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向公司借款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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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協 議


個人向公司借款的協議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出借方自願出借人民幣 元整(¥ )用於借款方生產經營。實際借款金額及日期以附件收條所註明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變化,年利率為。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將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或匯款至借款方銀行賬户。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 號:

若出借方在合同到期後,且借款方通知其收回本金卻未及時收回借款本金的情況下,即視為出借方有意繼續出借資金,執行本合同相關條例,本合同將自動續簽一年。

第五條 、還款與利息。

借款方償還本金與利息支付可選擇如下 方案:

1) 借款方按月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計算如下: 月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2,每月最後一天為利息支付日,借款方於借款到期當天借款方償還本金並支付當月利息。

2) 借款方於合同到期當天一次性還本付息。

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借款年限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為借款方生產經營所得

第七條、 關於撤資。

1、 若借款合同到期

借款雙方無意續簽本合同的,出借方有權無償提前收回本金、取得當期應得借款利息。

2、 若借款合同未到期

出借方需提前收回本金的,出借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借款方,自通知發出當期至約定之日期間利息清零無需支付。約定之日借款方償還借款本金。

出借方需提前收回本金,且不能提前通知借款方,借款方只需償還本金,且出借方需賠償借款方借款金額0.3%的違約金與此舉給借款方生產經營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 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一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簽字):

代表人: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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