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幼兒園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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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國小、幼兒園的安全穩定,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按照教育局安全工作具體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國小、幼兒園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原則

堅持學校安全一把手負責制,一崗雙責;責任到人、預防為主;“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並舉,宣傳、教育、高壓多措並用的原則。

二、主要任務

建立健全各類安全制度,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的方針政策,經常對師生員工實施安全防範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杜絕各類責任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三、責任目標

建立健全國小、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領導機制,改善國小、幼兒園周邊環境和治安秩序,排除校內外一切不安全因素,進一步健全校內安全防範機制。做到校園及周邊地區無針對國小、少年兒童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無集體中毒、校舍倒塌、火災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校園周邊200米內無違規或違法設置的娛樂場所;校內或周邊無違章建築、不法飲食攤點和其他違法商業攤點、無證照流動攤販;接送學生的交通車輛安全可靠,杜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校內各種安全消防設施齊全有效,教學、生活和其他學生集中活動場所秩序良好,國小、幼兒園育人環境進一步優化。全學年無校內傷亡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

分值

得分

1.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設施、措施到位。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學校“一日安全常規”及安全工作的檢查、考核、報告制度,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各個環節有明確具體的安全要求,同時建立健全學校各類安全處置預案和安全檔案。

2.堅持開展師生安全教育與演練。通過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範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衞生、傳染病預防,自然災害、預防觸電、預防溺水和煤氣中毒、校內外活動等)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能力。使師生達到相應的安全教育目標。

3.嚴格執行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學校組織的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制定應急預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嚴禁組織學生進行校外體育活動及參加撲救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慶典、演出等活動。成立教職工應急突擊隊,開展模擬演練,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處理能力。

4.切實加強校舍、設施的安全管理。要特別重視校舍的監控,定期進行勘驗檢查,發現校舍險情立即停止使用,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新建校舍未經質檢部門驗收不得使用。杜絕學校建設工程中和建築物發生墜落坍塌、傾倒等造成工程建設安全事故。學校校舍嚴禁外租。民辦幼兒園教學場地不進行二次轉租,不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託管、安排非本園幼兒食宿。

5.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係。要根據《消防法》的規定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綜合電化教室等重點區域和教室、食堂、餐廳、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按照消防規定配置消防設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杜絕因學校管理不善引發的火災事故。

6.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管理。安排專人分管校園及周邊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門衞實行審查、登記制度,杜絕外來人員非法侵入校園。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腐蝕學生。

7.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學校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物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嚴禁閒雜人員出入實驗室和儀器室。杜絕學校化學等危險物品在教學、使用、儲存運輸過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使有毒物質泄露、擴散造成的危險物品安全事故。

8.加強師德建設,密切關注教職工思想動向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狀況,提高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增強教書育人、服務教育、管理育人的自覺性,嚴禁體罰或變象體罰學生,全年沒有體罰或變象體罰學生的事故發生,學校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定期對學生開展心理諮詢活動。加強體育設施、體育活動和學校衞生工作的管理。體育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要求。

9.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沿路和臨街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交通管理部門聯繫,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劃出人行橫道線。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嚴禁車輛超載,嚴禁跨鄉鎮超遠距離接送學生幼兒。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必須符合公安、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杜絕校園內或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10.加強飲食衞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學校衞生條例》、《學生集體用餐監督辦法》和《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杜絕學校違反食品衞生法,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食物中毒事故。

11.加強寄宿學生的管理。學校要制定嚴格的學生宿舍安全管理措施,學生宿舍必須符合消防的安全要求,並採取防盜措施。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接各種電器,嚴禁把煤油燈、蠟燭等易燃物品和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學生校外租房。

12.杜絕其他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要密切關注氣象信息,全面防範各類不安全因素,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並做好預防雷雨、暴雨、洪澇、地震等氣象地質、自然災害的防禦工作。制定安全預案,避免學生受到壓力容器,溺水、觸電、雷擊、踩踏等各類事故侵害。

13.年內無傷亡事故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若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人,不得謊報、瞞報。

考核人員簽名

合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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