認雙方的合作或交易關係,細化權利義務,提示和規避風險。如下為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範本,僅供參考


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以下簡稱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二年止。

第五條 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無效並不影響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在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讓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方違反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條 因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書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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