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單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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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簽單消費相關事宜簽署如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簽單協議書

  經雙方協商甲方確認乙方成為甲方簽約客户,乙方擁有簽單權,即乙方在甲方消費可採用本協議約定之方式結算消費款,不用即時結算。

二、有效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_____。

三 、協議結算額:

經雙方約定,簽單結算限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或限期 個月了,即當乙方消費未結算金額或掛賬期限達到人民幣 元或 個月時,乙方簽單權利自行終止。

四、雙方約定特別條款

1、乙方在約定條款範圍內結清帳務;

2、乙方確定之簽單範圍之外人員一律不能在甲方使用此權利;

3、乙方簽單金額達到限額或限期,簽單權利終止後,乙方在結清所欠消費款項後,其簽單權利自動生效。

五、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有責任提供乙方消費之詳盡單據。

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為乙方之消費行為保密;

3、辦理結算業務時必須提供國家規定之正式發票。

六、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提供有權消費人員名單和簽名樣;

2、乙方承認本協議確定之有權簽單之消費單據可作為甲方向乙方追索消費款之有效法律證據;

3、乙方在簽單額度使用完畢後有責任在約定時間內付清在甲方消費應付之款項,任何原因均 不能成為乙方拒付原因;

4、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甲方要求時提供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5、乙方應出示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原件給甲方驗看,同時提供複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提供乙方消費之有效單據乙方有權拒付;

2、甲方不能提供結算款項全額之發票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不能在雙方約定時間內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同意按應結算款項的

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不能正常支付應結算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在正常催收應收款項情況下按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之約定收取違約金;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個月後仍未付清欠款及違約金,甲方有權通過法律形式對其擁有之債權進行追索;

6、乙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對所欠甲方之債務優先賠償,換言之,就是當乙方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時,甲方擁有對乙方的優先索賠權;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可訴至簽約地人民法院。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同意本協議不經公正可作為有效法律證據。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確認有效簽單人員:

乙方: 甲方: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公司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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